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祝華
簡介:
李祝華(Li,Zhuhua),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大法弟子。2000年5月的一天,李祝華去吉林省舒蘭市四姨家,在市場向老百姓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舒蘭市鐵城派出所在小區蹲坑的警察綁架。 晚上11點之前,把李祝華綁架到吉林南山看守所,李祝華包裡近300元錢被鐵城派出所搜到,李祝華一進看守所,屋裡的幾個犯人同時大叫一聲,當時李祝華的臉是腫的,因穿的連衣裙,看到李祝華的胳膊、腿青一塊、紫一塊的。李祝華在南山看守所被關押25天。 哈大成派出所姜所長、還有一個警察(可能是南崗分局的)打車把李祝華帶回哈爾濱,車費都是李祝華弟弟拿的。在第二看守所又關押20天,同修掏3000元,才放李祝華回家。 2000年12月8日,李祝華要去河北滄州三姨家,要在北京轉長途車,當天晚上李祝華在北京瞳裡小區一個房間裡住下,這天晚上九點鐘,警察團團包圍了李祝華住的房間,李祝華又第二次被抓捕、關到通州區看守所,2001年2月末轉到北京七處。 2001年5月末,被帶回哈爾濱非法抓捕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2002年9月12日至12月4日,劉坤、黃少博、李祝華、郭著松、高淑雲(62歲)、楊澤華、董林桂、王萬珍等八名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惡的安排,2002年9月12日至12月4日被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區長楊華迫害走隊列,從早上7:00一直到下午4:00,不許休息;晚上8:00蹲在地上搞所謂的學習繼續迫害到晚10:30. 2003年一月份,楊華被調到二監區,二監區區長鄭傑被調到九監區繼續迫害大法弟子。在2003年3月22日強迫大法弟子在監捨坐凳子,派刑事犯看著,不許說話,不許走動,後來讓她們坐在大理石地面上,從早上一直坐到晚上7:30.當時天寒地凍,一直坐到六七月份。惡警們又派兩個打手來迫害大法弟子,一個是候桂芹,另一個是郭英。這兩個人心狠手辣,隨便打罵,干警見到也不聞不問,任由它們胡作非為。被迫害大法弟子其中之一是李祝華。 大法弟子吳桂艷、程巧雲、付麗華、董麗敏、吳秀華、黃少博、王穎、蔡密、曹茹、孫鳳玲、楊澤華、李祝華、董林桂、江敏善、荊秀雲、劉坤、張桂芹、周艷等18名大法弟子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從2003年3月22日至7月15日,每天早晨7:00點到11:00,下午12:30到16:00,晚上17:00到19:00,被罰在大理石地上坐著,不讓墊東西,7月16日又強迫她們干活她們不干,時間就延長至晚上22:30分。 2003年12月7日,李祝華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三年到期回家。
迫害類型:
坐小板凳;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勞教;
體罰;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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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暴行:身體被抽打青紫 皮肉被電棍電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鄭傑,
楊華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6日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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