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偉
簡介:
石大偉(Dan,Dawei),
男 ,
年齡未知 ,
新賓縣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20日以來,身為新賓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為了撈取政治資本,緊隨江氏集團大肆迫害法輪功。 他主管621辦公室。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禍首。一年來他作惡多端,壞事干盡,把30多名大法弟子送進了教養院,100多名大法弟子關進了拘留所。 宋俊林曾多次下令在全縣范圍內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非法判刑、勞教、送洗腦班、長期關押、酷刑折磨、抄家綁架、開除公職,致使法輪功學員石大偉等人被開除公職。 一九九九年十月上旬,錦州公安局與撫順公安一處宋哲等十幾名惡警聯手,其中還有新賓公安局於占江、張立軍等人將趙淑琴、商勇和石大偉三人綁架。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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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宋俊林辦公室電話 0413-5080010 住宅電話 0413-5086001 手機號碼 13941345007 ,郵編:113200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賓縣政法委
:
宋俊林
新賓縣公安局
:
於占江
撫順市公安局
:
宋哲
新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張立軍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9日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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