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旗
簡介:
王旗(Wang,Qi),
女 ,
32歲 ,
內蒙古通遼市大法弟子。中專畢業,個體醫護人員,現住通遼市科爾沁區馨園小區。近期連續四名大法弟子王旗、張艷梅、韓乃軍、閻家良被綁架。王旗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河西看守所,惡警揚言“拿一萬塊錢也出不來”。她的家屬找到國保大隊副隊長關振剛,關振剛宣稱:“你們當家屬的應當配合,人家那個家屬配合的好,人就出來了。”家人說:“我上他家去問問,他們是怎麼配合的。”關振剛說:“那可不行,我這話說錯了,我不應該跟你說,這是我們公安的秘密。” 二零零七年八月,因發真相資料,被科區公安惡警綁架,關押在河西看守所,後又被判非法勞教兩年,現在呼市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這兩年期間,王旗被關小號15天,強行轉化,不讓上廁所,不准下樓,又被強行看誣陷大法錄像等資料,強行奴役每天長達10-15小時。2008年4 月25日惡警及吸毒犯對大法弟子酷刑折磨。王旗將此事寫了一篇紀實文章,准備曝光惡警。這封信在傳出途中,被吸毒犯人嚴麗萍構陷,惡警收走此信。 她不服通遼市科爾沁區公安分局8月26日簽發的200700606號決定,所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於2007年8月25日對她的非法刑事拘留。這個決定沒有法律依據,是不能成立的,故寫了控告書,特提起控告。 王旗有一個五歲的兒子,從來沒有離開過媽媽,小小年紀沒有母親在身邊,他會是甚麼樣的心情啊,獄中的媽媽更是想念自己年幼的兒子。 大法弟子塗曉敏、趙平、朱俊英、康素華、楊君梅、張秀芹、閆秀容、李淑雲、王秀芳、王琪、於生蓮、杜秀芹、薩如拉、趙桂蓮、康兆文、張曉、周桂英、陳淑麗、周曉波等要求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停止迫害,停止延時勞動,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王旗從呼市勞教所回家。當時她身無分文,沒有生活來源,沒有房子,沒有工作,沒有家,什麼都在這場迫害中失去了。王旗的前夫與她離婚後,當時四歲的兒子在奶奶家。王旗看到兒子後,發現他不說話了,問什麼也不吱聲了,什麼都點頭搖頭的。在親戚和同修的幫助下,她租了房子有一個臨時的家,把孩子接了回來。為了生活她找了一份工作。 二零一七年的一天,通遼市科區國保大隊李強打電話騷擾王旗,讓她去公安局配合他們照相,打了好幾次電話騷擾。二零一八年霍林河派出所的警察打電話騷擾,說是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讓打的。以後,王旗坐火車幾次被無理搜查、騷擾。 二零一九年王旗再婚,一天,王旗坐私家車在途中被無理搜查,警察問她你犯啥罪了?公安內部的網上寫著你是“叛變叛逃罪”。後來,外地的警察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問王旗是什麼情況?派出所的警察說:她不在我管轄區住,不歸我們管。後來又給一個派出所打電話,派出所還說不歸他們管。這樣,兩個多小時之後,外地警察就把王旗放了。然後這個警察說,你給市長打電話告他們,或者起訴他們!一個家庭婦女哪來的叛變叛逃?中共迫害法輪功,讓世人都反感,以為這是個可笑的事情。 二零二零年年末的一天,當地的警察和社區居委會人員一查戶口為名多次到王旗家騷擾;然後又打電話說道居委會去一下戶口的問題。當王旗到居委會,居委會為了等警察故意拖延時間,後來來了國保大隊長李強和自稱是政法委的人(沒出示任何證件),找王旗談話,逼迫她簽三書,承諾把“叛變叛逃罪”撤掉,還說有什麼困難找他們,他們給安排。王旗沒有配合他們,他們就去她新找到的工作單位騷擾。第二天晚上他們又去王旗家,李強和另外兩個人找到王旗的丈夫,給家人施加壓力,目的還是讓王旗簽三書。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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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內蒙古女子勞教所)
河西看守所
科爾沁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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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振剛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1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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