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禧
簡介:
陳明禧(Chen,Mingxi),
男 ,
52歲 ,
重慶渝北區法輪功學員,妻子王曉霞於二零一五年因法庭阻止搶救而被迫害致死。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非法勞教,詳情待查。 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又被非法勞教一年,所外執行。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晚八時,渝北區雙龍派出所教導員華倫伙同楊光榮等十余人圍住法輪功學員王曉霞、陳明禧的房前屋後,到了晚上十點,又找開鎖匠強行開鎖。到了二十日早晨,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的隊長劉洪維強行闖入王曉霞房中抄家,當場打斷王曉霞的左手臂,並將陳明禧非法劫持。 從二零一一年五月中旬以來重慶政法委、“六一零” 指揮開始的又一輪迫害,持續黑社會式的綁架,抄家搶劫、辦文革式的洗腦班,對外極力掩蓋事實。對法輪功學員采取撒謊誘捕、撬門押鎖(甚至讓專門開鎖的人開鎖)等下三濫的手段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的綁架,多數都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截至七月二十二日從突破封鎖得到的消息,有一百零八人被綁架,其中四人被非法勞教,一人被非法判刑。還有二十三人遭到騷擾、恐嚇。 陳明禧被綁架到北區鹿山村望鄉台度假村洗腦班洗腦班迫害,此洗腦班(對外稱鹿山村望鄉台法制學習班)是中共重慶當局私設的黑監獄(其老板姓張,退休前是公安人員,退休後仍與公安局、“六一零”惡徒勾結作惡,為牟取暴利、迫害無辜),邪黨內部人員稱為“市班”(鹿山村望鄉台度假村洗腦班是由市六一零直接設立的全市最邪惡的洗腦班,另外各區縣都設有洗腦班),除渝北區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這裡迫害外,各區縣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也被轉到這裡進行更殘酷的迫害。此邪惡機構存在已有十年之久。 洗腦班惡人:渝北區“六一零”頭子袁勤華(政法委書記)、李代貴(六一零主任)、梁海清(武裝部部長)、周勇等。 最後搶走大法資料、一個筆記本電腦,三支手機、一個路由器等。陳明禧要求留下的清單,伍永東沒留帶走了。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點,重慶市北碚區法院第二次對王曉霞(陳明禧的妻子)庭審。當天還未開庭時,王曉霞自述頭昏頭痛,但審判長仍堅持開庭,要家屬將王曉霞扶入法庭。王曉霞還未走到被告席,就昏迷不醒。 陳明禧及親友懇請法院停止庭審,趕快搶救,但法庭以需要領導批准為由不准送醫。直到三十多分鐘後,法院領導到場查看了才准家屬送到北碚區中醫院搶救。但醫生說送醫太遲了,王曉霞已心跳停止、呼吸停止。雖然在重症監護室搶救,每天醫藥費要五千元,還是沒有挽救她的生命,王曉霞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點過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五歲。 二零一七年七月,重慶市渝北區派出所、街道辦、居委會、小區等對多位法輪功學員騷擾,其中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陳明禧、鄭曉琴、喬光慧、黎素君、陳忠林等。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晨8點鐘左右,渝北區法輪功學員陳明禧開門正要出去,被渝北區國保支隊伍永東、鄒勝勇、何雲,雙龍派出所李川等10來人拉住門,強行闖入。他們強行搜包,搶走筆記本電腦2台,打印機2台,切紙刀、壓紙器,移動電視1台,大法書籍2套,真相幣1萬多元,生活費1千多元,熱點手機2個,已壞手機和沒用的手機各1部,安裝U盤3個等許多私人物品,裝了4個大包和1個行李箱。 他們把陳明禧帶到雙龍派出所,從上午10:40直到下午1:30左右問訊。然後將陳明禧拉到雙鳳橋衛生所體檢,抽血、測血壓、胸透X光,因血壓高壓為175,醫生說要到中醫院再測、寫病歷。之後把陳明禧拉到兩江醫院做核酸檢測,照頭部CT;再到中醫院測血壓,血壓高壓為185.回到派出所後,被采指印、掌印,瞳孔、聲音采樣,再次抽血采樣。到晚上8:45,雙龍派出所宣讀決定書,陳被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雙龍派出所片警(有穿警服的、有便衣)三人,到陳明禧家中以詢問工作為理由敲門騷擾並照像。一邊離去一邊說“不要煉了,這是上面規定的。 九日上午,派出所以到學校不讓陳明喜兒子讀書來威脅他再次到派出所簽字,說對他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11時過,重慶渝北區雙龍派出所警察孫某、另一警察(穿著警服)、渝北區國保支隊伍永東、重慶市公安局周某和兩個年輕便衣,闖到法輪功學員陳明禧家翻箱倒櫃的查看,床下也用電筒照著看,衛生間頂部吊頂伍永東也伸手到上面去摸。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早上,陳明禧准備出門時,被渝北區國保警察伍永東、鄒勝勇、何雲、陳家翔、彭竹君、雙龍派出所警察李川等十余人強行闖入抄家,搶走大法經書兩套、打印機兩台、筆記本電腦兩台、熱點手機兩部、師父法像一張、台歷兩冊和真相幣一萬余元。國保警察要求陳認罪可從輕處罰。陳一直堅稱自己無罪,是他們在知法犯法,違法犯罪。江北區檢察院接手後檢察官劉捷、童新權於九月三日再提此要求。也被陳明禧嚴詞拒絕。陳明禧在六月八日被國保警察告之,被監視居住到十二月八日。但不給任何手續。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江北區法院書記員黃瀟肖電話通知陳明禧,十五日到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九點半,江北區法院非法庭審陳明禧。起訴書中的檢察官是劉捷,審判長孫紅濤,書記員黃瀟肖。 當天,因檢察官劉捷直到快十點鐘才到,在等候過程中,陳明禧將自己的辯護詞交一份給達美律師事務所的程律師、匡律師,還給書記員黃瀟肖。在來了一位陪審員後,陳明禧准備再給一份,但黃瀟肖不准,然後,黃瀟肖將她的那份給了審判長孫紅濤。 檢察長劉捷宣讀起訴書後,陳明禧駁斥了所謂“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指控,說國家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也說自己一介平民,根本沒有能力破壞法律的實施,並且國務院50號令從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就被廢止了對法輪出版物的禁令,所有的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達美律師所的程律師也說了當事人修煉法輪功沒有造成社會危害。 在陳明禧准備自己最後陳述時,審判長孫紅濤直接打斷他,並宣布擇日宣判,然後還說:“陳明禧,你不要那麼頑固嘛,不是看在你有一個未成年人要獨立撫養,早就把你逮捕抓起來了。”陳明禧說:“那是你們在執法犯法。”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江北區法院二樓第二審判庭,審判長孫紅濤宣讀了對陳明禧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三千元。 重慶市渝北區法輪功學員陳明禧、符中碧,被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後上訴,二零二二年三月,兩人均被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法輪功學員符中碧、陳明禧二人上訴重慶市高級法院。目前,高級法院責令一中院受理申述。一中院已受理,正在處理中。 近日得知,渝北區法輪功學員陳明禧因二零二一年六月被渝北區國保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兩套,打印機、筆記本、手機、真相幣一萬三千多元,後被江北區檢察院構陷到江北區法院,被非法枉判四年,罰款一萬三千元。 陳明禧提出上訴,上訴到第一中級法院後,第一中級法院也不開庭,直接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陳明禧向重慶市高級法院提出申訴,要求依法再審。重慶市高級法院已受理。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收到重慶高級法院駁回通知書,仍舊維持枉判。 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再次收到重慶高院郵政快遞通知說駁回申訴要求,仍然維持原來一中院的冤判。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重慶市渝北區法輪功學員陳明禧接當地派出所通知去一趟,十七日陳明禧去派出所,至今沒有回家。陳明禧家裡還有讀書的孩子需要他照顧。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抄家;
私闖民宅;
威脅/恐嚇;
洗腦/送洗腦班;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親屬;
非法審訊;
非法起訴;
逼迫放棄信仰;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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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2)-354726.html#17102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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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江北區法院審判長:孫紅濤,陪審員:彭郁瀟、李紅微,書記員:黃瀟肖。
重慶市江北區法院:
檢察官:劉捷:
檢察官助理:董新權
書記員:黃瀟肖 電話:023-67564022
騷擾的警察是何建平(電話:18223538266)、何利華(電話:13002370400)等
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參與迫害人員:
審判長:歐明艷
審判員:謝懿、李穎
法官助理:夏玉傑
書記員:陳佳宇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委及政法委610辦公室
渝北區公安分局
:
梁海清
渝北區雙龍派出所
:
華倫,
楊光榮,
何建平
渝北區公安分局
:
伍永東,
劉洪維,
鄒勝勇
渝北區國保支隊
渝北區派出所
望鄉台洗腦班
江北區法院
渝北區政法委
:
周勇,
袁勤華 ,
李代貴
江北區檢察院
:
劉傑
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
:
歐明艷,
夏玉傑
重慶市高級法院
迫害證據文件:
陳明禧就醫證明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9日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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