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慶華
簡介:
劉慶華(Liu,Qinghua),
男 ,
37歲 ,
吉林遼源市大法弟子。遼源市龍山區工農鄉興國村三組農民。2000年10月23日下午2點多鐘,突然有三輛警車來到其家,從中下來的有以龍山區向陽總所姚指導員為首的10余人將其家包圍,並將正在家附近農田裡干活的他帶回家,姚指導員手裡拿著一摞搜查證,並將其帶進室內叫其簽字,隨後對其家進行了大抄查,將所有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薄、保證金的收據等)及法輪功書籍材料等全部帶走,並將他押上了車帶到了向陽總所半拉山分駐所,把他的夾克衫掀起來捂在頭上面靠牆站至天黑,又送到向陽總所接著罰站,追問其書和材料來源。由於其不配合他們的要求,分駐所王達平所長一邊罵著,一邊狠勁用皮鞋朝他的右大腿上踢,直至站不住還命其接著站,打得劉慶華上廁所都得扶牆和樓梯走。之後不許他吃飯、睡覺,又命其接著站。姚指導員說不用著急,等熬到後半夜他就說了,直至凌晨三點多姚指導睡覺,又將其扣在暖氣片上一宿,直至上班又被帶到各個屋輪流看管,直至下午4、5點鐘還未取筆錄。他們實在等不及了,分局政保科高科長和干警戴洪斌將其頭、臉、腹部又是一頓拳打腳踢,簡單取個筆錄,24日晚5點多送到了遼源看守所關押,其間提審兩次也沒得到任何證據。2001年1月3日市局法制處到看守所宣教:“對你教養二年服不服,簽不簽字我都能把你送到勞教所。” 次日早飯後一行23人果然被送到勞教所並被帶到了四樓的集教隊的管教室。當時的管理所長鐘所長對其進行了登記並問服不服,由於其不服教養決定,鐘所長對集教隊的關隊長說好好教訓教訓他。隨後關隊長從辦公桌的抽屜裡拿出一根黑色的一尺多長的電棍,讓他把上衣全部脫掉,然後關隊長一手按著他的頭,另一手拿電棍對他的脖子觸去,並不時地變換方位,被電的部位被電得腫了起來並起了水泡直淌水。1月9日由於其拒絕寫決裂被再次叫到一樓教育科,侯科長對他說:“你是不是有精神病需要我給你治一治……”說著拿出電棍對著他的手觸去看他的反應,並說:“這東西治精神病最好使,你是不是需要我給你治一治,走!上樓去!別以為我把你咋的了!”到了四樓管教室,一群管教命他脫去上衣、手按在沙發上彎腰,然後用電棍朝他的頸部及腋下後背等處變換著方位電,過了一陣子他只覺得呼吸喘氣都喘不上來了,幾乎要暈倒。這時坐在一旁辦公室椅子上的李永管教說:“你就說‘寫’就完了唄。”並拿出紙筆遞給了他,讓他回宿捨寫,回到宿捨嚴管班的班長(許高升)掀開他的衣服並對其他人說:“看到了吧,不寫決裂就用電棍電,他這算個啥,那張純志被四肢固定,被王科長(教育科科長王志學)扣在管教室被整整電了一個下午,整個上下樓都能聽到慘叫聲。王科長說了沒有辦法,吃人家飯了(指XX黨)就得替人家做事,相比之下,他這點傷又算個啥。”說是算個啥,其實被電部位都是豆粒大小的干痂及一道道被劃傷的口子,休養了半個多月才好。 2002年2月末的一天,劉慶華被叫到管教室,新上任的集教隊韓隊長說,都把你們便宜壞了,正趕上過年又趕上新舊領導交接班沒人管你們,你們到底想不想決裂。並拿出電棍朝不配合他們要求的劉全新、張永文、劉慶華、趙巖等四人的臉上和脖子上電,讓他們嘗嘗電棍的滋味,唬嚇其寫決裂。3月3日由於不配合他們的要求,早上吃過早飯被叫到一樓教育科教室,然後教育科新上任的科長(孔慶國)先是讓其到教室黑板前身體下彎,兩手朝下撅著體罰,然後用電棍對著劉慶華的頭、臉、脖子等處來回轉換方位電得滿頭、滿臉都是密密麻麻的疤痕,一邊電著一邊問態度。特別是50多歲的張永文當時被電得昏過去了倒在了地上。孔慶國一邊用腳踢著一邊罵,等張永文蘇醒過來孔慶國又問劉慶華到底決不決裂,當劉慶華回答我從來沒想過這問題時,孔慶國大發雷霆、左右開弓,直打得劉慶華嘴角直流血,然後他們用電棍對劉慶華的嘴觸去,並說:“我叫你說,我叫你好好說,你不是說真話嗎,好!你給我出去跑一百圈!”那一天天還飄著小雪,只讓穿線衣線褲,教育科張鴻飛管教在門口監督。當跑得大汗淋漓時被叫進教室,這時來了許多各個大隊的管教干部來教室看熱鬧,然後集教隊的韓隊長讓他只穿褲頭,赤身彎腰趴在課桌上,然後用剛充足電的電棍電,周身上下尋找敏感部位也沒找到,突然有個人說,我看到電他耳朵時好像動了一下,往耳朵上電,於是韓隊長用電棍對著耳朵電,教育科的孔科長同時用一根一米多長的板條子朝後背上打一直到電棍也沒電了,板條子都變成了五六截二三十厘米的板條,見其趴在那沒有一點反應,一個個都呆住了。教育科長孔慶國讓其穿上線衣線褲接著跑,教育科的張鴻飛管教站在院門口監督,跑慢了就用腳踢,一直跑到中午各大隊都站排出來吃午飯也不知又跑了多少圈,張鴻飛又吵著找水桶用冷水澆,因未找到也就作罷了。下午張鴻飛把他叫到教育科以加期一年或轉送長春來威脅均未能得逞;晚上在四樓宿捨集教隊的李永管教又因其不寫決裂,又朝其右部面頰打了20多拳。使其面部腫起來老高(第二天即消)。由於不配合他們的要求,第二天晚上被再次叫到四樓管教室,張鴻飛手裡拿著剛充好電的電棍說:“都說這玩藝兒對你不好使,我倒要試一試。”讓他脫去衣服,只穿一個褲頭,渾身上下尋找敏感區也沒找到就用手沾上水盆裡的水往他的胸腹部抹,然後對著腹部電看有沒有反應,又對著心髒部位電看也沒反應就把電棍扔在了桌子上,集教隊的范管教讓他把床下的黑色一米多長手指粗的橡膠管拿出來讓他彎腰對著他的背上打了兩管子看沒有反應就放棄了,然後張鴻飛又撈出了水盆裡浸泡的一根細麻繩,套在劉慶華的脖子上准備給他上繩,這時范教導員說這東西不適合給他們用。然後讓他穿上衣服到走廊撅著練燕飛(即彎腰靠牆手臂上舉,手心貼牆)並不時用電棍上的手電筒桶朝其臉上照,問其態度,並邪惡地說:“我就因為你,都好幾天晚上沒回家了,我就不信我晚上讓你撅著、早上讓你出去跑,看你還寫不寫。”一直僵持到晚上近十點。3月27日聽說吉林要調到遼源勞教所15名大法弟子,為了給大法弟子們施加心理壓力,要求所有遼源的大法弟子在黑板的決裂上簽名,因為拒簽,又被罰撅2個小時。 2002年4月3日中央司法部的官員來遼源勞教所檢查工作,因為沒有配合他們的要求,張永文、劉全新和趙巖都遭到了毒打。 2003年3月份,吉林九台勞教所在企圖強制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的過程中,惡警史春鋒和在押勞教犯一起,對大法弟子劉慶華等人采用高壓電棍電,煙頭燒,用6分塑料管往腋下、大腿根等人體軟組織部位鑽眼,再抹上牙膏、辣椒面、鹹鹽面用牙刷刷。 劉慶華胸腔被鑽漏,但他仍堅定不屈,不向惡人妥協,不 “決裂”。 2014年12月11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對六名法輪功學員田宜富、田宜鳳、張桂霞、張彥剛、陳秀蘭、劉慶華進行非法庭審。律師張科科、石永勝為田宜富、張桂霞做了無罪辯護,並依法提出解除戴在張延剛身上的工字型手銬和腳鐐,審判長周鳳武屢次打斷律師的正常發言,不允許張科科陳述依據憲法和法律做出被告人涉信仰自由的辯護意見,陪審員陳立明(音)辱罵張科科律師,更為惡劣的是周鳳武還下令休庭,把張律師帶出法庭,由 泰安公安分局五六個警察強行押至該局並搜身,該局副局長兼國保大隊隊長金振宇給出的傳喚理由竟是:你竟然做無罪辯護。在三百六十位大陸律師聲援下,張科科律師在被非法扣押六個小時後獲得自由。 2015年2月17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非法宣判: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田宜富與妻子張桂霞被非法判刑各五年,田宜鳳被判三緩五,劉慶華被判三緩三,張艷剛被判二緩二,陳秀蘭被判一緩一,判決書為(2014)遼西刑初字第97號,審判長周鳳武,陪審員陳利民、佟國財,書記員王麗。
迫害類型:
電擊;
火燒炮烙;
毒打/毆打;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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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吉林九台勞教所
惡警史春鋒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溝勞教所
遼源市勞教所
:
孔慶國
向陽總所半拉山分駐所
:
王達平,
戴洪斌
長春市九台勞教所
:
史春峰
遼源勞教所
:
張鴻飛
西安區法院
:
周鳳武,
佟國財,
王麗
更新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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