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凌
簡介:
但凌(Dan,Ling),
女 ,
46歲 ,
北京法輪功學員。研究生畢業,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基礎所組胚教研室副教授,曾多年榮獲優秀教師稱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後被學校強迫離開講台。一九九八年,但凌等來自七個單位的十一名專家對北京市12731名法輪功學員的調查表明,法輪大法治病有效率達99.1%,該調查後來成為著名的《北京市萬例(法輪功學員)健康情況調查報告》。近期(二零一五年八月),但凌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善良民眾群體的刑事責任;釋放被關押在監獄、精神病院、秘密集中營等所有迫害場所的法輪大法學員;賠償精神與經濟損失。 以下是但凌陳述的信息與理由(部分)。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位朋友向我推薦法輪功,說這個功法和一般的祛病健身的氣功不一樣,他要求人在煉功過程中要看書,要修心性,祛病健身有奇效。我覺得很好奇,看了《轉法輪》,發現這本書中講的東西是我從來沒看過聽說過的,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會使生命變得有意義,就這樣我開始修煉法輪功。 我原來在工作、生活中是個好強的人,經常為了一些利益,為了一些小事心裡不平衡,所以弄得心裡很苦,身體狀況也日漸低下。學了大法後,我變得平和,有耐心,能寬容對待家人和同事、朋友,願意幫助別人。不知不覺中,我多年久治不愈的偏頭疼,胃痛等老毛病不翼而飛了。我的身心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變成了一個快樂的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幾位朋友在我的辦公室交流,被單位的保安看見並報案,辦公室被非法查抄,擄走我的大法書。我和單位的另兩位同修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在北京市炮局看守所,非法刑訊時預審說我違反了國家法律雲雲,給我扣上了“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莫須有罪名,非法關押二十一天。 二零零零年過年期間,我回到天壇煉功點煉功,被天壇派出所非法關押在宣武門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我去天安門打橫幅,還大法清白。被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送到市局十三處看守所(收容所?)關押,因我們很多人不報姓名,把我們送到回龍觀醫院進行電擊折磨,逼我們說出姓名。幾天後我被當地派出所(建國門派出所)接走又送入東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有同修約我去看望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同修,走在半道上就被一群穿警服的人給截住了,把我們綁架到大興縣看守所關押,幾天後被建國門派出所送到東城看守所關押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因不明真相的家人舉報,派出所把我的大法書搜走,我去派出所想取回我的書,結果又被非法關押在東城看守所三十天。 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零三年六月,我被關押在北京市法制培訓中心,完全與外界隔絕,房間外面是武警持電棍把守,人被局限在一間小屋中,所有的活動都被限制,人只能端坐在床上。上廁所,喝水都需要經過外面的武警允許。不許洗澡,沒有熱水,也沒有開水,喝水就是自來水。每天有許多的邪悟者圍著你轉,用邪悟的歪理污蔑大法,污蔑法輪功創始人。除了吃飯睡覺,整天在耳邊說的就是這些東西,目的就是要你放棄修煉大法。 由於長時間不能下地行走,我的小腿肌肉萎縮,無法正常站立和行走,走路搖晃,一段時間後才恢復。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半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我被轉到北京市女子監獄,被強行洗腦。我被安排了包夾和邪悟者,每天被強制看污蔑法輪功及創始人的音像、書籍,以及一些邪悟者的邪悟報告錄像,反復的播放,邪悟者用語言勸誘你轉化,每天如此。黃清華為監區長,在最初幾年中,她幾乎把所有的所謂學習時間都用來灌輸污蔑法輪功的內容,強行對監區內的所有人進行洗腦迫害。 犯人們被洗腦後,變的仇視大法和大法弟子。我經歷過被辱罵、限制睡覺、罰站、面壁坐等。 在女監,沒有人與人之間隨意說話的自由,說話是遭到禁止的;沒有通信的自由,與家人的信件被警察檢查後方可收取;與家人打電話是被監控的,如果他認為你違反了什麼規定時,可以任意中斷這種聯系。 我們幾乎每天都被強迫進行繁重的勞動。每年的中秋節前,女監都會接到大量的制作月餅盒的訂單,每個人都被安排了很高的定額,整日裡加班加點。二零零八年奧運之前需要大量的禮品盒,廠家用集裝箱車把原材料運來,我們就用人工把這些材料一箱一箱的扛上五樓住宿區加班加點的干活,做好的成品也用人工運到樓下集裝箱內。此外還有織毛衣、織圍脖、插郵票、制作信封、包筷子,等等等等。而這些勞動都是沒有報酬的。 我於二零一二年七月離開女監獲得自由。 九九年七月以後,我就無法正常上班,片警經常上門“看望”,我的家人感到非常痛苦和無奈;即使我在單位裡也是經常被找談話,找我的同事給我們辦學習班(即洗腦班),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使他們也被迫參與了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十月,我被迫流離失所,離開單位,離開了家。單位在610的壓力下將我開除了。自此我失去了工作,沒有了生活來源,如今盡管我工作多年卻不得辦理退休。 一九九九年時,孩子剛上初中,在心理、精神、身體的成長中都需要母親的關注,可是警察一次次的騷擾,給她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最後在我被非法抓捕後她父親不得不和我離婚。母親病重及去世我都不知道,根本就不讓我知道,她是在痛苦的思念中離開的。八十多歲的父親自己支撐著活了下來。十年,對一個高齡老人獨自生活是怎樣的痛苦。 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但凌因與外地學員交流被抓到市公安局十四處。之後,她被迫離家出走。二零零二年八月在福建被綁架之後,被劫持回北京,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當時她四十六歲。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在北京的九名大法弟子王益、但凌、張振忠、張鴻儒、李海、晉源濤、徐若輝、郭為民、白莉莉,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關押了兩年之後,但凌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理由是他們曾印制了100多萬張法輪功傳單。現都被非法關押於北京市看守所。 北京女子監獄八分監區現任監區長張海娜,是目前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指揮者。她繼承了前任(二零零八年以前)監區長黃清華的迫害手段,目前仍在八分監區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旦玲、孫秀英、張利前、陳鳳仙、韓英麗、范大潤、曹桂榮、黃進香、趙學鳳、褚彤、杜娟、葉紅等。 她從監獄回家後,回原單位北京協和醫科大辦理退休,人事處人員說她已被開除,幾十年工齡一筆勾銷,人事檔案被轉到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而衛生部則告知她,被開除公職的人不能辦理退休,並要她把檔案轉到街道;街道則以她年齡超過五十歲,拒絕接收。 但凌剛出獄回家時,無任何經濟來源,由八十高齡的父親養活。現在她在已經退休的年齡,卻不得不打工維持生活。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綁架/劫持;
電擊;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人身侮辱;
剝奪睡眠;
罰站;
罰坐;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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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1、北京市看守所(原北京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合並),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501號,郵編:100023; 2、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3、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八分監區迫害法輪功的惡警還有:張海娜、劉靜、劉莉莉、李直、許晨陽、鄭玉梅、李小娜、曹艷梅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城區看守所
炮局看守所(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建國門派出所
北京市法制培訓中心
北京女子監獄(原名天堂河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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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娜,
黃清華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東城區天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5日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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