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民
簡介:
李維民(Li,Weimin),
男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青縣大法弟子,原青縣人事局干部。李維民,曾經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在唐山開平勞教所遭受了殘酷迫害。 2007年7月28日再次遭惡警綁架後,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非法關押在衡水市行政拘留所。青縣公安局為完成上級邪惡下達在2008年奧運會前必須勞教一定數量大法弟子的指標,又在給李維民羅列罪名,並派副局長孫家岐、惡警韓磊和其它幾個警察到衡水給李維民下達非法勞教書,被當場撕毀。 青縣邪黨惡人聞訊後,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副局長孫家歧和惡警韓磊匆忙趕往衡水,與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桃城分局,再次采用卑鄙手段,羅列材料,編織罪名,企圖再次非法勞教大法弟子李維民。 1999年7月20日,河北省青縣公安局非法抓捕、關押當地的法輪功輔導員馬玉芹、李巖松、姚偉、李維民。青縣其他大法弟子去北京依法上訪,善意要求放人並期待公正解決。到那才知,全國各地都是如此,大批大法弟子被迫進京,北京早已是如臨大敵,到處抓捕法輪功學員,被抓的時候,北京的警察說:“等了你們三個多月了。”一句話洩露了一個政治大陰謀──從99年4.25至7.20不正好是三個月嗎?我們被非法強行遣送至保定,當地的公安局“受命”把人帶回地方處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青縣公安局為完成奧運勞教指標,再次迫害利瓦伊民
河北省滄州市青縣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衡水市公安局
衡水市拘留所
青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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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家岐,
韓磊
桃城分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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