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春
簡介:
王淑春(Wang,Shuchun),
女 ,
55歲 ,
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2001年6月28號那天下午5點左右,由公交分局惡警田佩春帶領三名干警非法闖入王淑春家就開始非法抄家,搶走了她手抄的部份《轉法輪》,打坐墊及電話本,隨後把她綁架到市公交分局進行刑訊逼供。 惡警李風義在連續9個多小時的審訊後,凌晨2點多鐘,在和田佩春等人策劃後,開始對王淑春動刑。惡警李風義開始抓住她的頭發在屋裡猛掄起來,再一手抓住頭發一手拼命的打她的臉和頭。惡警們開始給她上繩,就是用一條筷子粗的白尼龍繩,尼龍繩深深勒進肉裡,直到再也勒不動為止。一會兒她的骼膊就成紫黑色,疼得死去活來。惡警李風義還不罷休,穿著皮鞋猛的一腳踹在她的腿上,使她跪在地上,又上前一手抓住頭發,雙腳踩在她的腿上,腳上使勁跺,強迫跪著審訊。 惡警們這樣殘酷迫害直到早晨,才把她關進鐵籠子裡,銬在鐵椅子裡,因為整個人被橫豎卡住,而且緊緊的戴著背銬。她被這樣銬在鐵椅子裡直到第二次審訊逼供。 惡警李風義連續折磨她80多個小時,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剛進去時還給一頓飯吃,以後就停飯、停水。惡警李風義的殘酷迫害,使得她半年之內腦袋都是處在暈暈沉沉,骼膊2年多時間不能正常生活,到今天也沒完全恢復正常。 惡警李風義還在審訊時強行拿走她家的鑰匙,在她家沒人的情況下,第二次非法抄家,抄走了大量師父的經文、橫幅等物。在80多個小時的殘酷迫害後,惡警把她劫持到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三個月之久。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午一點多鐘,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四名法輪功學員彭秀敏(女54歲)、王淑春(女61歲)、劉重嬌(女61歲)、田樹君(男50多歲)在北部園工業區建築工地講真相、發神韻光盤時被惡人誣告,遭到周海濤等惡警的綁架,被劫持到當地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幾天後,四人分別被非法勞教一年。 其中,王淑春和劉重嬌二人因身體原因,勞教所拒收而回到家中,彭秀敏和田樹君被分別非法關押在唐山開平勞教所和秦皇島市勞教所。 當日四人遭綁架後,被關進北部園區派出所。四名法輪功學員拒絕回答非法審訊的任何問題,遭到惡警周海濤、陶愛民的訓斥。在拘審十二個小時期間,周海濤把空調 開到最低檔,凍得三名女性法輪功學員直哆嗦。當年逾六旬的劉重嬌老人多次向周提出太冷了關掉空調時,周海濤卻嬉皮笑臉地說:“關掉干嘛,開著,好讓你們涼 快涼快。” 周海濤等警察扣留了四名法輪功學員帶的所有真相資料、神韻光盤、神韻大合唱光盤、《九評共產黨》、護身符和照相機、手表、錢、鑰匙、自行車等私人物品。在他們零口供的情況下,周海濤等警察於第二日凌晨把四名法輪功學員送到市拘留所繼續迫害。 在拘留所由於這四名老年法輪功學員抵制迫害拒絕穿囚服,惡警佟俊英惱羞成怒地叫喊:為什麼不穿!三名女法輪功學員共同回答:我們不是犯人。佟俊英連推帶搡地喊:不穿就不給你們被子!佟讓她們睡在潮濕發霉、高低不平的硬板上,牆上落滿了蚊子,而身上卻沒有任何東西遮蓋。 在拘留所她(他們)四人絕食絕水,不報數、不做奴工等反迫害。佟俊英又勾結周海濤等四名惡警以檢查身體為由,把四名法輪功學員騙到公安醫院。當王淑春、彭秀敏二人來到公安醫院後,周海濤惡狠狠地說:“來到這就不由你們說了算了,到這就是我們說了算,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誰不老實也不行,不吃飯灌食!(公安醫 院成了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當這兩位老人被檢查出血壓高壓都在180以上時,周帶領另三名警察強行給她們灌藥。王淑春老人拒絕灌藥,周和另兩名男 性協警把王撲倒在床上,一手緊捏王的鼻子,一手扒開嘴惡狠狠地灌藥。當王把藥吐出來時,周惱羞成怒,用手猛地將王的口鼻捂住,嘴裡還喊著:我就不信治不了 你!使王差點窒息,在全身癱軟無力的情況下被強行灌藥輸液。當王質問輸的什麼藥,為什麼這麼難受時,周卻謊稱是葡萄糖。後來王看到輸液架上的單子想摘下來 看時,周緊忙指使另一名惡警從王手中搶走單子。輸完液後,王淑春渾身難受、心也難受、頭疼的血管一蹦一蹦地象要崩裂一樣,持續了多天。 在王輸液期間上廁所時,周惡警竟無恥地打開廁所的門站在旁邊和另一名男惡警嬉皮笑臉地看著王解手的全過程,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臉。 在公安醫院,彭、王兩名法輪功學員出於善念,仍不斷地向周等警察講善惡有報,不要助紂為虐,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是有罪的,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的道理。周不但不聽,竟開始污蔑大法師父和大法,在彭、王的呵斥下才收斂,並揚言,不是惡有惡報嗎,我倒要看看我是怎麼惡報的,給我也證實一下看看!一個半月後,周果然遭惡報,被打成重傷。 周海濤、陶愛民等惡警利用特務的手段監聽這幾名法輪功學員家人所有的手機、座機,並伙同派出所當事人、街道居委會和單位對其家人進行騷擾和恐嚇。 被非法拘留六天後,北部園區派出所惡警勾結市“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和勞教委,將這四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各一年,十天後在未告知家人的情況下分別秘密把四位老人送至秦皇島市勞教所,由於市勞教所沒有女的,次日將其余三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強行送至唐山開平勞教所。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
抄家;
綁架/劫持;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毒打/毆打;
關鐵籠子;
坐/鎖在鐵椅子上;
上繩;
非法審訊;
上手背銬;
摧殘性灌食;
非法勞教;
強行施藥;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遭迫害簡述
秦皇島市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河北秦皇島市王淑春2001年遭惡警李風義凶殘折磨
責任單位及惡人:
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
秦皇島第二拘留所
:
佟俊英
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
:
李風義,
田佩春
北部園區派出所
:
周海濤,
陶愛民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5日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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