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雲香
簡介:
劉雲香(Liu,Yunxiang),
女 ,
六十多歲 ,
黑龍江大法弟子,職工家屬。一九九六年劉雲香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由於眼疾(視神經萎縮、幾乎失明),全國各地都治不了。煉功後,眼疾痊愈,身心受益。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建、韓東義在消防隊問大法學員劉雲香:大法好不好?她說:好。只這一個字,就把這位老人關進方林看守所四個多月。 在看守所裡劉雲香遭受了非人的待遇。看守所不讓家人送被褥,白天強制直溜的坐著,強制看誣蔑大法的電視。強制在零下三十∼三十二攝氏度的冰天雪地裡坐著,不讓穿棉衣,身上只穿很單薄的毛衣、毛褲。晚上很晚才休息,躺在光板地舖上,凍得睡不著覺。晚上十幾個人擠在一起,都側身躺著,一人下地解手,回來就沒地方躺了。看守員任意打罵,隨便奴役。夏天起早貪黑的干活,栽樹、種地及其它活。使劉雲香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劉雲香去北京,在火車上被哈爾濱鐵路警察劫持到鐵路看守所進行迫害。在鐵路看守所被警察和牢頭強行搜身,牢頭搜到了錢可歸自己所有。警察還經常搜舖、提審,強迫糊紙袋,在劉雲香面前詆毀法輪功,罵她是傻子、精神病等等。在哈看被非法關押十天又被劫持到本地(方看)關押一個月。在方林看守所又遭到同樣的迫害。 兩次迫害給她的家人帶來了災難。老伴無人照顧,孩子不能正常上班,他們在為她擔心、焦慮,四處奔波要求放人,遭到相互推諉、白眼、嘲笑等等,還要為她交伙食費,一天十五∼三十元(吃的一天兩頓飯,每頓飯半個窩頭,喝的菜湯,沒幾個菜葉),交押金等,使不能正常生活,承受著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上的損失。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人身侮辱;
綁架/劫持;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二)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惡行(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方正林業局(高楞)公安局
:
韓東義,
李健
方正林業局(高楞)看守所
哈爾濱鐵路派出所
鐵路公安三處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4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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