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芝蘭
簡介:
王芝蘭(Wang,Zhilan),
女 ,
六十多歲 ,
甘谷縣新興鎮七甲村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七月,王芝蘭和本縣渭陽鄉頡家村大法弟子劉素雲進京上訪,剛到北京車站被當地警察攔截遣返甘谷,在甘谷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一個月。二零零零年八月,甘谷縣“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凌駕於法律之上)、司法局、公安局、文教局、新興鎮五個單位聯合出動十一人輪流看守,在甘谷縣環保局辦洗腦班,給王芝蘭洗腦十天。 二零零一年元月,王芝蘭和本地幾位大法弟子再次去北京,又被遣返甘谷後,在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一個月,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勒索二百元釋放,同時,家屬被索要一百元“伙食費”。回家後,一直有人盯梢,跟蹤。王芝蘭家成了派出所人員的隨便出入場所。抄家搜查,使王芝蘭的精神長期處於緊張狀態。 二零零一年八月, 甘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姚莊派出所闖入她家,搶走《轉法輪》和其它法輪大法的書籍,強行將人帶到新興鎮派出所非法拘禁。 期間,警察將王芝蘭的雙手銬在椅子背後,不讓她大小便,尿了一褲,迫使她不敢吃喝,開始絕食絕水。當時,甘谷縣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尉仲民(蔚仲明)和國保大隊長苟斌亞指使警察強行灌食。將她雙手從背後銬在椅子上,進行摧殘。後來轉入看守所後又遭野蠻灌食。尉仲民(蔚仲明)手裡拿著一個撐口器,對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王慧說:“你看,來到這裡邊,這活的就能死,死的就能活”。最後,王芝蘭絕食九天,眼看人不行了,才放會家。 同年十一月,當地政法委書記王建國找王芝蘭“談話”未果。晚上九時許,被新興鎮派出所叫去“談話”。在派出所銬了二十四小時後,被政保股苟斌亞送甘谷強制戒毒所,非法關押二十天。一天,王芝蘭光著腳站在號室,被尉仲民(蔚仲明)看見,用皮鞋猛踢她的腳,接著雨點般打耳光,將頭往牆上亂打亂碰,並氣急敗壞的叫罵。戒毒所臨時人員有個外號叫“楊老漢”的也幫著巴結尉仲民(蔚仲明),打了王芝蘭耳光。 幾天後,將王芝蘭送蘭州平安台勞教。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又重返甘谷戒毒所,繼續非法拘禁。一月後,敲詐一千五百二十一元後,以“保外就醫”為台階,將人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一日,甘谷縣新興鎮七甲村大法弟子王芝蘭和丈夫牛瑞義遭當地警察綁架,身陷囹圄。家中電腦、打印機、刻錄機、裁紙刀等私有物品被甘谷縣公安局警察搶劫一空。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上午,王芝蘭被釋放回家,丈夫牛瑞義仍遭非法關押。當局預謀對牛瑞義非法起訴。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晚八時許,甘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姚莊派出所、天水第三監獄一伙人扛著攝像機翻牆進入甘谷縣新興鎮七甲村王芝蘭家邊攝像邊到處亂翻,搶去《轉法輪(卷二)》一本。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罰款;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不准上廁所;
摧殘性灌食;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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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谷縣公安局
:
苟斌亞,
尉仲民
甘谷戒毒所
甘谷看守所
天水三監獄(天水監獄/甘肅第三監獄)
甘谷縣610
姚莊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14日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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