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恆芬
大法弟子湯恆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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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湯恆芬(Tang,Hengfen),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雞西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大法弟子湯恆芬被綁架,她拒絕“轉化”、抵制迫害,已經整整兩個月,現(2007-6)仍然在雞西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最近,惡黨檢察院、法院仍然定於六月十三日非法開庭。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左右,律師獲准與湯恆芬見面,因律師不明真相,見到湯恆芬就說,事情你已經做了,承擔下來我還好說話。湯恆芬問律師,你是說我認了罪就可以回家?律師說,那不行,只能在刑期上減一減。湯恆芬說我不會“轉化”的,講真相不違法,我沒有罪。 湯恆芬十六歲的兒子現住在奶奶家,他還不知道媽媽被惡警綁架;湯恆芬的八十二歲的老母想女兒,已病倒了四、五次。 由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湯恆芬遭綁架的消息在明慧網公布後,律師和檢察院的相關人員接到了國內外大法弟子打來的電話,其中有些人不但不聽,還對湯恆芬家人施壓。 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的人給湯恆芬的姐姐打電話威脅說,“你跟法輪功的人接觸,你是不是和他們有關系?我告訴你,你現在已經很危險了。” 家人先後聘請兩位律師為其辯護。兩位律師在知道真相後,感覺受上級和同級執法部門的干擾,特別是來自全國各地及以往對已形成的一些“判例法”的影響,感覺做無罪辯護有壓力、難度大。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黑龍江雞西市雞冠區惡黨法院對大法弟子湯恆芬非法開庭。由於兩律師左大偉、侯淑賢無罪辯護,法庭找不出湯恆芬的犯罪證據,當庭宣判未果。七月二日,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犯罪事實和證據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刑訊逼供、利用自帶資料,偽造假現場、捏造事實,否定律師的辯護,強行非法判湯恆芬三年零六個月。 在判決書中,惡黨法庭對湯恆芬的辯護律師左大偉和侯淑賢提出的辯護意見和其它辯護意見,均不予采納。對湯恆芬的非法判決是雞冠區惡黨法院又一起嚴重的違憲違法犯罪行徑。 七月十日,湯恆芬向法院遞交了上述書,要求無罪釋放。
迫害類型: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雞西市湯恆芬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雞西市湯恆芬面臨惡黨法院非法開庭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電話號: 一、中級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雞西市人民法院:雞西市二零一國道北側、郵編:158100 相關人員 電話號 院長邢國威 2881999 副院長 孫慶祿 2881888 副院長 隋明科 2881966 副院長 趙 雲 2881977 副院長 李 鋒 2881866 審監一庭庭長 孫樹文 2881918 審監一庭 劉善庭 2881921 審監一庭 張春傑 2881920 審監一庭 王立麗 2881922 審監一庭 譚英凱 2881923 審監一庭 菜雪梅 2881925 審監二庭庭長 馬玉峰 2881833 審監二庭 張衛東 2881835 審監二庭 霍顯義 2881836 審監二庭 田鐵志 2881837 刑一庭庭長 李 偉 2881848 刑一庭 孫曉媛 2881987 刑一庭 朱 江 2881849 刑一庭 王建民 2881850 刑一庭 齊 紅 2881851 刑一庭 閆廣丹 2881853 刑一庭 李榮傑 2881855 二、雞冠區法院 單位 姓名 辦公室電話 手機 機關 院長董石山 2641601 副院長趙福軍 2641602 13804880019 副院長吳大林 2641603 13204675666 副院長張忠義 2641604 13846010068 副院長王鵬舉 2641606 13904679000 審監庭 王金海 2641617 13846043222 林春華 2641614 13946837679 張玉梅 2641653 13846057855 龍濤 2641614 13946809909 刑庭 庭長馬立平 2641612 13314679790 唐靜傑 2641636 13945819677 王逸群 2641634 13763673877 肖洪力 2641638 13766695296 副庭長張寶明 2641635 13836568055 三、檢察院 雞西市檢察院地址:雞西市二零一國道北側、郵編:158100 相關部門 電話號 檢察長室 2381658 副檢察長室 2381378、2382216 四、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 地址:雞西市興國中路173號、郵編:158100 相關人員 電話號 檢察長室 2682301 副檢察長室 2682302、2682303、2682304 公訴科 韓建利 2682315 控申科 2682309 辦公室 2682307 舉報電話 2682000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
:
馬立平,
張寶明
雞西市610辦公室
:
楊伯盛
更新日期: 2007年8月2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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