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峰
簡介:
李瑞峰(Li,Ruifeng),
男 ,
44歲 ,
山東省濟寧市大法弟子,家住濟寧市中區紅西小區,屬於殘疾人,聽力和語言都有一定的障礙。修煉法輪功後聽力和語言得到了較大恢復,這是不爭的事實。一九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發動迫害以後,李瑞峰多次上訪,想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反面報導都是造謠污蔑,希望人們不要聽信邪惡的謊言。為此,他被中共人員多次非法關押,並慘遭背銬、毆打、在冰天雪地裡凍等非人折磨。但他依然堅持著自己的信仰,向人們講述著法輪大法受迫害的真相。 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被非法勞教三年,並慘遭背銬、毒打、在冰天雪地裡凍等非人折磨。 有一次,李瑞峰去北京上訪,被遣返回濟寧後,遭到了濟寧惡警郭洪濤、高魯洋、劉亞雷等人的毒打。惡警對李瑞峰拳打腳踢,還不解氣,又脫下皮鞋劈頭蓋臉的抽打他,把他從連椅上打到連椅下,等他們幾個人打累了,打得沒勁了,又叫來幾個惡警繼續毒打他。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早上六點多,李瑞峰被濟寧市惡警郭洪濤帶濟寧市中區公安分局所屬的紅星西路派出所惡警揚慶友、韓國連、萬東松等七八個惡警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他七十多歲的父母和他的兒子。惡警從他家中搶走了電腦、打字機、復印機、刻錄塔、切紙機、《九評》等各種大法資料,裝了滿滿一車,價值15000元左右。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李瑞峰目前已被轉到濟寧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具體情況不明。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上午,濟寧市中區法院在不發布公告、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秘密審判李瑞峰、周寧、岳麗華三位大法弟子。邪黨法院本想走走過場後就按暗地裡已定好的刑期判刑,但周寧和岳麗華家人在此前剛好聘請了辯護律師,致使法院有些措手不及。因為迫害開始的時候司法局就不允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也沒有哪位律師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找借口推遲了對周寧、岳麗華的非法審判。當天只對李瑞峰進行了半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就匆匆結束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濟寧市中區法院公然違憲枉判周寧、岳麗華、李瑞峰等三位大法弟子。其中,周寧被非法判刑五年,岳麗華、李瑞峰分別被非法判刑3年。法院沒有當庭宣布非法判決結果,也沒有通知家人。目前,三人已上訴至濟寧市中級法院。 目前,周寧、岳麗華、李瑞峰仍被非法關押在濟寧市看守所。到今天(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二)為止,三位大法弟子已被非法關押在那裡一年多的時間了。 負責審判的濟寧市中區法院人員是:審判長:王福偉,審判員:陳濤、邱芳。公訴人:濟寧市中區檢察院檢察員鄒燕。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李瑞峰被送往泰安監獄關押迫害。先在五監區,後分隊至七監區繼續遭受迫害。入獄後再次出現耳聾。 李瑞峰約於二零一零年從泰安監獄出獄。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點,有人闖到李瑞峰住處敲門,李瑞峰從貓眼看到是警察,馬上把門用鑰匙鎖死。然後在廚房窗口問他有什麼事?來人叫李瑞峰把門開開,進去問話,李瑞峰沒答應。之後又來七、八個警察,巧言騙李瑞峰開門,李瑞峰問他們要警官證,他們不給,並拿出兩張紙念給李瑞峰,一張是濟南的搜查證,一張是兗州的傳喚證,叫李瑞峰開門。李瑞峰不理會,並用手機想拍下他們的面貌,被一警察極快的搶奪過去。警察相持到十二點鐘離開,又闖到李瑞峰父母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戴背銬;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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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市中區公安局
:
郭洪濤
濟寧市610辦公室
:
劉亞雷,
高魯揚
泰安監獄
紅星西路派出所
:
揚慶友,
韓國連,
萬東松
濟寧市委
:
孫守剛
濟寧市中區檢察院
:
鄒燕
濟寧市中區法院
:
陳濤,
邱芳,
王福偉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12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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