李艷霞
簡介:
李艷霞(Li,Yanxia),
女 ,
近六十歲 ,
秦皇島大法弟子。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九點半左右,李艷霞、康洪穎在秦皇島河北科技師范學院洗完澡。從澡堂出來,被河北科技師范學院保衛處巡警伙同白塔嶺派出所不法之徒綁架。在派出所要送看守所時,快六十歲的李艷霞,由於拒絕戴手銬被惡警伸手就打,連眼鏡都打壞了。而惡警卻說是執行“公務”。在秦皇島第二看守所,李艷霞、康洪穎被關押了十六天,被白塔嶺派出所接回(不讓家人和親友去接)。 惡警在李艷霞身上搜出了一個護身符,就把其當成了綁架的理由,懷疑該院以前所發現的大法真相資料是她們所散發。 在此期間,呂平親自審問李艷霞時,因李艷霞不配合,惱羞成怒,對她大施淫威,先打耳光,又揪頭發,再用膠棒捅胸,抬腳就踢,並口出狂言,對法輪大法極盡污蔑、誹謗,突顯一個十足的惡警形象。 在被非法關押其間,看守所根本不讓家人見面,連日用品等都不讓送。而白塔嶺的警察幾次企圖非法到兩位學員家裡搜查,被擋了回去,後來家屬不得不躲到外地去,以免警察去騷擾。而因兒媳生小孩,根本就不在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左右,秦皇島市三五四零工廠三位大法弟子李艷霞、陳玉芬、李桂花到秦皇島市金三角商場剛一進門,即被持槍警察非法劫持,到文化路派出所。 國保大隊長呂平打李艷霞時,還說了許多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並企圖非法拘留李艷霞,在送第二看守所時,因李艷霞被打後血壓升高,達到100/200,心律加快,第二看守所拒收,才不得不在晚八點後把李艷霞放回。 當李艷霞指出呂平打人的行為是犯法時,好多警察都說這裡沒有打人。當時呂平打人時有很多警察在旁邊看著,沒有一個警察站出來制止,還有個別警察附和。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誘騙/利誘;
騷擾;
手銬/腳鐐;
非法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秦皇島惡警呂平毒打三位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秦皇島市惡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河北省秦皇島國保大隊呂平又添新罪惡
關於河北省秦皇島李艷霞、康洪穎兩學員被綁架的情況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秦皇島第二看守所
海港區610公安局
:
呂平
白塔嶺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8年8月20日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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