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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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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培珠

簡介:
陳培珠
(Chen,Peizhu), 女 , 64歲 , 廣西省隆林縣大法弟子。

從小患小兒麻痺後遺症,自己行走困難,需要人扶才能行走,嚴重的殘疾使她對人生悲觀失望,曾想了卻自己的人生。

一九九三年七月,喜得大法,得法後身心愉悅,道德升華。她自小沒上過一天學堂,卻能流利通讀全部大法書籍。通過修煉法輪功,自己能單獨行走,並能自食其力。在隆林縣遭受嚴重洪水災害之時,一個修煉的殘疾人能慷慨的捐贈救災物資達四百多元,這都是她修煉法輪大法的結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這群善良的修煉人進行殘酷的迫害,對殘疾人惡人們也不放過。

二零零二年,大法弟子陳培珠因不願意放棄修煉被隆林縣惡人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由於重度殘疾沒有任何監獄肯收,就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進行迫害。

這次邪惡又再次對她進行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廣西隆林縣公安局把大法弟子陳培珠、黃彩蘭從家裡綁架到公安局,並於十月份被非法開庭。開庭前,惡人未通知其家人。家屬在開庭前一天下午,才從一知情人的口中得知。在沒有辯護律師和證人出庭的情況下,隆林縣檢察院起訴科韋勇等二人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其進行迫害。大法弟子陳培珠在法庭上,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大法,審判長黃河卻不讓其說話。大法弟子陳培珠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大法弟子黃彩蘭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開庭前,惡人未通知其家人。家屬在開庭前一天下午,才從一知情人的口中得知。判決後,法院也沒有通知陳培珠和黃彩蘭的家人。據說為了關押重度殘疾的大法弟子陳培珠聯系了許多地區的監獄,甚至連海南地區的監獄都進行了聯系。

迫害類型:
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零六年十月份大法弟子陳培珠、黃彩蘭被非法判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西隆林縣公安局
廣西省隆林縣檢察院廣西百色市隆林縣郵政編碼:533400 電話區號:0776<br>隆林縣檢察院地址:隆林縣新州鎮民族街190號 8202383,8200226(辦公室)檢察長:黎錦雲18977679567 : 韋勇黃河
廣西隆林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7年2月1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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