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淑琴
簡介:
呂淑琴(Lu:,Shuqin),
女 ,
64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薩區登峰村大法弟子。2000年2月24日,呂淑琴進京上訪被抓,由單位、醫療衛生中心及派出所接回。在派出所被勒索4000元,沒給任何收據,非法拘留18天。 2000年2月25日,被管理局“610”辦公室勒索500元;被登峰派出所勒索4000元;2001年11月4日,被管理局“610”辦公室勒索600元。 2000年6月18日,管理局前面的公園集體煉功,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7月19日,在單位上班,被片警以所長談話為由騙到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個半月。從2000年8月份開始停發工資至今(2002年1月5日)。 2001年11月3日,呂淑琴去北京證實大法。因大慶公安局和“610” 辦公室與K48次列車簽合同,抓一個法輪功學員給500元錢,所以乘警為了錢,在火車上對從大慶直達北京的旅客要身份證,對年齡大的女旅客非法搜包,然後拿身份證上網查找,抓到後改要600元。她被抓後在返回途中逃脫,現流離失所。 2002年11月1日,大慶大法弟子翟志斌被讓胡路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後被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與他同時被抓捕的其他三人王法娟,被非法判刑八年;鄧建梅,被非法判刑七年;呂淑琴,被非法判刑七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大慶大法弟子翟志斌等四人被非法判刑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實(一)
相關單位及個人:
責任單位: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 審判長:譚貴福 代理審判員:賈思軍 代理審判員:張旭光 書記員:劉志剛
責任單位及惡人:
薩區拘留所(薩爾圖區拘留所)
讓胡路區法院
登峰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9日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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