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青霞
簡介:
馬青霞(Ma,Qingxia),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雄縣十裡舖村法輪功學員。原籍東北,遠嫁到河北雄縣十裡舖村。馬青霞通過修煉法輪大法一身疾病不翼而飛,心胸也越來越寬廣了,從此她對生活充滿了信心。 一九九九年十月,大法弟子馬青霞與幾位學員到北京上訪,被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雄縣看守所,十六個人擠在一間監室裡,洗漱、廁所都在屋裡。床上睡不下,法輪功學員們讓普通在押人員睡在床上,學員們冬天睡在潮濕冰冷的水泥地上,卻也不覺的冷,也從來沒有過感冒或身體不適,睡在床上的普通在押人員卻三天兩頭拿藥,這使獄醫也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在看守所馬青霞被非法關押了十個月,不法之徒還向其家屬勒索了兩千元錢。 依法上訪的渠道被堵截,馬青霞自發的以發真相傳單的方式讓世人明白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一個月後,惡警非法抄了馬青霞的家,馬青霞被迫流離失所。不法之徒抓不到馬青霞便把其丈夫綁架,非法拘留四個月。 二零零一年秋,馬青霞回到雄縣,為了安全沒有回家,一家人在外團圓。 二零零二年正月,馬青霞再次被綁架。政保股惡警為逼她說出資料來源,三天不讓她睡覺,還掛上牌子與刑事犯一道游街示眾。後馬青霞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關押在保定勞教所。她的丈夫去給送衣物,惡人因她的丈夫拒絕出賣大法學員,也被惡人綁架、非法勞教三年。他們剛過十歲的孩子再度失去了父母。年邁的奶奶照顧不了孫子,孩子只好離家到三姑家。其間,馬青霞的婆婆在悲傷中死去,臨終都未能見孝順的兒子、兒媳一面。 二零零三年秋,馬青霞的兒子摔折了腿,每日躺在床上不能動。病痛中孩子更加思念爸爸、媽媽,心情非常壓抑。孩子的三姑給勞教所打電話,希望能讓馬青霞回來照看兒子。可勞教所惡警根本不理睬。結果孩子因缺人照顧,腿一直沒有痊愈,直到馬青霞被放回家時,孩子的腿還不能碰,一碰就痛。而且孩子因父母被長期關押,心情非常壓抑,學習成績也下降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底,馬青霞和丈夫被放出地獄般的勞教所,一家三口終於團圓。最高興的要算是他們的孩子了。可是孩子腿因為沒恢復好,骨折處有一個坑,經常疼痛,不敢蹦跳、跑動。雄縣的醫生建議孩子到北京積水潭醫院去看,告誡如不盡快治,嚴重的話會導致截肢。這得需要多少藥費啊,可家裡沒有錢。夫妻倆又著急又犯愁。於是孩子透過學習法輪大法僅十多天後,傷腿處沒有坑了,而且一點也不痛,非常舒服。一家人再次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可是雄縣的不法之徒,卻不肯放過他們。只要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就到馬青霞家騷擾、逼寫保證等,有時還亂翻一通。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中午,保定勞教所惡警劉紫薇及雄縣警察共六、七人,以“回訪”為由,到馬青霞等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搜查。惡警闖到馬青霞家時,只有馬青霞的孩子一人在家,惡警找不到別的東西,就搶走大法書籍《轉法輪》。 一九九九年十月,馬青霞同行幾人到北京上訪,被警察劫回雄縣看守所。床上睡不下,法輪功學員們讓出床,睡在潮濕冰冷的水泥地上。非法關押十個月後,惡人向家屬勒索兩千元。回家僅一個多月,警察非法抄家,找不到馬青霞就把她不修煉的丈夫綁架,非法拘留了四個月。 二零零二年正月,馬青霞再次被綁架,政保股警察三天不讓睡覺,掛上牌子與刑事犯一起游街。一天丈夫給她送衣物被糾纏,他拒絕出賣法輪功學員,和妻子一起被非法勞教三年。 當時十歲的孩子送到他三姑家撫養,年邁的婆婆在悲傷中去世,臨終都沒見上兒子兒媳一面。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迫害親屬;
抄家;
非法拘留;
剝奪睡眠;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私闖民宅;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保定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年罪行錄(6)
河北省雄縣馬青霞一家遭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雄縣看守所
保定勞教所
河北省女子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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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紫微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19日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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