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金生
簡介:
馮金生(Feng,Jinsheng),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大慶市大法弟子。家住肇源縣興安鄉雙勝村。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進京在吉林省德惠被抓,25日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在派出所王金朋、彭川等人用拳頭打嘴巴,被罰站、單腿站等,晚上被帶上腳鐐睡覺。在所裡共帶二天腳鐐後被送到“洗腦班”12天,每天有干警看著。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進京上訪,在信訪辦門口被惡警攔在門口,齊市的惡警對他拳打腳踢的,帶到齊市駐京辦事處,被罰站、打嘴巴子、打胸口、打喉嚨等。大約七小時後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帶走,被帶上手銬看管。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讓他脫掉棉衣、棉鞋,光腳在外面站著凍了一個小時左右才開始審問。用繩子把他反綁,李國民和王金朋用木棒打他,把他的屁股和大腿打得一片紫黑,過了三個星期才不痛了。打完後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那兒又被姓鄭的管教打了一頓嘴巴子,才送入號房。一周後又轉到拘留所共非法關押55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與同修一起在縣糧貿大廈煉功正法,被抓到興安鄉派出所。王金朋、彭川等人輪班用皮帶抽打、用拳頭打耳光,扒去褲子打,一直堅持說煉,最後被送到看守所,又被一管教用皮鞭抽,用腳踢,大腿幾處被踢沒皮了。在看守所關了一個月零一天,又轉到拘留所,共被非法關押一百多天。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被肇源縣的張貴山勒索100元。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肇源縣公安局、縣拘留所、看守所勒索550元的伙食費、1000元罰款、130元,責任人:韓鳳祥、江永全。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被肇源縣看守所、拘留所的江永全勒索伙食費750元及二套行李。四輪車被村上的於世忠、朱家文、劉彥斌、張井保強行開走,未經許可強行給賣了。在進京期間被齊市辦事處搜去200多元。 2003年,大法弟子馮金生和陳義紅為躲避肇源縣惡警非法抓捕,到同修楊敏家,遭大同區老山頭鄉永太二小老師何小麗舉報,惡警趕到楊敏家時馮、陳二人已離開。惡警就把大法弟子楊敏和她丈夫(不修煉)非法綁架到肇源公安局刑訊逼問馮、陳的下落。 楊敏的丈夫被整整打了六個小時,胡子差不多被拔光了。迫於邪惡的壓力,他只好把惡警領到陳義紅的哥哥家(不修煉),陳哥嫂二人拒絕回答被惡警綁架。惡警勒索了3000多元錢放了回來。惡警又到陳義紅的父母家逼問陳的下落,又綁架了陳的大姐(不修煉),關押幾天後才放回。由於電話被非法監控,惡警又非法劫持了陳義紅的二姐(大法弟子),其家人去要人時,610歹徒羅廣民說:“人是我抓的,我還說了算,我讓她回去她就回去。”其目的就是要錢,由於家人抵制這種綁票行徑,陳義紅的二姐仍在被非法關押。惡警仍在四處搜捕陳義紅和馮金生,迫害大法弟子及其家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份,黑龍江大慶肇源縣肇源鎮派出所惡警,借奧運為由,企圖綁架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肇源鎮惡警王金鵬、畢振斌等人驅車到吉林省圖們市,四處打探大法弟子馮金明、馮金生、王秀麗、陳義紅的住所,伙同當地惡人蹲坑,幾天沒有結果。
迫害類型:
看管/蹲坑;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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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肇源縣惡警綁架毆打大法弟子親屬
黑龍江省肇源縣
責任單位及惡人:
齊市雙合勞教所
大慶駐京辦事處
肇源縣看守所
肇源縣公安局
:
羅廣民
肇源縣拘留所
肇源縣肇源鎮黨委
:
張貴山
肇源縣肇源鎮派出所
:
李國民,
彭川,
李文明,
王金鵬,
畢振彬
興安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9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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