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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倩倩

簡介:
秦倩倩
(Qin,Qianqian), 女 , 14歲 , 伊春市金山屯區大法弟子。父親秦明月、母親王秀青一家四人皆修煉大法。家裡原是做廢品收購生意的。

二零零二年四月初伊春市金山屯區邪惡的區政府指使公安局派出所再次抓捕大法學員秦月明等二十多人,理由是在當地散發救度眾生的真相傳單。惡警們將學員分別關押在伊春各地看守所進行迫害。秦月明被酷刑折磨得被人架著走路。

惡警們在抓捕秦月明的過程中,他十四的女兒被嚇哭了,雙手拽著父親的衣服,不讓惡警抓走,政保科干事康凱,齊友兩名惡徒對小孩下毒手,拳腳相加將小孩打倒在地,康凱用腳踹頭部,臉部,打夠了,又將小孩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逼問其父親真相傳單的來源。晚上惡警康凱,齊友,不許小孩睡覺,罰站一宿,並輪流非法審訊。小孩能知道什麼呢?急著報功請賞的惡警康凱齊友多次非法審訊,每次提審時都對其恐嚇,威脅,辱罵,體罰,施暴,並殘忍地將小孩關進看守所,非法拘留。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惡警康凱,齊友多次非法審訊。審訊時用繩子捆起來,用掌猛擊頭腦,臉部,致使腦部發暈,鼓起大泡,臉變形腫大,小女孩身心備受摧殘。

在拘留所裡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執法違法的惡警們知道關押小孩是違法的。惡警康凱齊友在拘留票子上造假,填寫十八歲,並逼迫小孩簽名。由此可見中共暴政是多麼的殘酷,十四的孩子被關進監獄。

由於惡黨的迫害,家的生意幾年前就關閉了,父母親都遭受非法迫害,姊妹兩人流離在外。

父親秦明月被非法重判十年,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在黑龍江蓮江口監獄遭受迫害。母親王寶玉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往黑龍江省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

後來在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父親秦月明在黑龍江佳木斯監獄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晚,王秀青接到了佳木斯監獄的電話:“秦月明已死亡”。這個晴天霹靂無情地擊碎了娘仨祈盼秦回家的夢想,她們真的無法相信這個事實。

二月二十七日、三月三日、三月十一日家屬多次強烈要求看監獄的全程錄像想證實“心髒病死亡”之說和搶救過程,卻被一次次的謊言和欺騙所阻止。

為了揭開死亡真相,在秦月明含冤離世後五個多月的時間裡,母女三人一直不停地奔波於佳木斯監獄、合江地區檢察院、佳木斯市檢察院、人大、政法委、信訪辦和黑龍江省高檢、高法、司法廳、監獄管理局、人大、政法委和信訪等各部門,希望佳木斯監獄能盡快澄清秦月明的真實死因,監獄不作回應。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佳木斯監獄給出“秦月明系正常死亡,不予賠償”的決定。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接受了秦月明家屬遞交的《刑事賠償申請書》後予以立案。可立案後省高院卻不讓閱卷、不開庭審理、不作解剖屍檢,承辦法官王濱紅拒不出面,上百次的往返去省高法交涉詢問,卻沒有任何結果。

在已超過三個月法定時限二十一天之後,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承辦法官王濱紅主動聯系到倩倩,代表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作出口頭決定:“按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三十四條、二十七條規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規定,不予賠償。”王濱紅還誘導盡快去找監獄管理局的相關人員,以便與佳木斯監獄“私了”,被倩倩拒絕了。接著省高院的承辦法官王濱紅、窗口接待法官又開始了慣用的推諉搪塞,至今仍在執法犯法。

為了阻止案件的正常審理和公正解決,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勾結雙城市公安局綁架了媽媽王秀青和妹妹秦海龍,並非法勞教一年半,她們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黑龍江省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的人曾直接進駐到前進勞教所,對母女倆隔離關押、強制洗腦,脅迫她們對冤案提出撤訴,被拒絕了。

二零一一年的最後一天,是倩倩和媽媽的生日。一大早倩倩就趕往前進勞教所,本想帶給媽媽一份女兒的生日祝福,以此來鼓勵身陷囹圄逆境中的媽媽和妹妹。不僅沒有見到媽媽和妹妹,勞教所所長王亞羅竟勾結警察將倩倩綁架到哈爾濱市動力區公安分局,在“老虎凳”上被銬了近八個小時,才放回家。倩倩從“老虎凳”上下來時,經血已浸透了棉褲、染紅了棉襪……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倩倩再次來到前進勞教所,要求會見媽媽和妹妹,讓她們分別在《勞教行政覆議申請書》上簽字,王亞羅企圖再一次綁架她,未能得逞。隨後倩倩的租住處也受到騷擾,有自稱“郵局”的人打來電話,稱朋友寄給倩倩的郵包中藏有毒品,要對倩倩報案……所有精心的謀劃與安排竟都是為了讓她們放棄對秦月明死因真相的調查追究。

二零一二年七月省政法委、“六一零”處長顧某和另外一個人於七月十七日到勞教所找王秀青和秦海龍“談話”,母女二人正告“六一零”的人:你們不要再找我們談了,我們要求無條件釋放,其他什麼都不談!

黑龍江省高法賠償委員會主任張印峰等三人也曾到前進勞教所找她們母女二人,張印峰等人希望倩倩的媽媽和妹妹能夠“私了”,還謊稱倩倩已經同意“私了”,當被二人識破並予以回絕後,他們就威脅道:如果不同意,下次就不讓秦榮倩再來接見你們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國安部從北京派人去秦月明父母山東居住地,以倩倩“十八大”前在網上發帖為由,向當地公安施壓。

為了讓父親的冤案早日真相大白,身陷冤獄的母親和妹妹盡快獲得自由,針對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遲遲不作為的違法犯罪行為,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上午九點左右,倩倩和三位代理律師攜帶《投訴反映舉報信》、《秦榮倩致國家主席胡錦濤、總理溫家寶和副主席習近平的公開信》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等資料,來到最高檢察院人民接訪室,剛剛到達就發現有人在給他們錄像。當倩倩拿出手機給他們拍照時,他們滿不在乎,還自稱是從黑龍江來的,流氓無賴般死死貼著倩倩和三位代理律師。

秦榮倩和三位代理律師在設法甩掉他們之後,再次拿著相關材料回到最高檢察院人民接訪室,接待室的工作人員看了看材料後說:“沒有黑龍江省高院的裁決不受理,要找最高法院。”他們給了一張紙條,上面是全國人大信訪接待室的地址,讓去那兒找。

同日下午,秦榮倩和三位代理律師剛剛到達最高法院,正准備排隊的時候,有五、六個便衣一擁而上,其中一人自稱是從佳木斯來的,其他幾人說是黑龍江的。他們不停地追問秦榮倩和律師是從哪裡來的,眼睛緊盯著秦榮倩和律師手裡的材料。

在最高法的入口兩側,約有二十多名法警緊緊的排成“肉牆”,盤查材料和身份證。在高法來訪接待室和申訴立案大廳裡,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員說:“要黑龍江省高院的判決書”。律師把黑龍江省高院的立案通知書告訴他,該通知書有章,有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立案的日期,並告訴他,可以看出現在已經完全超過法定期限了,一直沒有判決,現在就是來反映黑龍江省高院不作為的違法行為的。接待人員表示“只要判決書,沒有判決書就不管”。

對於北京高檢與高院給予的說法,代理律師認為很荒謬,他說:“我們就是向他們反映黑龍江省高院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給我們判決書的。他們說:‘我們不管,你去找地方法院。’我們就是反映他們違法的事,怎麼還能找他們說呢?”

有好心人在中國大陸微博上發了關於秦月明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和帶傷的圖片,幾個小時的時間,就是近三千的瀏覽量;帖子發了十一天共有一萬四千八百多個博客光顧。

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秦榮倩在親朋好友的幫助下,走上街頭征簽尋求支持,活生生的法輪功修煉者受迫害事例震驚了家鄉的鄉親,短短半個多月時間,超過一萬五千名民眾簽名並按下手印支持申冤。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非法審訊罰站體罰威脅/恐嚇綁、扣老虎凳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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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此次的迫害責任人員是李宏:區委書記。王立光:區長。張紀才:副區長。韓秀娟:區委副書記。崔玉中:公安局長。董德林、張慶第:副局長。孟憲華:610主任。張新國:政保科長。肖靜宇:副科長。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山屯公安分局伊春市電話區號:0458 <br>金山屯公安分局電話號碼<br>書記張玉寶13904589002<br>局長尹志剛13624585000<br>副局長馬永剛13704855556<br>六一零主任秦漢東13766730827 : 康凱齊友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20日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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