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勇
簡介:
蔡勇(Cai,Yong),
男 ,
47歲 ,
甘肅金昌市永昌縣大法弟子。原金川集團公司精煉廠原料預處理車間職工,曾經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零七年四月上旬,金川集團公司精煉廠法輪功學員蔡勇由於電話被監聽,在甘肅蘭州被省公安廳派人綁架,而後轉押山丹。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甘肅省永昌縣偽法院與金昌市偽中級法院一起對六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他們是:毛偉、符玲文、劉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司機)。十一月二十七日,永昌縣偽法院對他們六人秘密非法判決。蔡勇後被誣判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期間,蔡勇隨團辦理了港澳通行證到香港旅游,回來後,二零一五年准備辦理護照到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旅游,被拒絕,拒絕理由是:「問國保」,隨後十年有效期的港澳通行證也被失效。 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蔡勇在外邊給世人講真相,被惡人舉報。蔡勇被金昌公安綁架到金川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惡人舉報;
非法剝奪政治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86853.html#1951201842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86469p.html#195923163
甘肅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限制出境
甘肅金昌市惡警代寶吉、李敘和、李新華惡行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綜述
甘肅金昌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院、法院人員
甘肅永昌縣中共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甘肅酒泉監獄的酷刑“繃”
甘肅永昌縣偽法院對六人秘密判決
甘肅永昌縣公檢法欲非法審判數名大法學員
再次曝光甘肅金昌市惡警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 金昌市公安分局、金川公安分局、金昌市公安分局龍首分局、永昌縣公安局、甘肅省公安廳 金昌市永昌縣檢察院公訴人:劉澤 永檢刑訴【2007】61號 金昌市永昌縣法院審判長:王順魁審判員:張永儒、肖立仁書記員:董奎德 永昌縣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70號 金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樊新平審判員:劉維亮張洪勇書記員:陳曉菊 金昌市中級法院[2008]金中刑終字第03號 參與迫害人員: 永昌縣檢察院公訴科:劉澤、趙顯明、張鶴新 永昌縣法院刑一庭:王順魁、肖立仁、張永宏、張永儒、張萬龍、徐茂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國公安部
金昌市政法委
:
楊有清
中央610辦公室
永昌縣公安局
金昌市看守所
金川集團公司
金昌市610
:
陳永鋒
永昌縣法院
:
王順魁,
肖立仁,
張永儒,
董奎德
金川區公安分局
甘肅省政法委
中國外交部
金昌市中級法院
:
劉維亮,
陳曉菊,
張洪勇
國家安全部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金昌市公安局
:
張永生
永昌縣檢察院
:
劉澤
山丹縣看守所
甘肅省公安廳
甘肅省610
金川區政法委
:
樊新平
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9年5月20日 0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