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曉梅
簡介:
金曉梅(Jin,Xiaomei),
女 ,
52歲 ,
遼寧省錦州市東車輛段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當時集體企業辦工會主席韓振良、印刷廠廠長陳立峰到法輪功學員金曉梅家,找她寫保證。見到她不在家,又追到她母親家,逼著她寫保證。 二零零零年春天,韓振良自己又去金曉梅家,讓她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 二零零三年正月十五,韓振良和另外一人又去金曉梅家,讓她寫保證。被車輛段開除公職。 二零零五年九月,丈夫王志斌(法輪功學員)在流離失所中不幸車禍身亡。徐志堅對已經是孤兒寡母的金曉梅母子也沒有放過。 二零一零年六月份前後,金曉梅被跟蹤半年之久,當月被惡人舉報,被抓,被打,被關半月之久。這期間徐志堅派向公安局過問金小梅的表現如何。妄圖利用金小梅繼續迫害。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劉玉榮(60歲)、金曉梅、陳文學(80歲)被蹲坑的國保綁架,被非法關押至今近三個月。劉玉榮已遭非法批捕。 錦州法輪功學員康桂雲家住錦州市凌河區南京路熱電廠附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左右,以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劉長傑和李蕾為首的國保警察與下轄的派出所對康實施綁架和非法抄家。 當天,蹲坑的警察共綁架了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康桂雲(七十歲)、劉寶蓮(八十一歲)、陳文學(七十七歲)、李淑芳(八十歲)、劉玉榮(六十歲)、金曉梅(五十二歲)、張英玲(六十一歲)、張淑媛(八十一歲)、張素琴(七十二歲)、胖王(八十歲)、李維新(八十四歲)。 當夜,在北郊、大薛、西郊派出所,這十一人被非法審訊,其中九人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凌晨被非法關押入錦州市看守所。 後來,康桂雲、劉寶蓮、張淑媛被辦理“取保候審”後回家。張素琴張素琴因家中有個精神失常二十幾年的女兒需要照顧,被放回。其余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至今,劉玉榮、金曉梅、張英玲、陳文學、李淑芳一直被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錦州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警察構陷金曉梅、張英玲、陳文學、李淑芳、劉玉榮、康桂雲、劉寶蓮七位法輪功學員,向凌海檢察院提出逮捕她們。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錦州太和國保警察又對她們提起非法起訴。因構陷證據不足,二月十八日至三月十六日,案卷被凌海檢察院退回補偵。四月十一日,又經凌海檢察院非法提起公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多,凌海市法院同時非法庭審康桂雲、劉寶蓮、金曉梅、張英玲、陳文學、李淑芳、劉玉榮,其中康桂雲和劉寶蓮因“取保”,在凌海法院參加庭審,其他五名於錦州市看守所通過視頻開庭。主審法官,許冰,當庭未宣判審理結果。 二零二二年八月,錦州市凌海市法院下達非法判決,其中張英玲、金曉梅都被枉判三年、罰金五千元;康桂雲兩年半,罰金五千元;劉玉榮、李淑芳、陳文學皆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兩千元;劉寶蓮非法刑期一年,緩刑兩年,罰金兩千元。 金曉梅已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份前,由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轉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誘騙/利誘;
威脅/恐嚇;
洗腦/送洗腦班;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逼迫放棄信仰;
監視/跟蹤;
毒打/毆打;
非法審訊;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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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34850.html#211214233137
錦州鐵路車輛段段長徐志堅迫害無辜員工
原錦州東車輛段法輪功學員幾年來被迫害實錄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太和區公安分局
:
劉常傑
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錦州鐵路東車輛段
:
郭運昌,
龐強,
肖興仁,
韓振良,
陳立峰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太和公安分局
:
李蕾
凌海市法院
凌海市檢察院
錦州鐵路車輛段
:
徐志堅
錦州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8日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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