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曲金霞

簡介:
曲金霞
(Qu,Jinxia), 女 , 四十多歲 , 遼寧省清原縣被非法判刑四年的大法弟子。

撫順市清原法院副院長張永義、王維先及各法庭庭長:譚希宏、喻秀文、劉俊傑、高維、趙居昆、尤宏偉、劉相軍等十多人被帶走調查;副院長林克俊在逃。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曲金霞被一女警察跟蹤綁架,在清原縣公安局,惡警和“六一零”人員追問曲金霞資料來源,她不回答,惡警們氣急敗壞,就狠狠地打她,打得她鼻青臉腫,眼睛幾乎無法視物。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曲金霞被非法批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沈陽大北女子監獄,受盡了非人的折磨,經常被罰站、罰蹲、不准睡覺,每天都在超時、超負荷的奴役,並強制進行洗腦迫害,惡警利用刑事犯毒打她。

二零零三年八月韓桂芹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之後,韓桂芹被分到四監區。當時負責的警察是徐忠華(時年四十多歲)。當時監獄裡還非法關押有法輪功學員罡雅琳(時年四十多歲)阜新人;郭小梅(時年三十多歲)凌源人;曲金霞(時年四十多歲)清原人;還有一個叫解桂花(時年四十多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等。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毒打/毆打非法判刑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撫順市清原縣法院11名法官遭惡報被審查
遼寧撫順市韓桂芹遭八年冤獄迫害
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概述(2)
遼寧省清原縣610凶犯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實
遼寧清原縣大法弟子曲金霞因發真相資料遭惡警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清原縣法院多次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長:華玉哲;陪審員:於波、劉偉、李巖、孫素、隋麗芹;書記員:彭曉強 檢察院檢察員:范東鳳、徐清文、曹吉星。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寧清原縣地址:遼寧清原縣<br>
清原縣610辦公室清原“六二一”(即現在六一零辦公室)
清原英額門鎮 : 林克俊
清原縣法院清原縣法院:<br>院長孫樹魁18641389525、02457719525<br>清原縣法院副科以上電話<br>區號:024  郵編:113300<br>姓名       辦公室   住宅         手機<br>菜勇  院長  53023558    57480369    13842382345<br>林克俊 副院長 53023871    53027277    13504231042<br>王維先 副院長 53022637    53024608    15841345658<br>郎義堂 紀檢組長53039404    53035877    13941302181 : 尤宏偉劉俊傑劉相軍王維先高維喻秀文張永義譚希宏趙居昆
遼寧省女子監獄五監區 : 徐中華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8日 04:17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