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8號永昌縣邪惡法院計劃對老年法輪功學員趙桂香非法開庭。趙桂香的家中被抄二次,抄走大法書和煉功帶。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拘留; 非法審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甘肅永昌縣惡人惡警迫害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永昌縣縣長 孟有柱惡警 李國玉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永昌縣 : 孟有柱 永昌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07年3月14日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