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通
簡介:
王素通(Wang,Sutong),
男 ,
年齡未知 ,
王素通,廣東普寧市大法弟子。原普寧市林業局屬下公司普通工人,因堅修法輪大法,得到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幸福。 自1999年7.20以來,幾年來一直遭受迫害。 “參與迫害的單位”:普寧市城西派出所、城東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池尾派出所、廣太派出所、南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政法委、國安大隊、公安局610辦公室、林業局、林業公安分局、城西居委、流沙鎮政府、廣東省三水勞教所、廣東省勞教局。 “受株連的人”:其愛人、子女、兄弟、姐妹、表姐、單位同事、鄰居。惡警有時半夜抄家,其中一次最瘋狂有幾部小車,幾十個惡警手提手槍、電棍、還有帶鐵水管、鐵錘、鋼纖等等,准備撬門入室抓人。 “在經濟迫害上”:每次被綁架都被勒索,家中僅有的電視都得賣掉去交錢領人,後來多次都是向人家借錢領人。特別是在2000年11月至2002年11月王素通被非法拘禁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弄得連子女都無法上校讀書,只能停學。 “在精神和肉體迫害上”:王素通被非法綁架到各派出所。被綁架到流沙鎮政府時,被迫男女混室,經常受辱、威逼和恐嚇。被綁架到城南派出所時,被迫與其他罪人同室,經常受到辱罵。被綁架到城西派出所時,天氣寒冷,被抓的下午到第二天中午都不給飯吃,不讓睡覺。後轉到拘留所迫害時,被強迫養豬、清豬屎、還要挑熱水給惡警洗澡。被綁架到池尾派出所時,被辱罵和毒打,惡警還拿走他的古幣。後轉到看守所迫害時,惡警拿走王素通的新皮鞋及衣物,又強迫每天做小燈頭8000個,若未完成、便遭受吸毒人員一頓毒打後還要通宵做。看守所的領導指使吸毒人員每餐給飯一湯匙。王素通還被賴姓惡警扣上35公斤重的直腳鐐14天,腳鐐的接口釘砸進肉裡、鮮血直流。當時天氣很冷又不好穿褲子。幾個月後,王素通被轉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這裡對不“轉化”的大法弟子更加瘋狂迫害。夏天39度天天曬太陽。其他勞教人員在室內都會中暑住進醫院,卻強迫大法弟子在太陽底下曬,不給水喝、又不讓大小便。冬天很凍,惡人有時強迫王素通坐在電風扇下吹風,有時以查經文為由、強迫脫光衣服,不給睡覺。冷時,強迫他整天蹲、面向北風。不“轉化”的大法弟子被迫蹲得兩腳腫脹,肌肉失去知覺;夏天高溫時,水泥地板都被曬到很燙腳,逼迫大法弟子整天跑,所有的大法弟子的腳腫得沒法穿鞋,跑不動時便以“違紀”禁閉15天。家屬要求接見不給見,還騙王素通家人,有時說他愛人要與他離婚。三水勞教所惡警經常挑撥大法弟子家屬離婚。像這樣的邪惡勞教所,還要經常派人往馬三家所謂學習整人經驗。 至2006年3月8日止,王素通還在外面流離失所,有家難歸。 廣東揭陽市眾多法輪功學員與家屬日前【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紛紛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被告人江澤民在任職期間,成立了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原告及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 “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這些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 揭陽市普寧木材公司職工王素通在控告狀中說,“被多次騷擾、威脅恐嚇、無理搜查、非法抄家、非法拘留關押、罰款,甚至被勞教,期間遭受各種虐待:鎖35公斤重的直腳鐐,腳鐐的接口釘砸進肉裡鮮血直流、夏天曝曬冬天冷凍、毆打、各種體罰、不讓大小便、精神折磨等等,給控告人肉體、精神都造成莫大傷害,控告人一家人都連帶著受牽連,經濟一度陷入困頓,子女無法上學,身心時刻處於驚惶狀態。”“2004年9月4日,普寧市二十多個警察拿著沖鋒槍、手槍、電棍、鉗子、水龍管、鐵棒等作案工具氣勢洶洶來到王素通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將家翻了個底朝天;因其沒在家,惡警竟將鄰居家整幢樓都翻個遍!” 因此王素通申請最高檢察院對被告人立案偵查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吹涼風;
暴曬 ;
戴腳鐐/連體腳鐐 ;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普寧市王素通多次遭非法關押
廣東省揭陽市被非法判刑、勞教的大法學員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普寧市政法委
普寧市城西派出所
普寧市城南派出所
普寧市看守所
揭陽市看守所
普寧市池尾派出所
普寧市南溪派出所
普寧市拘留所
普寧市國安大隊
普寧“六一零”
普寧市林業局
普寧市林業公安分局
普寧市城西居委
普寧市流沙鎮政府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4日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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