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繼財(吉財)
簡介:
王繼財(吉財)(Wang,Jicai),
男 ,
五十多歲 ,
遼寧本溪大法弟子。法輪功學員王繼財曾在一九九八年夏季捐款十萬元人民幣支援抗洪救災。本溪郵局服務員一再追問他的姓名和住址,王繼才鄭重地告訴服務員:“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服務員主動的把本溪市的記者、錄像師找來,一再要求給王繼財錄像。他當時就拒絕了,並告訴記者:“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國家有難、百姓受災,盡己所能幫助別人是我的責任。因為大法的法理告訴我們:修煉人是不求名、不重利的,無私無我地為了別人著想。”就是這樣一名不為名、不為利的好人卻被惡警非法教養,並在期間被上抻刑,導致脊椎錯位。在此期間,為迫使王繼才“轉化”,丁會波丑態百出。一次,丁會波竟在領一些猶大圍攻王繼才時問:你反不反對××黨?王回答說:我不反對。丁指責王說:你不“轉化”,就是反對××黨。王反問:我若反對××黨,我又怎麼會在九八年大洪水向災區人民捐款十萬元?你們這麼熱愛××黨,能做到我這樣嗎?丁聽完後啞口無言,馬上將王繼才單獨隔離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清晨7點多鐘,在本溪市某公園,法輪功學員王繼財正在向游人說明法輪大法的真相,突然,一輛“110”警車一下子開到他身邊,立即將他帶走,後來他被送到本溪市彩北拘留所關押,被判一年半勞動教養。 被非法關押在本溪教養院的兩名大法弟子劉宏春和王吉財在遭到慘無人道的毒打後,身體極度虛弱,每天還要被體罰,由於身體支持不住,在體罰中二人先後在 二零零零年的十月、二零零一年的七月,從樓梯處掉到樓下,劉宏春摔成腦骨裂開,脊椎受傷,身體受到了極大摧殘。王吉財摔成脊椎錯位,至今仍行動不便。
迫害類型:
抻刑;
非法拘留;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單獨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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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本溪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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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會波
本溪市教養院
本溪市彩北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3年2月4日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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