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桂琴(董桂芹)
簡介:
董桂琴(董桂芹)(Dong,Guiqin),
女 ,
65歲 ,
遼寧撫順市清原縣草市鎮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好人,卻遭到當地中共不法人員、遼寧省清原縣610歹徒不斷的騷擾、綁架、洗腦,非法抄家、綁架、監控和高額勒索等迫害。清原縣草市鎮趙家街村村民。兩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送洗腦班強制洗腦、被勒索二千元錢。 一九九八年,董桂芹(女,六十五歲)為除痼疾得法。修煉後身體淨化,身心康樂。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晚7點多鐘,突然幾個警察闖進董桂芹家,有兩個警察跳上炕就到處翻,非法抄家。抄走幾本手抄本,炕上新買的兩個收音機,被警察強行抄走,隨後兩個惡警把她強行推進車裡綁架到草市公安分局,扣在暖氣管子上進行迫害。深夜寒風刺骨,她十四歲的女兒在外面哭喊著要惡警放人回家,惡警王繼先伺機勒索二千元錢,威脅不交錢就送清原大沙溝拘留。女兒問惡警要的是什麼錢,惡警王繼先謊詐說:待你媽上北京接她作路費。董桂芹的老伴四處籌錢,借了二千元錢交給惡警王繼先,才把董桂芹放回家。當時王繼先沒給開任何收據。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點多鐘,惡警又闖進董桂芹家,他們進屋就翻,搶走師父的講法和煉功帶,清原縣國保惡警阮麗(女)硬拽董桂芹上車,她不配合,就被摔倒在地。起來時,惡警阮麗說她腳錯骨縫了,惡警王通猛地把董桂芹臉朝下摁倒在地,壓得只能出氣不能吸氣,被鄰居看見,說了他們。王通呼的起來,用左手拽著董桂芹左手的扣子,用右手抓住她的頭發,使勁地把她臉往周三子家杖子上按了三、四次,扎得她疼痛難忍,滿臉血肉模糊,全是傷,至今(2011/10/23)還有傷疤。後被非法綁架到清原大沙溝拘留所遭受迫害七天,又被非法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勞教迫害二十七個月。放回家後隨即又被草市公安分局左局長和鎮司法助理張成貴綁架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二十天。 二零零七年,遼寧省被非法關押在凌源市第一看守所的九名大法弟子:韓鳳珍、張桂菊、馬巖華、李景芳、李占廣、劉金成、郭鳳賢、董桂芹、王學軍被非法關押已經近四個月,公安局不許家屬探視,拒絕家屬送衣物。有的大法弟子被暴力毆打、刑訊逼供、剝奪睡眠。冬季已到,家屬托人送棉衣被看守所惡警拒絕,托公安局的人往裡送,答應了卻又被看守所所長阻擋,致使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挨凍。在看守所裡花錢只能買到秋衣,根本不能御寒。作為國家司法工作人員,違反國家監管法規,對被監管的人任意施行毆打、捆綁、濫用刑具或者以凍、餓、凌辱人格等摧殘人身,實行體罰虐待,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犯有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罪。 凌源公安執法人員無視自己的違法行為,對這九名大法弟子提起公訴,經凌源市偽檢察院已經向偽法院起訴,卷宗已移交凌源市偽法院,妄想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監視/跟蹤;
洗腦/送洗腦班;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銬在某處上;
勒索錢財;
威脅/恐嚇;
私闖民宅;
人為窒息;
推、掰、撅;
地上拖;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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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
羅台山莊洗腦班(遼寧省法制學校/撫順市大伙房水庫關愛學校)
清原縣公安局
:
王通,
阮麗
清原縣610辦公室
清原縣國保大隊
草市鎮派出所
:
左某
草市鎮政府
:
王繼先,
張成貴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5日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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