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秋
張雷的岳母何桂香 <p><p><br>
張雷的父親張德國
張雷的母親李錦秋 <p><p><br>
張雷
張雷的妻子趙曉春
李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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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錦秋(Li,Jinqiu),
女 ,
72歲 ,
遼寧凌海市法輪功學員,原凌海市糧食局會計,家住遼寧省錦州市凌海市。修煉前病魔纏身,修煉大法後一身病全好了,九九年大法遭迫害,她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曾遭受過電棍、長期不讓睡覺等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李錦秋只身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升國旗處,武警把李錦秋推上警車,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臘月三十),李錦秋與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到北京後還沒到天安門就走散了,李錦秋被北京警察抓住拉到建國門派出所。 審問時,李錦秋不報姓名,第二天,警察把李錦秋和山東兩個女法輪功學員塞進捷達小轎車的後座底下,拉到竇各莊東城區看守所,非法刑拘。一警察審問李錦秋。問她的名字,李錦秋不說。他謊說,你報了名字後,我答應你給江澤民寫封信。李錦秋就報了名字,信也沒寫成,被非法刑拘半個月後,被當地警察押到錦州駐京辦事處龍鳳賓館。在二樓房間,有十幾個警察,凌海公安局副局長劉守成審問李錦秋,問她和誰來的,某某是誰?李錦秋說不知道。他氣得拿皮鞋左右開弓,打李錦秋耳光,穿著皮鞋踢李錦秋前後心窩,李錦秋當時差一點背過氣去。從北京回來時,警察用“拇指扣”把李錦秋銬在汽車座後背上。“拇指扣”的狼牙扎在李錦秋的肉裡,越動越緊,大拇指像折了般劇痛。 李錦秋被押回凌海後,在刑警隊遭到刑訊逼供,警察用木棒毒打,一個警察用掃把狠抽李錦秋的頭部,李錦秋兩眼一黑,倒在地上昏死過去。有人往李錦秋頭上澆涼水,還說:“別裝死!”拽李錦秋起來還繼續打。直到後半夜兩點多鐘,警察用車把李錦秋拉到看守所刑事拘留。李錦秋的臀部、兩腿全青紫色,走路一瘸一瘸的。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李錦秋被非法勞教三年,被押送沈陽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到教養院後,白天做奴工勞動,晚上被那些“轉化”的人圍著洗腦迫害。李錦秋不“轉化”,就被罰蹲著、頭朝下兩手挨地撅著。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李錦秋等幾個不“轉化”的學員被拉出去用電棍電。李錦秋被拉到“四防”的屋裡,按在地上,脫去鞋襪,大隊長王乃民和警察王書錚拿電棍同時電李錦秋的兩個腳心,李錦秋兩腿戰栗,腳心像蛇咬般劇痛;又電李錦秋的脖頸、手背,被電處全是亮亮的大泡;警察把李錦秋的上衣脫下,電前後心;王乃民用電棍電李錦秋嘴巴,當時李錦秋的臉被電的變形,嘴巴往外翻著,滿是血。李錦秋臉腫的老高。他們換了兩根電棍電李錦秋,都打沒電了。走廊裡滿是“辟辟啪啪”的電擊聲、學員的慘叫聲和刺鼻的肉糊焦味。 李錦秋被押回分隊後,分隊長邱萍又讓李錦秋撅了半天。就這樣,日夜連番的折磨,李錦秋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幾乎崩潰。五月底,集體去馬三家醫院體檢時,李錦秋突然休克,倒地人事不知,幾個學員把李錦秋抬到屋裡搶救,她才蘇醒過來,當時李錦秋的血壓為零。回分隊後,李錦秋想我是修煉人,師父教誨我們到哪裡都做個好人。李錦秋強忍著身體的病痛,不給別人找麻煩,該做啥還做啥。 二零零一年九月底李錦秋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李錦秋遭到武警盤問,來了幾個穿便衣的人連推帶搡,不容分說,把李錦秋推上警車,抓到天安門派出所。 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開始,馬三家勞教所開始了大規模酷刑殘害,對二百多名堅定的大法弟子下毒手。李錦秋被七天不讓睡覺。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馬三家搞所謂“春雷行動”,對不“轉化”的學員動酷刑,強制“轉化”。開始每天晚上李錦秋和其他學員們被圍攻做“轉化”到後半夜。十天後,不讓進寢室,在走廊外邊罰蹲著,不許上廁所。李錦秋被罰蹲三天三夜不許合眼。後來分隊長張磊讓那些“轉化”的人編成好幾班輪番在樓梯拐彎處圍攻李錦秋,一連七天七夜不許合眼,逼她聽污蔑法輪功的邪說,李錦秋被折磨得頭昏腦脹,神智不清。期間,張磊還打李錦秋嘴巴,穿著皮鞋踢李錦秋。十二月初,李錦秋又被強制到一樓參加“學習班”洗腦。 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勞教到期,才放李錦秋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張雷在工作單位被錦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同一天,他的妻子趙曉春和他岳母何桂香分別在家中被凌海公安局國保大隊、防暴大隊綁架。他的父親張德國、母親李錦秋也在同一天被綁架。 那天下午四點多鐘,李錦秋正在家中做飯,忽然聽到一陣敲門聲,她問是誰?門外答:我們是房產局的來丈量房子。她開門幾個人進了屋,東瞅瞅西看看,說:我們是凌海公安局的。隨後進屋就翻,搜走大法書籍及其它私人用品。這時正趕上她丈夫張德國下班回家遭綁架。參與綁架、非法審訊的有國保大隊長劉海旺、劉增如(音)、李明及其它幾個不知姓名的干警。 張雷一家人被非法關押在國保大隊一天一宿後,張雷、張德國分別被非法押往凌海看守所和拘留所;其余三人被非法押往錦州拘留所。 十五天後,張德國、李錦秋、何桂香和趙曉春四人被非法勞教,被國保大隊長劉海旺、劉增如(音)、法制科的×××(女)及兩個不知姓名的干警劫持往沈陽馬三家勞教所,受到各種精神和肉體的迫害。 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干警為了完成“轉化指標”,采取各種手段強迫學員謗師謗法、與大法“決裂”等所謂“轉化”,成立“攻堅班子”,主要由張磊、方葉紅、張秀榮、周曉光等多名干警組成。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下旬,“攻堅班子”開始對幾名長期不“轉化”的新收學員進行“攻堅轉化”。這些學員有鞍山的周萍、高德英、大連的王敏、劉榮華、錦州的李錦秋等,均遭到“吊銬”“劈胯”等折磨,其中李錦秋受迫害比較嚴重。 這次惡警逼她“轉化”“簽三書”,她不簽,幾個惡警把她的一只腳綁在暖氣管上,幾個惡警抻她的另一只腳,她一陣昏迷,找來樓下大夫給量血壓,一量血壓一百八,干警說:沒事!又問她簽不簽三書?她說:不簽!對干警說:你們這樣強制我轉化,可改變不了我的心,說假話,要這個形式有什麼用?干警張秀榮說:對!我們就要這個形式!說著幾個惡警又把她按在地上,開始把她的兩條腿往兩邊劈,往兩邊抻。 惡警一邊抻一邊問她:簽不簽三書?她說:不簽!這時又來了一大幫干警,把她按倒在鐵櫃旁,把她兩腿徹底劈成一字型,幾個人穿皮鞋踢她的腿,踩在她的腿上,有人按住她的頭和兩只胳膊,使她動彈不得,用他們的話講:這下夠標准了!並說:凡是受這種刑的都得殘廢。開始劈她,抻她。由於她給警察講真相,有個惡警朝她肋下猛踢一腳,當時她疼得喘不過氣來!就這樣她緊咬牙關,緊閉雙眼,疼昏了過去。這時惡警大隊長張君說:別抻了,人都睡著了!才把她放下來。放下來之後,他們又把她的雙腿盤上,用繩子綁上,又把她的雙手反綁到背後,在“三書”上強行按手印,她當時就否定:我不承認,不算數!就這樣她被折磨得兩腿不聽使喚,晚上九點多鐘她才被人駕著扶牆回寢室,脫衣一看,兩腿青一塊紫一塊,疼得昏昏沉沉,第二天一早四點多鐘她又被強行叫起來去“東港”繼續受刑。 這時來了幾個警察,其中一名男干警叫她撅著,又讓她蹲著,她兩腿已經受傷,根本蹲不了,就坐在地上,惡警張秀榮對 “包夾”她的人說:不行!必須讓她蹲著,你要負責看住她!這個人看得很緊,強制她蹲著。張秀榮又把攻擊大法和師父的耳機強行塞在她的耳朵裡,強制讓她聽。就這樣她在肉體和精神的折磨下幾乎昏過去的情況下,張秀榮又“教她寫字”,強行把著她的手寫什麼“保證書”、答什麼題。她當時就表示:那不是我寫的,我不承認! 幾天的折磨她的腿更嚴重了,右腿沒有知覺,一點兒都抬不起來,不能走路。一天早晨她昏迷了過去,值班的干警馬上叫來樓下大夫,一檢查馬上轉院去馬三家醫院。經過檢查說是“腿、臀部肌肉拉傷,心髒病”,開了雲南白藥、紅藥兩種外用藥。從醫院回來後一天沒讓她休息,下車間“強制勞動”。整整十來個月,她就是這樣由別的學員拖著、架著,從四樓爬上爬下,強行去車間干活。由於她右腿不聽使喚,抬不起來,用不上勁,只能靠左腿拖著走,走的很慢,只能跟在全大隊的最後邊。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下大雪,三大隊幾個分隊去大門外掃雪,李錦秋被逼著參加掃雪。她平時連站都站不住,都得用人扶著,這回沒人扶她,她只能靠牆站著,寒冷的天氣凍得她全身發抖,就這樣她在雪地凍了兩個多小時待到掃完雪。 二零一零年八月中旬,她開始吃不下去飯,兩腿無力,右腿一點都抬不起來,上不了樓,只能由別的學員把她背上四樓,她骨瘦如柴,不能獨立行走,整天躺在床上,連洗漱、上廁所都得需要人攙扶,生活不能自理,再次拉馬三家醫院、大北醫院作照相、CT等,說是腰脫、骨質增生,需要理療、長期臥床休息,已經落下殘疾,不可能恢復正常。檢查花費五百多元錢,當然都得由李錦秋自費。直到九月中旬到期由她家人把她攙回家。到家後她下不來車,皮包骨,左右鄰居看到都嚇一跳:好好個人咋成這樣了? 李錦秋被馬三家勞教所用“劈胯”的酷刑折磨的當時已經不能正常行走。凌海市原市長、書記王書忠是責任人,已遭惡報死亡。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72歲的錦州市凌海市法輪功學員李錦秋在大集上告訴過往的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和非法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現年七十二歲的李錦秋老人被大凌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後,八月十一日被凌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公安、檢察院羅織證據陷害她,目前,構陷她的卷宗已到凌海市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她為了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在凌海市大集中傳真相,遭凌海市新樓社區警務室便衣警察抓捕,被劫持到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當日下午三點左右,警察將她帶回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她的電腦、打印機等。警察還非法抄走人民幣一萬八千多元,還有她的書籍。 李錦秋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李錦秋凌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目前,構陷她的卷宗已到凌海市檢察院。 直接參與陷害李錦秋的公安和檢察院人員有:凌海市新樓社區警務室才濤、大凌河派出所警察劉政、王秩等、所長齊猛、凌海市檢察院人員李峰。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時二十分,遼寧省凌海市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的李錦秋老太太,遭非法庭審,她及代理律師充分表達了修煉法輪功無罪,依法駁斥了對她的指控,要求還她清白與自由。整個庭審約一個小時,當庭未宣布結果。雖然公開審理,但審判長黃艷春只准五人參加旁聽,經家屬強調都是家人,才被允許進入法庭。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罰金八千元。李錦秋已提出上訴。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其它酷刑;
劈腿;
電擊;
逼迫放棄信仰;
抻刑;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抄家;
非法審訊;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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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凌海市新樓社區警務室負責此案人:才濤。
大凌河派出所辦案人:劉政、王秩等,所長:齊猛:15041683123
凌海市檢察院辦案人:李峰:13314160001、辦0416-810716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方葉紅,
張磊,
周小光,
張君,
張秀榮
凌海市公安局
:
李明,
劉增如
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凌海市政府
:
王述忠
錦州凌海市金城分局
:
劉海旺
凌海市法院
凌海市檢察院
大凌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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