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
簡介:
3042、
黃敏(Huang,Min),
女 ,
53歲 ,
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迫害,於2007年8月15日被迫害致死。黃敏被迫害有家難回,2005年5月19日與女兒在成都市成華區五冶出租房內,被跟蹤其他法輪功學員到此蹲坑數日的成都市雙橋派出所和府南派出所警察一起綁架到府南派出所,當時一穿制服的惡人不允許她穿襪子、換衣服,野蠻的將她的頭蒙上,戴上手銬,拖著就走。 5月20日,黃敏的女兒被府南派出所非法關押到新津縣洗腦班,於7月8日被釋放回家。黃敏絕食抗議、生命垂危,於8月26日被釋放回家,歷時100天。 2007年3月3日下午5:00左右,黃敏正走在草堂北路附近的街上,再次遭到成都市國安與青羊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成都看守所。 黃敏從被綁架之時起就絕食用生命抗爭,後被非法關押到青羊區醫院(後改名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黃敏被非法關押在一個房門緊閉(惡警不准開門),面積只有十幾個平方的房間裡,雙手雙腳被幾十斤重的鐵鐐鎖在中間床上,指甲20∼30毫米長,褲子被脫下扔掉(從被綁架之時起,就沒讓黃敏洗過頭發、洗過澡、剪過指甲、刷過牙)因為太髒,下半身用被單蓋著,被單很臭,污跡斑斑。 2007年8月15日,家屬被電話告知黃敏於當日早晨7:30死亡。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
手銬/腳鐐 ;
摧殘性灌食 ;
鐵器撬開牙;
迫害親屬;
監視/跟蹤;
非法判刑;
謊稱死因;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成都市法輪功學員黃敏被迫害致死情況(圖)
原成都市錦江區公安局長吳濤的惡行和惡報
成都新津洗腦班頭目殷舜堯犯罪事實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藥物迫害綜述(4)
神州浩劫(13):八旬老人海外求救
川十年血雨腥風(三)
四川新津洗腦班的毒藥、酷刑、無期關押……
迫害成都市大法弟子謝德清致死的責任人
多名大法弟子被成都檢察院、法院誣判或迫害致死
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嚴重踐踏法律
成都市大法弟子李智被惡黨人員綁架、下落不明
大法弟子黃敏在成都青羊區醫院被迫害致死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醫院改頭換面繼續作惡
大法弟子在成都青羊區人民醫院被迫害生命垂危
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摧殘大法弟子的事實
成都大法弟子黃敏被蒙頭綁架遭殘酷迫害
曾遭非法勞教一年半 成都市優秀干部黃敏仍受監視
成都市鄉鎮企業局副局長和日雜公司經理在資中楠木寺勞教所遭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本案責任單位及個人如下:
一、中共成都市委610辦公室:地址:成都市羊市街19號郵編:610015
二、中共青羊區委610辦公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區:江漢路郵編:610031
三、青羊區府南街道辦事處:地址:成都青羊區:石人西路 郵編:610072
1、黨委的歐書記指揮對所管區域法輪功學員全面監控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黃敏、謝德清之死,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綜合治理辦公室:尹雲(主任)自2002年接任以來為達到升官發財的私欲,違背自己的良心,緊跟區“610”,對該區20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勸善,他不但不聽,更加肆無忌憚的迫害。黃敏、謝德清之死他扮演了第一線指揮與打手的角色。
責任單位及惡人:
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大邑縣公安局
:
吳濤
青羊區公安分局
成都市看守所
石人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
:
尹雲
成都市“610辦公室”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腦班)
:
殷舜堯 ,
李峰
草堂派出所
:
劉川
青羊區人民醫院(青羊區新華少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府南派出所
府南街道辦事處綜治辦
:
歐某
觀雁鎮政府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
:
李德奇,
蔡家祥
青羊區法院
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青羊區委610辦公室
青龍場小區
:
劉國英
更新日期: 2025年6月30日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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