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君(尹軍)
簡介:
尹君(尹軍)(Yin,Jun),
女 ,
39歲 ,
吉林省白山市撫松縣大法弟子。一九九七年年底,當時十七歲的尹君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開始舖天蓋地的造謠污蔑師父和大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和抄家。正在讀高三的尹君馬上就要面臨高考,警察到學校騷擾,校長、班主任訓話,以不給畢業證要挾放棄修煉,因不在政治考卷上答題(當時政治題有誣蔑大法的考題),後沒有參加高考,被迫輟學。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尹君獨自一人來到北京,郵寄了上訪信,來到北京天安門講真相被惡警綁架,先被關押在鐵籠子裡,後送往北京郊區不知名的地方,在一個小屋裡又有十二個警察輪流看管,不讓睡覺,體罰尹君,詢問家庭住址,兩天一夜後看尹君不說,他們就欺騙說看尹君年紀小要把尹君送回家,偽善的對尹君好,說給尹君買車票。尹君就相信他,說出了家是白山市的,知道地址後他們就露出了本來面目,把尹君又關押到了北京市豐台區看守所。在這期間他們通知了白山市警察來接尹君,接到尹君之後又關押在白山住北京辦事處,白天晚上的銬在桌子上,期間又通知了尹君當地警察和父母來北京接尹君。尹君被直接關押到了撫松縣看守所。 當時正是東北很冷的時候,看守所沒有暖氣,睡覺的舖位也沒有,晚上只能站在地上,又冷又困又餓。看守所警察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尹君在沒有棉襖、沒有棉鞋,沒有飯吃,下著很厚的雪,滴水成冰的情況下,被凍了六個小時。這一次尹君被非法關押到過完年後才回家。 因尹君在看守所未放棄信仰,回家後警察又用欺騙的方式說找她談話,談完就回來,將她騙到了洗腦班,到了洗腦班就被關了起來,同時被騙去的還有其他堅定的大法弟子。他們強行用「講課」的形式給法輪功學員洗腦,不允許家屬看望,每天還要交三十元伙食費。到最後不交就不放人,在關押了十多天後,尹君被勒索了「伙食費」才回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天晚上九點多,尹君在姥姥家被二十多個警察綁架,並把姥姥家所有地方都翻查了一遍,最後把大法書和不干膠全部拿走。由於驚嚇,姥姥和母親一夜沒睡。 警察張愛民和劉興財給她背銬子(把胳膊扭到後邊一上一下,抻銬在一起),要她說不干膠是她的,背銬了一個多小時後,尹君已經疼的滿身是汗,堅持不了,放下銬子時,她的胳膊已經完全動不了,痛呼出聲,之後骨節總是疼痛,扭動時,有聲響,看守警察說是被扭的軟組織受傷了。在關押的那段時間裡,甚麼吃的東西也不讓買,只能天天喝沒有幾根菜葉的湯,吃發霉的窩窩頭,晚上不讓睡覺值夜班,一睡覺,他們就踢門,一踢門誰也睡不了,就得值班。 後他們偷偷報送勞教,送勞教那天,長春勞教所檢查說尹君有心髒病,而且很嚴重,是動脈缺血,勞教所拒收。可是當地看守所還是不放人,說才二十歲怎麼能有心髒病,堅持關押她,之後到各個醫院又檢查幾次,還是心髒缺血,才放她回家,這一次尹君被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 為躲避監視迫害尹君被迫流離失所,在吉林松江河鎮做法輪功真相數據時被綁架,抄走計算機、打印機、刻錄機、現金等物品,被關押在松江河林業局看守所。 在提審期間,警察把尹君綁的像個粽子似的,人和椅子用繩子綁在一起,從身上綁到身下開始迫害。搧耳光、用毛巾抽臉,手上戴著很緊很緊的手銬,還用電棍電手銬,電的兩只胳膊刺痛。還有一次提審被一位男惡警(有二百斤)打的暈了過去,還被兩個犯人扔在室外冷凍,像「蕩秋千」似的扔到床上,身體和腦袋都跟著痛。在看守所沒有被褥期間,坐在涼板床上凍得瑟瑟發抖,凍得睡不著覺。 後來尹君在一個人的小號裡開始絕食,遭到強行灌食。幾個男警和犯人把她的頭、手、腳按住插鼻管,因為他們不會插食管,插的鼻子全是血,灌的是玉米面摻大量食鹽,灌食後吐出的都是綠水,胃裡面脹痛,口渴無比,嘴唇上起了厚厚的干皮。幾天後的一次灌食,使尹君眼前發黑,呼吸困難,心髒跳動的很慢很慢,睜不開眼睛,呼吸不動。最後憑著對法輪大法的堅信,使尹君不輕言放棄生命,最後活了過來。 二零零二年尹君被非法勞教三年,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動教養所繼續迫害,尹君被關押在二大隊勞動奴役。吃飯只有五分鐘,吃不完就要挨餓;洗澡只有十五分鐘,夏天忙時不讓洗澡,冬天只能用涼水洗澡;去廁所也是有時間的,不到時間不能去,晚上去廁所也得叫上「包夾」和「整個互包小組」。每天要干最少十六個小時的活,經常加班到晚上十二點,每天干活累的全身都疼。 剛到勞教所的時候,警察和包夾逼迫尹君放棄信仰。期間不能睡覺,白天依然干活;被罰站,被拳打腳踢,打的身上青一塊、紫一塊,腿被踢的走路一瘸一拐的;獄警在辦公室用高壓電警棍電擊,電到的地方紅腫,嚴重的地方紫黑,劇痛無比,然後繼續逼迫勞動。 尹君絕食抗議好幾次,每次都被強行灌食。尹君一米七的個頭被迫害的不到一百斤,到醫務室檢查是心力衰竭,血壓極低,之後被一天兩次量血壓,還逼迫她吃藥,不吃就要電她。 兩年後尹君被迫害到天天發高燒,不干活,獄警就讓她坐最矮的小板凳。給她打退燒針也不好使,依然發高燒。被送到長春公安醫院,檢查是嚴重的膽結石、膽囊炎,之後被保外就醫回家了。 大法弟子尹軍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從長春勞教所保外就醫出來後,六月九日在資料點被綁架,開始絕食18天,被綁在死人床上強行灌食,醫院診斷膽結石已長滿,當地兩次往長春勞教所送都因為身體狀況拒收。邪惡之徒仍不放人,繼續把他關押在撫松縣看守所,七月九日移交法院判批捕。 他們又給戴上手銬和腳鐐到醫院檢查身體,怕跑了,把手銬和腳鐐還要鏈在一起。最後尹君又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迫害。當時尹君被迫害的身體十分不好,檢查時也是不符合收留標准,但當地警察為了讓監獄能收下尹君,特意給獄醫送了禮,做了幾次心電圖才被收到監獄裡。到監獄後,被送到了監獄醫院,天天輸液,後來送到了入監隊,經常檢查身體,每天被強迫吃藥。 在入監隊的半年裡,一直被逼迫「轉化」,還安排她給一位癱瘓的犯人接屎接尿。尹君的身體剛恢復好,就被調到了所謂「教育」監區,分到了劉哲和趙桂鳳(這兩個人是猶大)的屋裡,她們讓尹君聽污蔑大法的錄像、晚上很晚才讓睡覺,長期坐小板凳,尹君被迫害的心髒不好,又被強迫吃藥。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法輪功學員尹君等人在傳看經文時,被吉林省女子監獄王麗娜發現後,馬上向管教告密,監區長曹洪指使趙桂鳳等幫教,把法輪功學員挨個“過篩子”,即所謂的“反省”。趙桂鳳叫囂:所謂的反省就是把從小到現在所犯的錯誤都說出來,寫出來,所謂分析,就是無限上綱。把人弄迷糊了,達到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在這種所謂的“反省”、挨個“過篩子”下,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惡警上繩迫害、強制罰站、不讓睡覺等。白山法輪功學員尹君、長春法輪功學員張玉芬等人因不說出經文的來源,遭到上繩迫害。晚上作息時間也改了,平時就寢時間為晚十點,現在半夜十二點以後才准上床,有時甚至半夜一點以後才上床休息。 尹君和很多法輪功學員(包括老年的)還要被面壁罰站,還有的人坐小板凳,但是不能說話、不能動。罰站後尹君虛脫昏迷,她們就給她塞「救心丸」,並說「要不是你心髒不好,也給你綁床上」。 二零零七年尹君到期出獄時,更是每天從早到晚被強制坐著「學習」、記錄,坐的全身浮腫,腰椎骨骼變形,不能彎腰洗漱,不能彎腰去廁所,彎腰就痛的不得了,最後連同腿的骨骼也十分疼痛。 出監獄後,尹君的腰和腿恢復了好久才能正常走路,監獄高壓的洗腦學習和身心迫害,使尹君精神和肉體受到了極大的摧殘。父母親人也受到了極大的痛苦,從小撫養尹君長大的姥姥也在她被捕後,因思念外孫女傷心離世,沒見到外孫女最後一面。 冤獄三年回家後,尹君身體恢復了很久才找到一份工作,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尹君和另外三位單位同事再一次被綁架,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尹君絕食抗議,三看的警察給她抽血,說是化驗,化驗後在她的錢卡上肆意扣錢。之後尹君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關押迫害。 尹君被迫害一年半到期時仍不釋放,後又加期二十天,於二零一一年九月才回到家中。因當地警察經常到家騷擾,尹君離開了家鄉一個人來到外地打工,租房子,生活不能安定…… 尹君流離失所、孤身一人在外打工三年多沒有回家。尹君不在家時,當地警察也在敏感日經常上門騷擾。所以幾年來,家人一直不敢讓流離在外地的尹君回家。 尹君,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等多項基本權利,刑事控告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通過天天快遞郵寄給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回來後,同學、父母都提心吊膽的,都沒敢讓尹君在家裡住。七月二十一日尹君准備坐十一點多的客車回工作地,就在十點多鐘回家取一些生活用品,兩個警察突然闖入家中(其中一人叫於偉),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把尹君從樓上拖到樓下,又叫來防暴警察把她摁倒在水泥地上,尹君當時穿著裙子,被強制按跪地上了兩次,膝蓋全破了,警察使勁的扭動胳膊,拉她上車。 尹君在家樓下喊「法輪大法好」,並和警察講真相。當時院內圍觀的人很多,有人看警察太過份了,用手機給錄了像,結果讓警察搶去了。被強行拉到了公安局後,母親隨即也去了公安局,在和警察交涉過程中,警察問尹君的母親:你說法輪功好不好?說:好啊。警察問:哪好?說:對身體好,我就支持我女兒煉,結果尹君母親也遭到了綁架關押。 尹君的父親在家等了整整一夜未見娘倆回家,心裡焦急萬分,因尹君母親身體特別不好。二十二日公安局找尹君的父親去簽字,才知道尹君被非法拘留二十天、不修煉的母親被非法以「妨礙公務」拘留十天,當尹君父親問到為甚麼綁架時,警察回答:是因為控告江澤民! 尹君的母親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與女兒尹君失去聯系,失蹤後尹君的母親心急如焚,經多方打聽,直到六月二十日尹君的母親才得知已被長春市紅旗街派出所抓走,尹君的母親聽到女兒的消息後,手腳發軟,當時就血壓升高了,心髒也不好,走路更費勁了,揪心之痛又不敢哭,怕尹君的爸爸承受不了。 尹君的母親承受身體與精神的痛苦來到長春,到女兒住宿地管轄的派出所打聽女兒的消息,卻被辦案單位警察阻攔在外,沒得到任何說法。經打聽得知被送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304室非法關押,現已被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作為尹君的家屬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尹君被抓捕通知。 尹君母親請了律師到看守所要求會見女兒,被告知疫情期間不能會見,想了解女兒的身體情況,也被推脫。之後,家人又到紅旗街派出所,也被阻攔在外。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在不通知家屬和律師、不接律師手續、不允許律師上庭辯護的情況下,非法對四名法輪功學員尹君、李桂玲、於春波和李鳳霞夫婦視頻開庭(主審法官:王亞南)。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尹君再次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開庭(主審法官:刑事庭庭長陳曉靜)。 近日獲悉,尹君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尹君已提出上訴。(二零二二年七月)
迫害類型:
摧殘性灌食;
迫害親屬;
戴背銬;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關鐵籠子;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上手背銬;
手銬/腳鐐;
關小號;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罰站;
電擊;
強行施藥;
坐小板凳;
抽血;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上繩;
剝奪睡眠;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屢遭迫害-吉林白山市尹君女士又被枉判
兩次勞教、冤判三年-吉林尹君女士又被非法批捕
從十九歲開始遭受的十九年迫害
明慧人權報告-2015年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等迫害綜述(上)
2011年下半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吉林省女子監獄利用“包夾”折磨法輪功學員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任意延長刑期 加重迫害
吉林撫松不法之徒企圖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尹軍等
相關單位及個人: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
地址 長春市西民主大街645號 郵編 130012
電話 88521362 88520040 傳真 88521401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 劉洪偉 局長 15904400373 88546001 孫凱 副局長 15904406528 86002900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 法制科 88521427
朝陽區國保大隊 佟景濤 15904404830
參與單位信息:
朝陽區分局紅旗街派出所
地址 :長春市朝陽區同德路105號 電話 85954329
王殿利 所長 15904404908
辦案人:劉仕剛和劉宏偉15843051380、18543418333
警察:魏寧 18343093878
高峰 15904404776
潘炳辰 15904404759
趙思琪 15904403234
趙發 15904404763
於廣勇 15904404758
高建波 15904404769
趙偉 18343093226
武興海 15904408668
耿國文 15754362964
劉仕剛 15843051380
鄭春雨 15304483222
劉營 15904404689
魏寧 17643132044
楊國平 15904404751
靳德峰 15904404752
楊東 15904404770
吳遼源 15904404762
呂世操 15904404780
宋曉東 15904403114
張雋超 15904404479
賈立東 15568895389
郝榮濤 17643132056
夏吉光 15904403103
程華 15904404846
馮友濤 18343093254
長春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
地址: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5277號(在第二看守所院內)郵編:130062
0431──87975151 0431──87985252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0431-84162707,0431-84162712,0431-84162705,043184162701,
所長:劉所長,王所長,陳所長,胡所長
政委:金政委、李寶林:0431-84162702、15904403344
科長:徐晶,李傑
四看接收警察:於彬
有關責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電話區號-0439
宅電 手機 小靈通
撫松縣政法委書記:李朋中 6223241 6213905 13804499069
法院院長:姚德香 6212602 6213386 13904499967 8968385
檢察院檢察長:來立群 6212332 6216085 13904499540 8960540
公安局局長:高峰 6212815 6212409 13943953068 8960246
鎮公安分局長:邊延軍 6218704 6316999 13159799389 8962839
公安局法制科長:邱源 6212388
看守所獄醫:齊延輝 6211787 6211152 13943959180 8966048
看守所:張長生 6211787 6219279 13180724823
尹相春 6211787 6211316
邱廣茂 6211787 6223095 13180726037
看守所所長:賈志東 6212393 6219336 13704499040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55號
郵編:130012
院長:劉春梅0431-88559227、17643109189
副院長:陳鳳英17643109111、董艷17643109000、包曉勇17643109199、高源(兼執行局長)13251740603
庭長:陳曉靜0431-88558278、13844197778、17643109068
庭長:閆欣0431-88559341、17643109107、王貴甫0431-88559346、15904412675、張丹0431-88559303、趙若愚0431-88559210、18604450313
法官:王亞南0431-88559354、曲棟0431-88559231、13596166414、17643109105、姜輝0431-88559354、0431-88559352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長春勞教所
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撫松縣公安局
朝陽區法院
:
陳曉靜,
王亞南
長春市朝陽區紅旗街派出所
吉林省女子監獄(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
曹紅
撫松看守所
白山市駐京辦事處
豐台區看守所
朝陽區檢察院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2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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