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杜明亮

簡介:
杜明亮
(Du,Mingliang), 女 , 61歲 , 江蘇省淮安市法輪功學員,淮安市(原名淮陰市)齒輪廠退休職工。

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共被非法拘留六次,非法勞教兩次(一次未遂),非法關押洗腦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一次,送精神病院迫害一次。

淮安市清河610和國保大隊肆意對杜明亮綁架、抄家,五次拘留,一次非法勞教兩年九個月,一次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對她的名譽、精神、肉體都造成了極大傷害。他們甚至還離間親屬和她的關系,企圖用這些卑鄙的手段逼她放棄自己的信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去北京上訪,被她戶口所在地江蘇淮陰市長西派出所民警常書林、原單位保衛科唐科長等劫持回淮陰。這些人的所有花費,包括游山玩水費、汽油費、住宿費、吃飯費等都由她的工資中強行扣除,在淮陰市(現改名為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被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一套,講法錄音二套,錄像一套,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同修家被抓,拘留十七小時放出,十月三日又被惡警常樹林抓,非法拘留一個月。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未經本人同意由淮陰拖拉機集團公司單方解除合同,停發工資。她本該在二零零一年六月退休,但那時她已被非法勞教。從勞教所出來後,補辦退休手續,工資從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執行,仍然是退休時核定的五百二十元,歷年不給調整,二零一零年才給予增加了百十元錢,比同年同工齡退休的人要少拿七八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常樹林以核實事情為名,將她騙至長西派出所,送入收容所,其間被強行戴上手銬腳鐐。五天後又秘密轉送到江蘇省句東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半又延期三個月。

句東女子勞教所讓她們坐在一個小板凳上,除了睡覺、吃飯洗漱、上廁所,其余時間都要腰板挺直、兩手放在膝蓋上,這樣坐著,不得說話,讓社教看著,並匯報一舉一動。逼著她們背隊規隊紀、公安部通告,接受所謂的愛國教育,完成所謂作業,否則就罰站、不給睡覺。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惡警派人抬她去灌食,路上他們剝掉她的衣服,至裸胸,她要求把她放下來穿好衣服,但惡警胡××不准,使她遭受人身侮辱。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早點名,由於她不肯蹲下,惡警蔣冬梅叫組內的人把她拉下,有一個人表示願意效勞,她用腿向杜明亮的右膝蓋彎猛踢了一下,開始有點疼,到中午就完全站不起來了,一中隊趙指導員不讓她去醫院檢查,反說她是有目的,她拖著受傷的右腿整整一百多天裡,惡警加重迫害,多次拉她到談話室、罰站、不給睡覺。

在江蘇省句東女子勞動教養所期間,杜明亮受到了殘酷迫害,被惡警慫恿犯人把腿打斷,長期吐血,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放出時全身皮包骨頭,奄奄一息。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她回到上海老家,因揭露惡黨迫害法輪功真相,在十二月六日被上海市黃浦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江蘇淮安清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將她綁架,非法關押在中共邪黨淮安市委黨校賓館進行折磨,九天不讓她睡覺,國保大隊長常書林逼她在地上坐直角,並用腳在她膝蓋處使勁踩揉;惡警王建淮抓住她的頭發往上提;惡警蔡子斌則對她拳打腳踢。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大法弟子杜明亮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正月初九),她被淮安市看守所綁架到江蘇南通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在六監區五組。監獄惡警指使兩個猶大(南京的夏菊芬和潘小琴)挾持她,不准走出房間,連洗漱、上廁所都不准出去(房間內沒有洗漱和上廁所的條件)。白天,看他們安排的詆毀法輪功的盤片,企圖對她洗腦。她不配合他們,惡警吳暖琴就對她拍照,還污蔑她精神不正常,並將她強行送往南京浦口監獄精神病醫院。

第一次去醫院不收,當天就趕回南通女子監獄。由於她身體疲憊到了極點,猶大夏菊芬趁她熟睡之際,將她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打上囚服的印記。至此,她被強行穿上了囚服。

二零零七年二月,猶大夏菊芬、陳海燕向監獄惡警獻計,監獄姓顧的政委、六監區副教導員吳暖琴再一次將她送往南京浦口監獄精神病院。監獄精神病院的醫護人員把她呈“大”字形綁在床上,在兩大臂和大腿處還加綁兩道,綁的非常緊,極其痛苦。一個星期後,精神病院要求南通女子監獄將她帶回,南通女子監獄回話:不吃藥,不帶回。在精神病院每個月一次的體檢中,查出她有高血壓,要求她吃藥,她不吃,他們就又對她強行綁床、灌藥。用了一天半的藥,她突然頭暈,無法站立。經血壓測量高壓只有60,低壓找不到,醫院只好停藥。一個月後,南通女子監獄惡警吳暖琴又一次將她接回。

到了監獄後,惡警又找來五監區的猶大對她進行所謂的“幫教”,都給她抵擋過去。惡警一看不行,便親自上陣,每天企圖對她洗腦,利用猶大夏菊芬和一個惡人用MP4對她拍照錄音,惡人陸小琴記錄她每天的言行,並且不給飯吃;惡警將給她拍的照片用計算機放大後,放在公示欄裡由全監區的人對著照片進行批判,然後由惡人陸小琴在猶大夏菊芬寫的“四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上,模仿她的筆跡簽上她的名字,又由惡警申愛娟在監區宣布她已“轉化”。她當時沒有反應過來,沒有當場揭穿。第二天,她當著全監區的人揭穿了惡警的陰謀。惡警申愛娟厚顏無恥的說:“你還是有轉化的跡象。”

惡警吳暖琴帶著幾個人到淮安地區,找到與她離婚已十幾年的前夫,把前夫對她人身、人格進行攻擊的話錄音,然後在監區的洗腦班上播放;最後采取連續多天不給睡覺的流氓手段,把她搞的昏昏沉沉,精神恍惚。在主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她糊裡糊塗的在“四書”上簽了字。

二零零八年,她與幾名法輪功學員聯名簽署嚴正聲明,表示在巨大壓力下違心簽字一切東西全部作廢。從此惡警又加大對她們迫害的力度,他們叫刑事犯罪人員看著她,不准她走出監房一步,不讓她與任何法輪功人員說話,記錄她每天都一言一行,直到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出獄為止。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八日中午,杜明亮再次被淮安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常書林、王建淮等在大街上綁架,非法關進淮安市看守所。同時被惡警搶奪鑰匙,私闖民宅,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有財產。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惡警綁架到江蘇句東女子勞教所,遭拒收,勞教未遂,惡警不得不將其釋放回家。

迫害類型:
戴腳鐐/連體腳鐐戴背銬綁架/劫持非法勞教非法拘留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加期(延期)/超期關押手銬/腳鐐坐小板凳摧殘性灌食人身侮辱罰站剝奪睡眠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送入精神病院逼迫放棄信仰非法關押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江蘇省淮安市原“六一零”頭目漆洪庭遭惡報被查
江蘇南通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江蘇省六大黑監惡行
江蘇省各地洗腦班、精神病院迫害案例
江蘇省各地區部份惡人惡行
江蘇省勞教所關押折磨近千法輪功學員(下)
江蘇省法輪功學員遭冤獄迫害案例綜述
二零一一年江蘇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況(下)
江蘇淮安市杜明亮女士被綁架迫害
江蘇杜明亮被非法關押在淮安市看守所
江蘇淮安杜明亮自述被關精神病院遭迫害經歷
江蘇句容女子勞教所的迫害手段
江蘇大法弟子杜明亮在南通監獄遭迫害
江蘇省淮安610惡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江蘇省淮安市610惡警蔡子兵、王建懷的惡行
江蘇省淮安市610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正念抵制江蘇省句東女子勞教所的野蠻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辦公室 0517-83201663 頭目漆洪庭 0517-83120002 83720318(辦)13901408681 15601408681(手機) 副頭目 張玉峰 0517-83120208(辦)13905230淮安市六一零辦公室相關人員的電話: 800 15605230800 13179509650(手機) 副頭目 徐剛毅 0517-83120184(辦)15950354013 15605234013(手機) 副頭目 王國慶 0517-83128019(辦)13905236261 15605236261(手機) 秘書處處長魏懷松 0517-83120162 83120160(辦) 13915170066、15651477323 清河公安分局局長 潘家新 13801408922(手機) 清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517-83123125 清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常書林 13852382345 淮安市“六一零”非法組織 0517-83201663 淮安市公安局 電話:0517-83122222 地址:淮安市開發區深圳路22號(郵編、223001) 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 電話:0517-83661378、0517-83661171 地址:淮安市大治路17號(郵編、223001) 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六一零” 0517-83123135 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517-83123125 倪興余、淮安市副市長、淮安市公安局局長(原任揚州“六一零”非法組織頭目) 漆洪庭、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淮安“六一零”頭目 13901408681、15601408681、0517-83120002、0517-83720318 張玉峰、淮安市“六一零”副頭目 13905230800、15605230800、13179509650,0517-83120208 徐剛毅、淮安市“六一零”副頭目 15950354013、15605234013、0517-83120184 王國慶、淮安市“六一零”副頭目 13905236261、15605236261、0517-83128019 方可、淮安市“六一零辦公室”綜合處處長 魏懷松、淮安市“六一零”秘書處處長、13915170066、15651477323、0517-83120162、0517-83120160 潘家新、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局長 13801408922 邵 明、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政委 常書林、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清河區“六一零”打手,13852382345 王健淮、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清河區“六一零”打手,0517-83026698(小靈通) 蔡子斌、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清河區“六一零”打手 許鳳、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清河區“六一零”打手

責任單位及惡人:
江蘇省女子勞教所(句東勞教所)江蘇省女子勞教所(原名“句東勞教所”)<br>電話:0511-7706336、7201159<br>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單位及凶手: <br>所長:牛忠萍<br>副所長:許平、韓曉喜<br>教導員: 張蕾、<br>三大隊<br>三大隊大隊長:劉冬梅、鄭琪慧<br>三大隊教導員:胡小燕、吳文潔<br>洪鷹、周英(因迫害法輪功積極被提升為隊長)<br>三大隊惡警:秦玲 <br>指使刑事犯打人的吳干事(連雲港人)<br> : 蔣冬梅
南通市女子監獄地 址:市濠東路268號<br>郵 編:226001<br>黨委書記、監獄長: 王永飛<br>黨委委員、副監獄長:董湘琳<br>副監獄長:劉洪啟、王庭蘭3237006(警號)<br>黨委副書記、政委: 顧劍梅<br>副政委、紀委書記: 田巍<br>政治處副主任: 袁維榮<br>獄政科科長: 李燈蘭<br>教改科科長: 殷紅雲<br>南通市人民檢察院駐南通女子監獄檢察室主任:吳雲芳<br>其它人員:孫蓓蕾、王海玲、王榮榮、潘燕、顧曉芳、張琪、陸銘琦、張國軍、張國華、陸永生、顧愛國<br>女管教部:3237026(警號)<br>四監區: 王亞3237158(警號)、董教3237178、 陳霞3237166 、孫某、3237188、3237035、3237086、3237056、3237089、3222317<br>六監區: 錢春燕、房麗<br>司法部電話:0513-85286288<br>獄政管理部:0513-85286030<br>監督電話: 0513-85597009<br>其它電話: 0513-85516140 85117336 : 吳暖琴申愛娟
淮安市“六一零”淮安市“六一零” 0517-83201663<br>漆洪庭 頭目 13901408681 15601408681 0517-83120002<br>0517-83720318<br>張玉峰 副頭目 13905230800 15605230800 13179509650<br>0517-83120208<br>徐剛毅 副頭目 15950354013 15605234013 0517-83120184<br>王國慶 副頭目 13905236261 15605236261 0517-83128019<br>魏懷松 秘書處處長 13915170066 15651477323<br>0517-83120162 0517-83120160<br>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br>副局長610 主任:崔健	13505234000 0517--83120005<br>610 副主任:李才富 18251283960 0517--83120826<br>610 副主任:聞夕剛 18800666038 0517--83120184 : 漆洪庭蔡子兵趙凱
清河區國保大隊清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517-83123125<br>大隊長:常書林 13852382345<br>副大隊長:許風 15950382028 : 常樹林
上海市黃浦分局
清河區“六一零”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517-83123125<br>常書林 淮安市清河區“六一零”, 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 13852382345<br>王健淮 淮安市清河區“六一零”,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517-83026698<br>(小靈通)<br> : 常樹林許鳳
清河區公安分局地址:江蘇省淮安市清河區大治路17號,郵編223001<br>電話:0517-83661171<br>局長張波、政委夏敏<br>國保大隊:<br>電話:0517-83123125<br>大隊長:常書林13852382345(多年來直接參與綁架、偽造證據迫害法輪功學員)<br>副大隊:許風15950382028(多年來直接參與綁架、偽造證據迫害法輪功學員)<br>警察范進<p>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 0517-83661378<br>局長 潘家新 13801408922<p>淮安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517-83123125<br>常書林 淮安市清河區“六一零”, 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 13852382345<br>王健淮 淮安市清河區“六一零”,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517-83026698(小靈通)<p>惡警王建淮電話:0517-83284790 : 王建淮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4日 10:08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