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軍
李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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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國軍(Li,Guojun),
男 ,
32歲 ,
黑龍江肇東市大法弟子。黎明鄉長富村農民。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生。李國軍曾患有胃腸疾病、鼻炎、遺傳心髒病,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胃腸好了,能吃涼的、硬的東西了,鼻炎和最嚴重的心髒病也都好了,身體變的健康了。 二零零零年二月,李國軍因進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肇東市公安局綁架,肇東市公安局以行政拘留的名義將其非法拘禁了兩個多月。 二零零六年,大法弟子蔡連生去李國軍家取真相資料,肇東六一零0惡警任殿生以此為由,強行搶走大法弟子李國軍的MP3,並罰款九百元。不交錢,蔡連生被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 李國軍、張春江又被惡警劉維忠利用的惡人徐滿堂和清掃員等一伙盯梢跟蹤,有的被抓判刑,有的被高額罰款。孫雪、谷雲朋、李國軍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七年,黑龍江省肇東市公安局惡警劉維忠、趙仁武、任建生,對法輪功學員孫雪、谷雲朋、李國軍進行盯梢、跟蹤迫害。孫雪、谷雲朋、李國軍被迫流離失所在外地,過著有家難回的日子。 二零零八年農歷過年前,惡警劉維忠、趙仁武又分別到三位法輪功學員家裡,威脅家人不許資助錢財給三位學員,迫使他們快點回家。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下午,在李國軍一家與朋友谷雲鵬合租的哈爾濱市的住房裡,道外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浦文華及大方裡派出所惡警商軼、楊正茂、趙學軍、李樹軍伙同道外區國保大隊惡警侯廷義、阿斯根、宋孟春、吳旻、喬海波、孫志文、白振玉、張益東、趙振海等破門闖入,將李國軍與妻子孫麗娜(女,被刑事拘留後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谷雲鵬(被誣判五年)及來做客的付輝(女,現被非法勞教兩年)、金少華(女,被刑事拘留後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樊明勝(被非法關押在綏化勞教所)六人劫持到道外區公安分局大方裡派出所。在大方裡派出所惡警們將其六人分別關押在不同的房間,進行逼供。李國軍等男大法弟子在此遭到刑訊逼供,被關押在其它房間的女大法弟子,聽到隔壁房間傳來的毆打聲及慘叫聲奉勸惡警停止迫害,卻遭到惡警們惡語侮辱。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凌晨,在遭受了近一夜的折磨後,李國軍被劫持到道外區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初,李國軍被阿斯根等惡警兩次以提“外審”之名,劫持到位於哈爾濱松北區的哈爾濱市610“轉化學校”刑訊逼供。李國軍被一群警察毆打,致使渾身是傷。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哈爾濱“六一零”在會上定下對李國軍及谷雲鵬進行逮捕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上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法院對肇東大法弟子谷雲朋、李國軍進行所謂的公開庭審,周圍布滿了警車、便衣。 兩位大法弟子的幾十位親人一大早就來到了法庭外,中共法院限制每家只許進三人,用儀器非法搜身和索要身份證;開庭前,檢察長要挾大法弟子的親人:不許說話,不許錄音、錄像、記錄,否則趕出法庭。 劫持兩位大法弟子的警車駛向法院時,速度異常的快,谷雲朋、李國軍被強制在車子的座席底下,頭被罩著按在地上,穿著黃馬甲,雙手戴著手銬,雙腳戴著腳鐐。 法庭陳述中,李國軍陳述了被刑訊逼供,法官無禮的向受害人索要證據,李國軍說:“沒有,打的傷都已經好了(二月十九日被綁架到六月十六日已四個月了),當時一群人打,有穿警服的,有沒穿的。” 谷雲朋被哈道外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李國軍被哈道外法院非法判刑3年,現送至哈市新建集訓隊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李國軍被送往呼蘭監獄(12大隊-1中隊 )進行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審訊;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拘留;
迫害親屬;
威脅/恐嚇;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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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東市長富村農民李國軍被誣判三年
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派出所/六一零惡人錄(7/11/09)
哈爾濱法院迫害大法弟子谷雲朋、李國軍
肇東惡警過年前騷擾大法弟子家
肇東市惡警劉維忠、任建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黑龍江肇東市610惡警任殿生等2006年部份惡行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道外區公安分局
:
宋夢春,
浦文華
肇東市公安局
:
趙仁武,
劉維忠
道外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
趙振海,
阿斯根
道外分局國保大隊
:
白振玉
肇東市610
:
仁殿生,
任建生
大方裡派出所
:
商軼,
楊正茂,
趙學軍,
李樹軍
道外區法院
:
陳豐彥,
李小京,
孔令紅,
郇純慧
道外分局國保大隊
:
吳旻,
喬海波,
孫志文,
張益東,
侯亭義
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
道外區人民檢察院
:
徐丹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17日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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