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1日,哈爾濱鐵路局南機務段大法弟子牛家輝、趙凱和哈南站大法弟子焦旭光被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牛家輝被非法判5年,焦旭光、趙凱被判3年。法院的借口是他們“租借房屋印制、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哈爾濱鐵路局不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
更新日期: 2007年6月2日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