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洪英
鄭洪英所在村的村民們聯名上書呼吁
撫順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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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鄭洪英(Zheng,Hongying),
女 ,
71歲 ,
與媳婦張守慧都是清原縣南口前鎮耿家堡村大法弟子。鄭洪英因病久治無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體上的頑疾一掃而光,什麼農活都能干了。村裡人也都說:鄭洪英煉法輪功後一身的病全好了,鄭洪英是一個最好的人。這樣的好人曾遭兩次冤獄,在中共監獄被迫害近七年。 一九九九年十月,大法弟子鄭紅英被綁架到南口前鎮政府辦的洗腦班半個多月,並被勒索二千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張守慧依據中國憲法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北京被綁架後送回當地,劫持到清原縣南口前鎮政府被非法關押十天,強迫洗腦。南口前鎮政府的王會昌用威脅手段逼迫張守慧的婆婆鄭紅英交一千元保證金,張守慧才被釋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鄭紅英履行公民的合法權益,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的真相,被撫順駐京辦事處綁架後送回當地,被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鄭紅英被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半個月,被勒索三千元。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的一天晚上,鄭洪英在西豐的小四平七營場送真相材料,遭不明真相人的誣告,被西豐公安局國保警察和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零五年被西豐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鄭紅英在西豐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半,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後,“保外就醫”三個月,在家學法煉功身體恢復後,又遭綁架,非法關押在沈陽第二監一年半。 二零零五年,被西豐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沈陽第二監獄非法關押期滿,回到家中。本村的鄉親們都看到了鄭洪英被中共邪黨監獄迫害的慘狀。通過修煉法輪功,老人的身體很快康復了。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下午,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耿家堡村法輪功學員鄭紅英與法輪功學員王桂蘭到南口前鎮黃金堡村給老百姓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惡人村民李國華、趙晶夫妻構陷,遭南口前派出所王彥彬等警察綁架。,並用拳頭打在了鄭洪英的胸部,造成她肋骨疼痛,至今沒好。當天五點多鐘送到撫順南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南口前派出所王彥彬等警察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非法闖入鄭紅英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大法真相資料。其行為觸犯了中共的《刑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構成了綁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鄭洪英非法開庭。鄭洪英表示做好人無罪。鄭洪英家屬聘請北京律師所王律師為其辯護,法庭上王律師指出:法輪功學員鄭洪英由於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疾病全無,講自己煉功的感受、因而宣傳法輪功真相、法輪功材料等活動屬於個人自願行為,符合中國《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四十一條等規定,並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更沒有破壞了哪一個法律的實施。清原縣檢察院李靜根據《刑法》第三百條起訴鄭洪英沒有法律依據,王律師要求法庭無條件釋放鄭洪英。 縣檢察院所謂的公訴人李靜堅持起訴鄭洪英,清原縣法院所謂的「合議庭」後來秘密判刑四年。 現在,鄭洪英被迫害的頭暈、高血壓、肋骨疼痛等,家屬多次打電話到撫順市看守所找所長、副所長,要求看守所無條件放人,他們一直不接電話。 鄭洪英所在村的村民們聯名上書呼吁:“好人不應該關在監獄裡,我們老百姓呼喚正義良知,讓我們的老鄉鄭洪英回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鄭洪英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四年刑期,鄭洪英因此而遭四年的冤獄。期間,法輪功學員找到李國華夫妻講明真相,李國華夫妻也答應出庭為鄭洪英作證,可是開庭時,卻找不到李國華夫妻了,原來是李國華夫妻被清原縣國保警察恐嚇,害怕,不敢出庭了。 十二月的一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三名警察到鄭洪英家恐嚇她的老伴說:我們聽上邊的,你們的證據我們不聽。還拿走了證人所寫的證詞的復印件。 七十一歲的老太太鄭洪英被秘密判刑四年,庭長喻秀文、劉俊傑等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鄭洪英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在鄭洪英被非法庭審以後,親屬們了解到,清原檢察院的公訴人李靜在法庭所提供「證詞」是公安警察先寫好的假「證詞」,警察惡告者李國華照抄下來作為「證據」來陷害鄭洪英,並不是他本人所願,當時李國華並不知道寫這些是干甚麼用的?因此鄭洪英的親屬及法輪功學員去清原法院反映真實情況,找到法官劉俊傑等人,結果法院不但不聽,反而叫來縣國保和腰站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了反映真實情況的三名法輪功學員王南方、關艷、陳淑華,陳淑華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王南方、關艷被非法勞教。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監視/跟蹤;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惡人舉報;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私闖民宅;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非法起訴;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違反庭審程序;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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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郵政編碼:113300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南口前鎮郵政編碼:113317
清原縣電話區號:024
清原縣南口前鎮派出所所長:王彥彬(此人參與了這次迫害) 手機: 13470516985 宅電 024─53036985
清原縣南口前鎮派出所警察:張潤強 手機: 13500432226
徐大明 手機: 13704934525 宅電:024─53026206
高尚 手機: 15842308777 宅電:024─53078577
溫雁華 手機: 13942359366 宅電:024─53036466
辦公室 住宅 手機
清原縣政法委書記:徐曉東 13304236668
清原縣610主任:程安元 53031165(辦)、53022808(宅)、13188296698(手機)。
清原縣公安局長:孫宇,53030051(宅)、13942339696(手機)。
清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張景武53031467(辦)、53028486(宅)、13704934678(手機)。
清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許立可 53022831 53039398 13904933581
李鑫 53034916 13842372007
清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徐向春 553023458 13188298899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檢察院有關人員: 辦公室 宅電 手機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檢察院一科科長(主管批捕的):丑純眾,53030141(辦)、53022098(宅)、 13941309578(手機)。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檢察院二科科長(主管審判的):范東風,53030142(辦)、53029969(宅)、13841332879(手機)。
清原縣檢察院二科職員:李 靜(她作為檢察院的公訴人參與非法起訴鄭洪英的)
清原縣法院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院院長:菜勇,53023558(辦)、57480369(宅)、13842382345(手機)。
清原縣法院副院長:林克俊,53023871(辦)、53027277(宅)、13504231042(手機)。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院副院長:王維先,53022637(辦)、53024608(宅)、15841345658(手機)。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院紀檢組長:郎義堂,53039404(辦)、53035877(宅)、13941302181(手機)。
責任單位及惡人:
西豐縣公安局
遼寧清原縣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沈陽第二監獄
清原縣南口前鎮派出所
:
王彥彬
清原縣610辦公室
清原英額門鎮
:
林克俊
清原縣法院
:
尤宏偉,
劉俊傑,
劉相軍,
王維先,
高維,
喻秀文,
張永義,
譚希宏,
趙居昆
撫順市看守所(南溝看守所)
西豐縣法院
清原縣檢察院
:
李靜
南口前鎮王家堡村
:
李國華,
趙晶
西豐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20日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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