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常貴(韓長貴)
簡介:
韓常貴(韓長貴)(Han,Changguihanchanggui),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雙鴨山市大法弟子。黑龍江雙鴨山市各縣、區“六一零”、公安局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統一行動,在全市范圍騷擾、綁架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雙鴨山市寶清縣國保大隊副隊長強剛伙同朝陽鄉政府孫廣權和派出所警察倪老六等十余人,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闖入朝陽鄉紅興村村民韓長貴家強行抄家,抄走私人物品及孩子壓歲錢等物品,毆打韓長貴十多歲的女兒韓慧,並將村民韓長貴綁架到縣看守所。 當以強剛為首的十余人非法闖入韓家時,韓長貴正與妻子在地裡收大豆,家中只有一個十多歲的女兒。惡警闖進韓家沒有說明自己的身份就到處亂翻,韓長貴的女兒不讓翻,問他們是干什麼的,知道是警察後對他們說:“我爸媽不在家,等他們回來你們隨便翻。”強剛等惡警哪會把小女孩放在眼裡,更不會聽她的話了。韓長貴的女兒看惡人還繼續翻,就再一次阻攔說:“你們要翻也行,得拿搜查證。”惡警強剛說:“你要多少張我都能寫出來”。然後掏出一個本,寫了幾個字,說:“這就是搜查證。”也沒讓韓慧簽字,卻讓韓長貴的弟弟給簽了字。韓慧說:“這也不好使啊!這是你現寫的。”強剛無賴的說:“你要是想要,一百張我都給你印出來,你要現印我都能給你印。”他們還繼續翻,韓慧上前阻攔,有兩名警察就往外拽她。 韓長貴當時住的房子是剛買的,賣主的東西還沒有全部搬走。韓慧說:“那是別人的東西,你們別翻了。”其中一個警察說:“什麼人家的東西,我們願翻誰的就翻誰的”。韓慧見勸說不行,就掙脫開上去阻攔。然而這些警察卻以妨礙公務為名,對一個弱小的韓慧大打出手。其中一個惡警扯著韓慧的辮子使勁拽,當時就把頭發拽下一綹;另兩個惡警把孩子的兩只胳膊掰到背後,按在沙發上。 其它警察在屋子裡到處亂翻,翻的亂七八糟。牆上掛的,盒子裡面裝的東西都拿車上去了。惡警看到一個上了鎖的抽屜,就向韓慧要鑰匙,韓慧不給,強剛就掄起拳頭照韓慧的左眼眶猛擊一拳,孩子的左臉立時就青紫起來。警察見不給鑰匙就拿菜刀去撬,沒撬開,就找了一把韓家新買的斧子強撬。撬開後,把斧子、抽屜連 同裡邊的物品和孩子的三百元壓歲錢一塊拿走。孩子氣得大喊:“你們還是人民警察嗎?簡直是一伙強盜!”韓慧邊喊邊使勁往外掙脫,想去喊人,卻被兩個警察按倒在地,強剛再次舉手要打,被韓慧的二叔給擋住了。 韓長貴夫婦回來後,惡警強剛等人不容分說,連打帶踹的將韓長貴向車裡拖。韓慧見狀,就自己上了警車說:“我就不信,還沒有說理的地方嗎?”警察就把韓慧從車上往下拽。被拽下來後,韓慧因被打、被氣、受驚嚇就抽過去了。韓妻見女兒抽過去了,就求警察幫忙,警察卻無動於衷。 八歲的小兒子看見父親被打,就拿起小煤鏟往惡警強剛的屁股拍了一下,強剛惡狠狠的踢了孩子好幾腳。韓妻看到這一切氣憤的說:“你們根本就不是人!這是什麼警察,簡直是群強盜。再說就算大人犯法,小孩也沒犯法,何況我們還沒有犯法。”韓妻因去阻攔警察拖拽韓長貴,被警察拽過來,又推出去,頭撞到水泥柱上暈了過去。而警察卻視而不見,帶著韓家的錢物,揚長而去。韓慧因在警察非法抄家時被警察毆打,情緒低落,整日無精打采;至今(二零零八年二月)左胳膊小臂發麻,手不太好使;頭發嚴重脫落,被迫將人見人羨的長發剪成了短發。小兒子在學校聽同學說他爸爸被打了,精神受到嚴重的打擊,學習成績下降。 韓長貴被綁架後,在看守所遭受蹲小號的折磨。站不起來,坐不下去,只能蹲著。四十多天之後,才被解除蹲小號的酷刑。 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家人幾次前去看望都遭到拒絕。至今(二零零八年四月),家人仍不知韓長貴在裡面的詳細情況,不知在看守所的日子裡還會受到什麼樣的折磨。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寶清縣朝陽鄉紅星村法輪功學員韓長貴被綁到伊春洗腦班迫害。
迫害類型: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私闖民宅;
騷擾;
關小號;
綁架/劫持;
迫害親屬;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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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寶清縣公安局
:
強剛
雙鴨山市公安分局
雙鴨山市610辦公室
伊春市洗腦班
朝陽鄉政府
:
孫廣權
朝陽鄉派出所
:
倪老六
寶清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11日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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