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月娟
簡介:
於月娟(Yu,Yuejuan),
女 ,
年齡未知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地區大法弟子。二零零六年三月至八月期間,昌吉市公安局以國保大隊岳江民、黃太為首的惡警,先後非法抓捕了十幾位大法弟子及家人,其中張秀珍、張燕平、張燕雲、張燕林是四姐妹,黎剛是張秀珍之子。 二零零七年一月,新疆自治區邪黨黨委書記王樂泉,伙同政法委書記張秀明、朱海倉出台了所謂“打擊三股勢力”的方案,在新疆召開了“政協”和“人大”兩會。會上自治區檢察院院長肉孜-司馬義表態:“絕對高壓”;同時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買買提-玉素埔也表態:“頂級重判”。所謂的“高級法院”就開始實施違法犯罪了。 二零零七年四月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邪黨操控的所謂“高級法院”,對大法弟子張燕平四姐妹及其他五人的非法庭審結果下達到本地。原檢察機關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現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強行判決,非法判決如下: 張燕雲被非法判六年,張燕平被非法判五年,張燕林被非法判五年,張秀珍被非法判四年,趙雪梅被非法判四年,於月娟被非法判三年,因以前煉法輪功被判三緩四未到期,加刑一年,實際為四年;楊穎婕被非法判三年,鄭新秀、黎剛(常人)判三緩四。 〈迫害時間待查〉在昌吉州新紀元購物中心,任副經理的大法弟子於月娟因商場一職工的家小經常有病住院,於月娟為了使這個職工的家人擺脫病苦,給了這個職工一個法輪功的真相光碟。因為此事,就是金曉成把於月娟親自抓進了看守所,被判了四年重刑。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新疆昌吉市公安局惡警金曉成犯罪事實
新疆大法弟子張燕平四姐妹被非法判刑
相關單位及個人:
金曉成家住昌吉州報社對面網吧一條街,州教育局家屬院內。 保衛大隊辦公室電話:0994-2344211 新紀元購物中心電話:0994-2341144 昌吉州教育局電話: 0994-2345995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吉市公安局
:
黃太,
金曉城,
岳江明
昌吉市人民檢察院
:
肉孜司馬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委
:
張秀明 ,
朱海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
:
王樂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
:
買買提玉素埔
更新日期: 2007年9月30日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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