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艷
簡介:
王小艷(Wang,Xiaoyan),
年齡未知 ,
在2000年9月20日,就把賈乃芝、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紅等法輪功學員送到沈陽馬三家子女子勞教所。 這些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沈陽馬三家子教養院之後,惡警十五天不讓她們睡覺,黑天白晝的灌邪悟迷魂湯,因為賈乃芝她們在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已經領教過了這樣的迫害,對她們不起作用了。馬三家子一所三大隊長楊欣看撫順去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氣急敗壞的告訴小隊長:問問賈用芝寫不寫“轉化”,不寫,就給她送小號吊起來。 第二天惡警楊欣來了之後,還喊,是誰把賈乃芝放下來的,又把賈乃芝吊起來。等到第十五天放下來後,惡警領被關小號的法輪功學員去檢查身體。撫順賈乃芝、沈若林、梁玉紅同去的三個人,同時被檢查出來心髒有問題。這樣賈乃芝他們就免受了電棍折磨了。 事後,沈若林,梁玉紅告訴賈乃芝,她們倆比她還遭罪,從早到晚一天下來大頭朝下,屁股撅著要達到十八個小時之多,控的臉都是腫的,雙眼都是血絲。不管多麼苦她們就是不“轉化”。 2002年,大法學員王小艷,翟旭,夢華,劉占閣,關菊穎,馬懷樂,吳波,趙玉仇,高貴榮,王承濤,侯小慧,孫倩,董欽飛,孫永麗,孫永聖。金順女,曲彩玲,賈乃芝等被抓到撫順市刑警大隊(公安一處)秘密酷刑折磨,“劈腿、背吊”兩種惡警常用的酷刑:劈腿能導致兩腿不聽使喚,甚至不能走路,疼痛難忍;背吊:把胳膊從背後吊起,導致巨痛,甚至胳膊吊殘。這兩種酷刑過後,還有十種酷刑在繼續用,折磨完後惡警就把大法學員塞到看守所,等候判刑。惡警還將大法學員扣在鐵椅上,整宿不讓睡覺,然後上刑訊逼供。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剝奪睡眠;
坐/鎖在鐵椅子上;
吊背銬;
劈腿;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賈乃芝在遼寧兩個勞教所遭受的折磨
撫順市刑警大隊(公安一處)黑幕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楊欣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27日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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