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巖(李紅巖)
簡介:
李洪巖(李紅巖)(Li,Hongyanlihongyan),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清原縣法輪功學員。迫害詳情時間待查:大法弟子李洪巖,被遼寧省清原縣610歹徒,非法拘留。 清原縣土口子鄉人。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四千五百元,二零零四年三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四年三月由於不明真相人的構陷,土口子鄉派出所范文良和鄉長等四、五個人把谷清芝和她女兒李洪巖綁架到清原縣公安局,遭綁架時李洪巖被打耳光;在縣公安局谷清芝遭到毒打,打得谷清芝兩耳流膿水,致使耳朵聽力下降至今未好。被非法關押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十多天,谷清芝、李洪巖母女雙雙被清原縣公安局誣定勞教二年,送到馬三家勞教所被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潘維民指使民警范文良、鄉長沙洪升等人,把谷清芝、李洪巖母女倆綁架到看守所,送入馬三家教養院繼續迫害。 善惡有報是天理,潘維民被土口子鄉村民以十二條罪狀控告到檢察院,坐了八個多月的牢。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劉艷香、李洪巖在浙江省紹興市送真相材料時被高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多名警察跟蹤後綁架。隨後劉艷香、李洪巖二人被非法關押在紹興市看守所。 當時劉艷香丈夫、兩個女兒、女婿及侄女、侄女婿同時被綁架,後被放回,劉艷香兩個女兒及李洪巖住處被非法抄家,私有物品被警察搶走。 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浙江紹興市高新區法院非法庭審遼寧撫順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劉艷香、李洪巖。劉艷香被判三年,非法關押在杭州市監獄,八監區,李洪巖被判二年,十一監區。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提審;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劉艷香、李宏巖被非法判刑 關押在杭州監獄
2015年遼寧撫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20946.html#151224233242
遼寧清原縣土口子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概述(3)
舉報法輪功學員的人遭惡報
遼寧省清原縣610凶犯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浙江省紹興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其中一個號) 0575-88519512 紹興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地址:紹興市延安東路481號 凌志峰任紹興市公安局局長 浙江省紹興市公安局: 地址: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東路489號,郵編:312000, 總機:0575-8651333 電話:0575-88582287、0575-88582104、0575-88582261、0575-88582343、0575-88628001、0575-88620663、0575-88582221、0575-8875015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杭州監獄
清原縣公安局
清原縣610辦公室
撫順市土口子鄉派出所
:
范文良,
潘維民
高新區公安分局
紹興市看守所
紹興市高新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11日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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