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順花
簡介:
李順花(Li,Shunhua),
女 ,
42歲 ,
山東濰坊濱海(原海化)開發區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號左右,濱海開發區公安局副局長王春橋領一伙警察來到大法弟子李順花原工作單位(壽光運輸公司大窪汽車二隊)。在單位的辦公樓上,王春橋、張樹軍、馬立傑等對李順花非法審問後,李順花被關在大窪汽車二隊的辦公樓裡一個星期左右,逼著寫了保證才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李順花等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被當地保安抓住。保安脫下皮鞋就朝李順花的臉上打,打的李順花鼻青臉腫並非法關押了三天。海化開發區公安分局王春橋、馬立傑把李順花們押回了大窪公安局。分局張明華非法審問。刑警張樹軍指使郝貴軍用電棍電李順花的頭部,給李順花脖子上掛上大牌子照相後,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關押到分局鹽場拘留所。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由鹽場單保剛、警察於鵬看管,每天交十五元生活費,只給一小塊饅頭。大小便在屋裡,便桶滿了也不讓倒;大冷的天窗戶上沒玻璃。惡警李光耀到李順花非法勒索三千元不給收據。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交四百五十元生活費,逼著寫不煉了的保證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二十一日,李順花等大法弟子第二次到北京證實法。在北京信訪局門口被便衣抓捕。後被濱海開發區分局警察王國智、郝貴軍押回海化分局大家窪派出所,第二天,惡人楊志英逼李順花在拘留單上簽字,李順花拒簽,楊志英用手砍她的脖子。後被強行送往壽光看守所刑事拘留。在她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期間壽光看守所惡警在六月天逼她們趴在外邊的水泥地上曝曬,從早上八點一直到晚上八點,惡警們指使著犯人拿著皮鞭看管,誰一動便遭一頓毒打。六月天的地面溫度高達幾十度,身上淌下的汗水在地上形成一個整個人形。七天時間,李順花被折磨的身體極度虛弱,奄奄一息。濱海開發區分局指使李順花丈夫單位從他工資裡扣了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壽光汽車運輸公司第二分公司經理王會義、單連增強行把李順花送到老河口洗腦班。“六一零”洗腦班主任徐慶雲指揮著張明華、張國良一伙計劃對大法弟子實行軍事化管理,不轉化就長期關押或送勞教。李順花絕食二十六天抗議非法關押。徐慶雲一伙聯合海化醫院的醫生護士把李順花摁在半間小屋的地上強行插管灌食五次。徐慶雲還以放人回家的謊言欺騙李順花,把她從老河口拉到海洋賓館繼續洗腦,指使被送到濰坊洗腦中心讓邪悟後的人員去轉化她,給她看洗腦邪悟電視錄像。兩個多月的關押迫害,不轉化就無限期關押、送勞教的恐懼,使李順花無法承受,違心的寫了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後離開了洗腦班回到家中。 幾年來,李順花除遭到以上迫害外,每逢節假日或它們認為的敏感日,公安分局和所在單位多次派人打電話或上門騷擾。
迫害類型:
非法審訊;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
電刑 ;
人身侮辱 ;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暴曬 ;
洗腦/送洗腦班;
摧殘性灌食 ;
威脅/恐嚇;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濰坊濱海(原海化)開發區部份大法弟子被迫害真相
責任單位及惡人:
壽光市看守所
濰坊海化公安局
:
郝貴軍,
張樹軍
濰坊海化公安
:
徐青雲,
王春橋
大窪派出所
:
楊志英
老河口洗腦班
老河口邊防派出所
:
張明華
濱海開發區公安局
:
馬立傑,
王國智
鹽場拘留所
:
單保剛,
於鵬,
李光耀
壽光汽車運輸公司
:
王會義,
單連增
更新日期: 2007年2月21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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