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名單及案情

王旭志


簡介:
43、 王旭志(Wang,Xuzhi), 男 , 30歲 , 四川省成都市自來水公司車隊駕駛員。1999年12月初,因去北京上訪被密判一年半勞教。由於經受長期非人折磨,身體極度虛弱,被“保外就醫”, 2000年8月5日晚,含冤離世。

1999年10月,王旭志一人在外公開煉功,被治安拘留關押半個月。12月初,王旭志又赴京上訪,被拘押在成都駐京辦事處,遣返回來後被關押在成都九如村拘留所。後未經任何法律程序被密判一年半勞教。

2000年1月中旬,王旭志被送到四川省資陽大堰勞教所。在勞教所,王旭志多次被武警用槍托毒打頭部,多次被警察用警繩捆綁,警察唆使犯人對他毒打,扇耳光,罰他“開飛機”或通宵干活。王旭志責問警察的違法行為,警察惱羞成怒,喚來五、六個刑事犯,一擁而上把他按在地上,強行扒光上衣,象死刑犯一樣緊緊地五花大綁起來(捆警繩是一種極痛苦的酷刑,細麻繩深深地勒進後頸、雙肩、腋窩、大小臂、手腕的肌肉裡,雙臂使勁擰到後背捆緊向上猛地拉起,時間稍長就會致殘、致死)。一個警察命令犯人踩住王旭志的小腿拉起來強行按在地上跪著,然後脫下皮鞋,用鞋跟向他臉上猛打狠砸,打得王旭志鼻青臉腫,滿口流血。

王旭志絕食150多天抵制迫害,警察唆使犯人強迫給他灌食,用塑料管亂戳,經常把上顎、鼻孔插得鮮血直流;用針管注食時,故意把滾燙的奶粉水猛射進胃裡;晚上他的雙手被反銬在床頭,被用煙頭燙,用打火機燒,甚至給他灌屎尿。

由於經受長期非人折磨,王旭志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為推脫罪責,放王旭志回家“保外就醫”,此時王旭志已經瘦得不成人形,幾條肋骨已被打斷,幾乎不能行動,不能進食。 11天後,即2000年8月5日晚,王旭志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非法拘留非法勞教毒打/毆打剝奪睡眠高強度超負荷勞動摧殘性灌食細繩綁五花大綁燒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四川省原610辦公室主任鄢正剛被舉報
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在四川省制造的滔天罪惡(4)
四川十年血雨腥風(十)-- 四川勞教所、勞改所虐殺案例
資陽市中共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巴山蜀水悲風起 天理公道正人心(一)(圖)── 四川法輪功遭受迫害紀實綜合報導
巴山蜀水悲風起 天理公道正人心(二)(圖)
大法弟子蔣雲宏慘遭迫害的經歷
四川勞教所邪惡迫害大法學員曝光
四川大法學員慘遭迫害的情況綜述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增至46名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堰勞教所 : 王羽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9日 01:13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