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英子
簡介:
金英子(Jin,Yingzi),
女 ,
53歲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金英子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追究其法律責任。金英子曾兩次被劫持入洗腦班,被非法拘留四個月,非法判刑五年,曾被抄家七次,非法抓捕八次,至今仍被監視、電話被監聽,由於被限制出境,無法和丈夫孩子們生活在一起,獨自一人在國內生活。 二零零零年末,牡丹江陽明分局國保大隊便衣警察到家裡搬走剛買的新電腦、1台打印機,金英子被拘留近30小時,家人被勒索五千元保釋金,才把人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牡丹江光華派出所幾名警察把她從娘家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拘留四個多月後,又送到洗腦班強制洗腦四十天,直到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才釋放。在洗腦班期間,家人被勒索所謂的“工作費”和“保證金”每天五十元,共計一萬元,並且經過八個部門加蓋印章,層層勒索後金英子才獲釋。這期間八歲的小兒子無人照顧,每天放學也被拘留在鐵護欄的洗腦班中,早晨由當班警察送學校上學。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晚,東寧縣國保大隊、市國保大隊、陽明分局、光華派出所多人非法入室抄家,地板都扒開,無任何收獲後,就將她綁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直到第二天上午,將她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警察動用消防車破門窗強行入室將她綁架到光華派出所。之後,金英子被非法判五年。 牡丹江市惡警二零零三年十月末以來瘋狂綁架大法弟子,現已知被綁架的有:劉志淵、王淑榮、曾德雲、李雙、鐘麗、金英子、張玉蓮、康運誠、姜春梅、金佑峰、郝榮、王新民、汪桂珍及兒子。其中大多數已歷經多次綁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交保證金;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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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牡丹江市政府
:
張秋陽
東寧縣公安局政保科
牡丹江市愛民公安分局
牡丹江市國家安全局
光華派出所
:
宗科
陽明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2日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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