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燕
酷刑圖:吊銬
|
簡介:
王曉燕(Wang,Xiaoyan),
女 ,
48歲 ,
赤峰市巴林左旗大法弟子,曾在巴林左旗郵政局工作。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 內蒙古巴林左旗公安、司法官員迫害法輪功女學員王曉燕,非法勞教她二次、多次非法抄家、罰款、無數次騷擾,還株連迫害她的丈夫和兒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王曉燕等一些人正在外面集體煉功,左旗公安局長黃景祥帶領一群警察,開著幾輛車,把煉功人群驅散,非法搶走了王曉燕家的錄音機,價值四百三十元,內裝一盒煉功帶。 二零零一年四月下旬,左旗派出所長蔡福雲帶著幾名警察,到王曉燕丈夫的工作場所(物資局電話廳),讓他在所謂的“三書”(決心書、保證書、悔過書)上簽字、按手印,原因是其丈夫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煉過法輪功。由此引來幾十名圍觀群眾,干擾了她丈夫的正常工作,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也對她丈夫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傷害。王曉燕被停職反省,只發二百元生活費。 二零零一年六月,林東三中校長張××拿著自己收到的法輪功真相信去左旗公安局進行誣告。崔鳳國覺的自己往上爬的機會來了,便費盡心思的策劃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他背著左旗的領導機構,把三中校長誣告一事直接報到赤峰市政法委、六一零。為此,赤峰市公安局、國安局,六一零等組成了聯合調查組,由柳雲山當頭目,加上赤峰市公安局某大隊長鮑曉宇及兩個王姓警察共四人來到左旗,伙同崔鳳國、黃景祥等調動公安局及鄉鎮派出所警員,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吳國華、李樹傑、李勝軍、季雲芝、王曉燕。 左旗公安局鮑勝、劉志軍帶著赤峰的兩名警察,來到王曉燕家違法抄家、搜查,沒找到什麼,卻把她綁架到左旗公安局非法審訊近三天三夜,不讓睡覺,不讓閉眼。王曉燕被折磨的頭昏腦脹,都要支撐不住了,在她的強烈要求下才讓她休息了片刻。後來她丈夫被勒索八百元錢,才把她放了。 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柳雲山、鮑曉宇、崔鳳國、黃景祥等再次調動公安局及國保大隊和鄉鎮派出所大批警員及部份刑警隊人員,大面積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數十人及家屬多人並非法抄家,王曉燕被迫害的離家出走,崔鳳國、黃景祥大為惱火,竟把她丈夫綁架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黃景祥拍桌子瞪眼,喝令叫她丈夫出錢帶著他們去找人,叫囂如找不到就判他七年八年。過後又把王曉燕十六歲的兒子從學校劫持到派出所、公安局。惡警們對孩子威脅、恐嚇、和哄騙,逼迫孩子說出其母親的下落,威脅孩子說:你不說就判你個一年二年的,別想回去了。孩子對他們說:我看你們不像警察像流氓。 王曉燕出走,崔鳳國、黃景祥不甘心,在當地、外地到處找她。到內蒙古西烏旗去找,臨走之前,崔鳳國還囂張地鳴槍。 二零零一年冬,左旗國安大隊長圖布信、派出所長蔡福雲帶兩名警察,深夜去王曉燕家搜查,只找到一本《釋迦牟尼修煉故事》和一個煉功帶的空盒,便當成了所謂的證據,將王曉燕深夜帶到公安局,輪番對她非法審訊,問是否與別人傳遞過新經文,第二日晚上才放回。期間不讓吃飯、不讓睡覺,審訊的整個方式都是引誘與恐嚇。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汪其格以收取保證金為名,勒索王曉燕家人一千元錢,至今未還。 此後,警察經常去她家騷擾,讓她簽這個簽那個,用電話騷擾,下發文件說二十四小時監控,提出不准進京、不准三人聚會等無理要求。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下午,原派出所副所長唐國志帶兩名警察去王曉燕家,沒等她把門打開,就從前房跳入院子,強行把王曉燕劫持到左旗看守所,給她一份勞教三年的決定書,給兩個月的審訊期間。她多次想寫申訴狀,要紙筆他們不給,還招來看守所教導員周軍的一頓訓罵。後來在家人的要求下,才准許她寫申訴狀,結果卻如石沉大海,再無回音。決定書也被看守所警察蘇日格以辦案為由,交給了公安局辦案人員白秀珍、劉志軍。 二零零二年端午節前幾日,王曉燕被違法押送到呼市女子勞教所迫害。被兩個包夾(不離她左右)時刻看著,隊長用欺騙的方式讓她寫“悔過書”等,緊接著對她強行洗腦一個月,天天灌輸誣蔑大法的歪理邪說。 二零零三年五月,王曉燕的丈夫出車禍身亡了,下葬的人群剛剛回來,派出所警察奉“六一零”人員的旨意,來逼王曉燕交思想匯報,揚言,不交就收回勞教,在場的人又氣憤又驚恐,她的兒子攙扶著十分悲傷的母親,看到來的人如此不人道,真想揍那人一頓,被他母親及時制止了。她跟來的人說:你看到了吧,我丈夫剛剛入土,他們就指使你們來逼我,你回去告訴他們,我再也不會給他們寫任何東西。過後,他們叫王曉燕的姐夫替她填寫好多東西,還揚言勞教所要來接人。不久她的勞教期滿,勞教所以她後期沒寫思想匯報為由,扣壓了她所外就醫的押金兩千元。 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公安局副局長唐國志、國安大隊隊長杜義、看守所所長那順參與、指使非法抓捕了李勝軍、李玉芬、王曉燕、李淑傑四名法輪功學員,搶走了電腦等物品。 四月十一日凌晨兩點鐘,公安局的王基拉(音)、張鳳文等人把李樹傑、王曉燕、李勝軍、李玉芬四人未經體檢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每人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王曉燕被釋放,原左旗 “六一零”主任邢樹新、林東鎮東城區書記雷玉剛等把王曉燕接到赤峰。晚間,赤峰市迫害法輪功組織“六一零”的陳小東在飯桌上虛偽地向王曉燕許諾:回去後給你上養老保險,盡量幫你恢復工作等,還說你有事直接找雷玉剛他們,這是娘家。還叫雷玉剛把她的低保給辦了,說要過年了。可是到家才知道,原來還有的低保卻給取消了,找誰辦誰推諉。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晚,王曉燕與同修李玉芬去白音溝鄉十三號村發真相材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在回家的路上被林東西城派出所謝景偉、王志偉綁架,送入看守所非法關押。 他們拿著她們倆家的鑰匙,私闖民宅,拿走她們的私人物品,如:大法書、師父的法像、計算機、光盤,還在李玉芬家偷走現金三萬元,沒有任何的辦案手續記載,也拒絕給她們看清單。直到在開庭時在強烈的要求下才讓她們看到清單,清單上他們做了大量的手腳,編造內容,並偽造假證人在清單上簽字。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夜間,李冰等惡警綁架了大法弟子李玉芬、王曉燕,非法關押在左旗看守所。凌晨三點左右,李冰伙同邪惡組織“六一零”主任侯志軍帶領多個不法人員,用從王曉燕身上搶去的她家的鑰匙,夜間私闖民宅,搶走了她家的大法書籍、神韻晚會光盤和計算機等一些私人物品。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玉芬、王曉燕進行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為兩當事人進行無罪辯護,指出檢方指控無事實依據。 兩名正義律師當日從北京來,為兩位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庭審中,對於巴林左旗公安局、檢察院的明顯栽贓陷害,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逐一指出:本案事實不能認定,檢方缺乏指控依據,警方所謂證據與事實不符,證人證言不一致。非法庭審在下午三點結束。法院沒有宣布結果。 赤峰市巴林左旗大法弟子李玉芬、王曉燕分別被赤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據悉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份被秘密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內蒙古巴林左旗政法委書記田仲成自二零一零年春任職以來,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李玉芬、王曉燕非法判刑四年。王曉燕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出獄回家後,借錢補交了養老基金。同年十二月一日退休後,享受養老金待遇。 二零一七年,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派出所警察及部份鄉鎮、蘇牧派出所一幫警察以查戶口為名敲門騷擾馬鴻慧、鄭桂芝夫婦、王曉燕、張雅娜、李聖君、於占華、季雲芝、高老師、劉香玉、吳景剛、趙春華夫婦、侯桂蘭、張立新、吳國華夫婦、潘秀英、楊翠艷、楊翠玲、趙玉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警察帶著攝像頭隨處亂照,問著問那,索要法輪功學員的戶口本、身份證、電話號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星期五的下午,王曉燕聽到門鈴聲去開門,一年輕女人領著她九歲的兒子聲稱是小區的普查戶口,王曉燕問:前幾天剛剛普查完,怎麼又普查?她說:我負責監控幾個人某某還有你。你簽字吧,我給你定位。王曉燕問道:你為甚麼給我定位,我怎麼了你要給我定位?她改口說:我是說我手機定位,證明我來下戶了,你簽字吧。王曉燕說:我告訴你,我前幾天以普查過人口了,這次是抽查我可以完全不配合。她說那行了。就走了。 二零二零十一月四日上午十一點多,法輪功學員張蘭琴在家裡被警察架到警車上,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裡把張蘭琴非法銬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張蘭琴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後又強行拉到醫院抽血、體檢。強行送到巴林左旗拘留所迫害。在拘留所裡,社區、警察還是讓張蘭琴簽字,說是給她們辦低保,遭到張蘭琴的拒絕,十五天後張蘭琴回家。被騷擾的還有王曉燕。 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在王曉燕87歲的老母親病重住院期間,社保局把她的養老金悄悄地停發了,三個多月後她母親離世。 二零二三年三月得知,內蒙古巴林左旗派出所和小區人員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去騷擾的人大都4、5個,有穿警服的,還有穿便衣的。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有:王曉燕、侯桂蘭、郭文、白建軍。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關押;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善惡報應不爽-中共官員、公安、直播人遭惡報
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57556.html#2338224540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42556.html#2259225029
內蒙古赤峰市王曉燕被當地社保局停發養老金
2020年內蒙古巴林左旗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情況
赤峰市多地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15554.html#201124235223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51878.html#17730235441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37302.html#16115235649
多次被綁架、勞教-內蒙古李聖君控告元凶
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內蒙古巴林左旗國保大隊長田立成迫害罪行
內蒙古巴林左旗六一零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內蒙古巴林左旗政法委書記田仲成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
赤峰市惡警崔鳳國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內蒙古地區部份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情況
內蒙古巴林左旗法院非法庭審無辜婦女
赤峰市惡警杜義假扮乞丐,監視大法弟子
前商業局副局長李樹傑兩次遭非法勞教經歷
赤峰市惡警李冰迫害大法弟子事實
內蒙古李勝軍兩次遭非法勞教
內蒙古巴林左旗王曉燕兩次遭非法勞教
內蒙古赤峰市惡黨人員迫害大法弟子事實
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受迫害詳情
相關單位及個人:
經查實直接參與策劃此次綁架案件的610惡徒和警匪有:付秀雲、唐國志、張榮山、那順、杜義、張鳳文、杜敏學、汪成、田立成、燕春旺、張惠彬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內蒙古女子勞教所)
赤峰市公安局
:
鮑曉宇
赤峰市“六一零”
:
陳曉東
巴林左旗公安局
:
德格日吉夫,
杜義,
唐國志,
劉志軍,
鮑勝,
汪基拉,
崔鳳國,
黃景祥,
白秀珍
左旗610
:
傅秀雲,
張鳳文,
圖布新
左旗看守所
:
汪基拉
巴林左旗公安局國保大隊
:
李冰
巴林左旗派出所
:
蔡福雲
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呼市女子勞教所
左旗政法委
:
邢樹新
巴林左旗看守所
:
那順,
周軍
巴林左旗政法委
:
田仲成
林東鎮東城區
:
雷玉剛
巴林左旗法院
林東鎮派出所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
東石橋社區
:
桑志芬,
史秀霞
蘇牧派出所
巴林左旗社保局
巴林左旗人社局
巴林左旗政府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31日 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