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立國
簡介:
奚立國(Xi,Liguo),
男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葛布新村派出所副所長陳茂軍等人到劉鳳蘭家的小賣店,陳問還煉不煉法輪功,回答:煉!就把劉鳳蘭和奚立國夫婦倆抓走了,非法拘押在葛布街道辦事處,辦事處主任付俊秋叫囂:「我告訴你,我們共產黨的原則是寧可錯殺三千,也不放過一個!」第二天,劉鳳蘭的妹妹去了街道辦事處,被街道勒索二千元,才將二人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五點鐘,葛布街道辦事處人員與葛布新村派出所警察共七、八人,以買煙酒為名砸開劉鳳蘭家的小賣店,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賣店主人老伴奚立國(當年57歲)強行綁架。第二天又來抄家、搶劫,將賣店的煙酒糖茶及臨時用的二、三千元現金全部搶走,東西裝了半車。奚立國被劫持到吳家堡子勞教所折磨八個月才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劉鳳蘭與老伴奚立國在劉山502路公交車站,被撫順公安局國保魏振興等人非法監視、跟蹤,國保大隊指導員耿聃抓住劉鳳蘭的胳膊自稱是公安局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未出示任何法律證件、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正常乘車的老兩口強行綁架,二老口袋裡的零錢和手機都被搶走。然後又非法闖入家中,抄家、搶劫,翻箱倒櫃,把家裡翻了個底朝天,家中僅有的二千二、三百元現金被搜刮得一分不剩,同時還搜走了家中的筆記本計算機、六部手機、三個讀卡器、大法師父法像、大法經書等,及鉗子、螺絲刀等工具。屋裡一片狼藉,好端端的一個家,瞬間就變得淒慘一片。東西搜走不給收條,揚長而去。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撫順市公安局東洲公安分局以撫公東刑逮通字2011312號令,正式將劉鳳蘭逮捕並羈押在撫順市第二看守所。「逮捕通知書」上的罪名是涉嫌「破壞法律實施」罪;老伴奚立國以「取保候審」四天後回到家中。後劉鳳蘭被秘密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奚立國因沒有退休證,六年沒有工資,經濟來源只靠劉鳳蘭每月的一千多元的工資維持生活。劉鳳蘭家屬控告不法警察,被警察威脅要抓大兒子。家人每天伴隨著恐懼,迫使單身的大兒子於二零一三年帶著恐懼與悲憤離家出走,至今杳無音訊;二兒子的未婚妻也因家人坐牢而離開了。(目前二兒子獨自流離在外)。 劉鳳蘭在獄中期間,老伴奚立國思念著大兒子,掛念著獄中的妻子,每月去一次監獄探望妻子,給存上二、三百元零花錢。長時間的精神壓力與折磨,致使奚立國在二零一三年突發腦血栓病,至今不能恢復正常生活。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撫順順城區葛布新村派出所兩個警察,繼4月份一次騷擾法輪功學員奚立國、劉鳳蘭夫婦家之後,又一次上門騷擾。在未經主人許可的情況下,亂拍亂照,被嚴詞拒訪。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遼寧省撫順市葛布新村派出所的兩個警察,手持錄像儀再次來到奚立國、劉鳳蘭夫婦家,騷擾,並問還煉不煉法輪功。這已是葛布新村派出所今年第三次騷擾了。
迫害類型: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親屬;
謊詐;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私闖民宅;
毒打/毆打;
抄家;
威脅/恐嚇;
騷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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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市戈布新村惡人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葛布新村派出所:024-5719558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撫順市勞動教養院(武家堡/武家甫/吳家堡教養院)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
耿丹
撫順市公安局
:
魏振興
葛布派出所
葛布新村派出所
:
陳茂軍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7日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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