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仁彬
簡介:
祝仁彬(Zhu,Renbin),
男 ,
年齡未知 ,
四川成都大法弟子,是一位非常有修養的年輕學者。二零零七年八月,法輪功學員祝仁彬被當地惡警用黑色塑料袋蒙住頭綁架,先後被劫持到金牛區洗腦班、新津洗腦班迫害。二零零八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三月被送到德陽監獄,在獄中備受折磨。以下是祝仁彬的自述(摘要)。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在辦公室,我被成都市國安局、金牛公安分局、西安路派出所等機構的近十人用黑色塑料袋蒙住頭強行綁架到西安路派出所,被用手銬銬在窗子邊。我因拒絕回答他們的訊問被金牛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一年輕人重重地打了一記耳光。後與西安路派出所的教導員講真相中,他憤怒地向我拳打腳踢。晚上兩點左右,我被送到成都市看守所,在大門口拒絕打報告被站崗的武警用槍栓猛擊身體。 八月十三日,我和蔣宗林被用黑色塑料袋蒙住頭帶到金牛區洗腦班進行非法關押、審訊。二十四小時不准睡覺,一打瞌睡保安就會用木棒敲頭、謾罵、威脅。成都市國安局、金牛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辦案人員車輪式地輪番進行提訊,威脅、恐嚇、誘騙是他們的一貫伎倆。成都市國安局的一大隊長將我的手反銬在椅子上猛擊我的後背,並恐嚇道:“你不交待,休想從這裡活著出去!”就這樣被折磨了半個月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八月三十一日下午,我和蔣宗林又被送到新津洗腦班進行迫害。我在新津洗腦班呆的兩個多月時間裡,共換了六、七批保安,每一批最多呆兩三天就會怨聲載道,恨不得飛也似的逃離此地。 十一月十三日,我被送回看守所關押。我的通信權利被剝奪,在長達一年多時間裡與家人失去聯系。家人給我寄的錢也被看守所無故扣壓,在看守所惡劣的生活環境、高強度的精神折磨下,原本非常健康,一百三十多斤重的身體一下子變得骨瘦如柴,身體出現嚴重問題。 二零零八年十月,我被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十一月,我被送到成都市看守所的指定醫院--青羊醫院。此時的我已不能自理,兩腿不能站立,仍被兩副四十多斤重的鐵鐐二十四小時鎖在床上,晚上九點至第二天早上七點還要用手銬銬住一只手在床頭,整個人被拉直不能動彈,旁邊的人替我向他們求情,仍無濟於事。更無人道的是,我解大便他們也不給我解開腳鐐,一般其他人都是一只腳踩在地上,另一只腳被腳鐐吊在半空中,蹲在床邊的馬桶上解大便。我要完成這些動作實在是一件太艱難的事,常常是忍著不解,其難受狀不言而喻。在醫院裡呆了四十多天後我被要求出院,此時我仍不能行走,接我回去的警察都說:他這樣子也出院?我幾乎是爬出了醫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我和蔣宗林被送到德陽監獄入監隊非法關押。此時我仍不能行走,每前進一步腳底都針扎般疼痛。盡管如此,仍被強行要求參加軍訓,致使腳趾甲充血脫落,兩腿腫脹,身體極度痛苦。更為甚的是還被強行要求走鴨子步、頂牆,整天被包夾監視著。 六月被下隊到一監區,一監區是德陽監獄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監區。我被嚴格限制自由,整天被包夾寸步不離地盯著,不許與他人說話,每周被強行寫思想匯報。為了強行轉化我,監獄指派了最凶狠的黑社會頭子、殺人犯來包夾我,警察張俊對他們的指示就是,要讓我時時都處在度日如年的感覺中。因為所謂的文明管理,他們現在對法輪功學員采用的一貫方式是:長時間站直、蹲直、坐直;長時間不准睡覺;整天處於饑餓中;惡毒地羞辱等。正如監區長羅光輪說的那樣:我就是要讓你分分秒秒都處在生不如死的煎熬中,看你能挺多久!”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將對丁澤揚、鐘芳瓊、劉嘉、蔣宗林、劉邦成、祝仁彬、毛坤、陳世坤、姜洪媛、毛綺、秦敏十一名大法弟子非法開庭。 九月二十七日上午,武侯區偽法院迫於正義律師和大法弟子家人的強烈要求,終於決定“公開”審理祝仁彬等九名大法弟子的所謂案件,但大法弟子的家人們卻被以沒有旁聽證為由拒絕入庭旁聽。下午,法院又以時間不夠、第二天安排了其它案子的開庭為由,要求每位辯護律師將辯護意見壓縮到五分鐘之內,遭到律師拒絕。 十月十日,成都市武侯法院第二次所謂“公開”庭審大法弟子等十一人,大法弟子的家人再次被擋在了庭外不許入內旁聽。祝仁彬被強行非法判四年。目前十一人正在上訴。 上訴案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在成都市中院立案,但主審法官林喬對十五位律師一致提出的要求公開審理的要求不僅不予回復,而且從一開始就對律師設置重重障礙。 祝仁彬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被非法關押在德陽監獄八監區,祝仁彬的父親和弟弟拿著監獄寄給他們的會見通知書,到了監獄。監獄方卻故意刁難不讓見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剝奪睡眠 ;
威脅/恐嚇;
手銬/腳鐐 ;
軍訓;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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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十一名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最新情況(圖)
成都新津洗腦班一些情況
成都市國安八月上旬綁架近二十名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金牛分局公安一科(即國安) 辦公室 028-86406297
責任單位及惡人:
四川省委員會
:
周永康,
杜青林
德陽監獄(德陽市九五廠)
成都市看守所
金牛區公安分局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腦班)
青羊區人民醫院(青羊區新華少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成都市國安局
成都市中級法院
:
林喬
武侯區法院
:
雷星,
稅長冰
西安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2年5月12日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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