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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淼

簡介:
楊金淼
(Yang,Jinmiao), 男 , 70歲 , 上海市楊浦區檔案局退休職工。大女兒楊海燕,三十七歲,上海行家事業有限公司職員;小女兒楊海蓉,三十五歲,上海市城市設計研究院浦東分院職員,因不放棄信仰法輪大法,二零零一年底被單位開除。

二零零三年四月,大法弟子楊金淼回河北省廣宗縣老家探親時,同村的廣宗縣610頭子張瑞慶知道楊金淼曾經煉過法輪功,就帶人抄了楊金淼的家,什麼也沒有找到,還把楊金淼強行綁架到看守所拘留了一個月,並把楊金淼的身份證和1四百五十元現金隨便拿走,又把楊金淼送到邢台市洗腦班關押。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大法弟子楊金淼在浦東區洋涇西鎮小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洋涇街道夜防隊的翁芝扣舉報。浦東洋涇派出所惡警將楊金淼劫持到派出所,惡警陳國榮、沈小平、倪華等隨後在陳天山、路愛寶、沈洪的授意下,對楊金淼的住宅進行非法查抄。在非法查抄過程中惡警不知從哪裡找來叫李品琪和姚智勇的倆人做所謂的見證人。

當時,在家中的楊海燕、楊海蓉姐妹一同被惡警們劫持到洋涇派出所。浦東公安分局國保四處的惡警俞卉、周偉卿、張煜、陸驍俊、薛振忠、陳建華、張穎、黃魏、蔡明康、黃浩、李薇蔚(音)對父女三人連夜進行所謂審訊逼問,後將三人劫持到浦東新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局長張儉,向浦東新區檢察院提請對楊金淼及其女兒楊海蓉的批准逮捕的所謂申請。七月三日,浦東新區偽檢察院對楊金淼、楊海蓉非法批准逮捕。就在這前一天,大女兒楊海燕被劫持到位於青浦的所謂“法制教育學校”強制洗腦迫害,直到奧運結束後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上海浦東新區偽法院對楊金淼、楊海蓉進行了所謂的公開審判,只准許兩位親屬進入法庭旁聽。楊金淼家人聘請了北京正義律師唐吉田及黑龍江正義律師韋良月等四位律師為父女倆的辯護人。

四位正義律師在開庭時為楊金淼及楊海蓉從不同角度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們向法庭陳述了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並未觸犯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輪功學員同樣享有我國憲法所保障的信仰自由、言論、出版自由等權利。即,無論法輪功學員制作和散發了多少真相資料,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權利,並不構成任何犯罪。而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資料的行為也不符合“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的法定構成要件,當然,不構成所謂指控的犯罪。同時,縱觀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沒有任何一個規定將法輪功確定為×教,故,無論楊金淼及楊海蓉散發真相資料的行為是否存在,因楊金淼及楊海蓉所信仰的法輪功不是×教,僅這一點,適用“刑法”第三百條的規定判決楊金淼及楊海蓉也一定是錯誤的。

四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多次被浦東新區法院中共惡黨法官石耀輝無理阻止打斷。參與迫害的有,所謂的審判長:劉娟娟,審判員:石耀輝、王美玲,書記員錢某、陳某及新區偽人民檢察院的戴黎等人,他們完全無視法律,公然合伙踐踏法律,誣判楊金淼及楊海蓉各三年零六個月。

楊金淼和楊海蓉不服此判決,上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並就一審過程中的各種違法行為,包括未在庭審審理時出示任何物證和人證、偽法官非法剝奪辯護人完整辯護的權利(多次打斷律師正當辯護)、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提出抗議,要求二審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改判楊金淼及楊海蓉無罪,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可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中共惡黨法官陳星居然在家屬已聘請律師的情況下不開庭,也未通知律師,就對楊金淼和楊海蓉的上訴作出裁定,維持原判各三年零六個月,律師在幾天後收到法院的裁定書,才知道已結案。楊金淼冤獄到期日: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非法審訊非法判刑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拘留洗腦/送洗腦班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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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不明真相舉報人電話住址:
翁芝扣 住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陽光二村10號502室 電話:13032140738

邢台市洗腦班電話(區號0319)3191294
犯罪校長: 劉麗香 手機13313398989
犯罪副校長:邱有林 手機 13930961675
犯罪教育科長: 李肅賓(邢台市610主任李保江的親侄子)
拿工資的猶大:王吉敏 王春梅 李美雲 李淑燕 楊凱亮 陳為民
王吉敏電話:7588456 王春梅電話:3057811 李美雲電話:2089540
陳為民電話:3215027 手機13315902992

責任單位及惡人:
邢台市610邢台市610辦公室主任:陳茹保<br>邢台市防範辦主任(610):王學良 辦公室電話:3699599 手機:13393091066 : 張瑞慶
邢台洗腦班河北省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br>電話:0319-3190616、8625807<br>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第二看守所(拘留所)法制教育學校<br>邢台洗腦班迫害法輪功的直接責任人:<br>劉麗香  邱有林   李險峰   李書彬<br>校長:邱有林:13931906105  13930906105 : 劉麗香
浦東新區公安分局地址:上海浦東新區丁香路655號(近世紀大道)<br>郵編:200135<br>總機:021-50614567<br>國保電話:02150614567*45451 *45449 *45448<br>電話:02122045451<br>電話:02122045449<br>電話:02122045448<br>徐長華 局長<br>分管副局長 劉廣明<br>國保處長 董國忠<br>國保:<br>王新<br>黃浩 13386280650<br>陸驍俊(電話:02122045403,13386281650)<br>楊華瑜<br>王思強 電話02150614567*62669 : 黃浩陸驍俊張儉周偉卿俞卉張煜薛振忠陳建華張穎黃魏蔡明康李薇蔚
浦東新區法院地址:丁香路611號,郵編200135<br>總機:02138794518 執行熱線:02120287627 咨詢電話:02161300122 02168544260 舉報:02168541255 02168543444 投訴電話:02169542469 查詢電話:02138794518*22022 傳真:02158995516<p>法官石耀輝直撥電話:68541824<br>書記員李某某電話分機:11072<br>法院咨詢電話:68544620 <br>投訴電話:69542469 <br>執行熱線07072 <br>各類案件承辦部門、承辦法官及開庭時間查詢38794518-22022<br>陸家嘴法庭:58214483 <br>六裡法庭:58741454 <br>金橋法庭:50701257(副庭長: 杜敏浩、陸罡) <br>外高橋法庭:58670582(副庭長: 沈惠平) <br>川沙法庭:50922990 <br>此單位其它工作人員:<br>審判員孫忠耘<br>行政庭審判副庭長陸琴 <br>立案庭 庭長符紅升副庭長包蕾、顧江平<br>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劉雲霞<br>刑庭審判長馬超傑、夏燕華;審判員蘇瓊、秦冬紅、王愛珍;書記員文豪 <br>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童凌<br>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陳惠珍、副庭長李莉、審判長孫黎、代理審判員徐俊、戴虹<br>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葛建萍 、副庭長沈麗芳<br>六裡法庭副庭長顧乃明<br>川沙法庭副庭長冉志明<br>陸家嘴法庭 副庭長:曹克睿、劉雲霞 <p>參加非法判決的主要責任人有:<br>審判長:曹剛毅<br>審判員:石耀輝 王美玲<br>書記員:徐軼<br>上海浦東區偽法院第二法庭電話:021-38794518<br>書記員李某某,電話分機:11072 <br> : 劉娟娟石耀輝王美玲
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br>地址:虹橋路1200號 郵編:200336<p>刑一庭<br>張永輝[庭長]<br>陳星 34254567-2041<br>於鵬 34254567-2023<br>吳炯 62751200-2061<br>余劍 王家新 洪衛軍 陳光鋒 沈黎 周欣 馬燕燕 吳斌 王曉越 曹延 孫苒 郭震 莊永良 尋增榮 徐潔 康樂 張金玉 陳兵 王傳偉 王宇濤 吳曉英 史政 周恆陽 邵旻蔚 許軍 羅靜深 盧進 郭磊 陳宵 : 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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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涇派出所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巨野路261號 <br>電話:021-58520229<p> : 陳天山路愛寶沈洪沈小平倪華陳國榮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24日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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