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汝秀
簡介:
劉汝秀(Liu,Ruxiu),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7﹒20」以前,他被李少光支派惡棍暴打,肋骨被打斷了好幾根,兩三個月臥床不起致殘,竟被裝在尼龍袋子裡在太陽底下曬昏死過去。 二零一八年五月廿九日早上,臨朐縣國保大隊闖入冶源鎮宋莊村劉汝岫家中綁架劉汝岫,洗劫其家中打印設備、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 公職人員藉勢藉端侵害國家公民基本人權,執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終身追懲制。 ****************************** 憲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權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規定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終身追責。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暴曬;
綁架/劫持;
抄家;
私闖民宅;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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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冶源鎮黨委
:
李少光
臨朐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7日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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