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春
簡介:
金新春(Jin,Xinchun),
女 ,
69歲 ,
湖南省常德市臨澧縣法輪功學員,臨澧縣廣播局退休職工。一九九七年六月修煉法輪大法。金新春修煉法輪功後,先後七次遭綁架關押,三囚冤獄累計十一半、(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年、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年半、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年)、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非法勞教一年半。心身折磨長達十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縣公安以有人舉報她復印大法真相資料,便非法抄家關押,在看守所拘留二十七天後,以判刑恐嚇向家人打白條勒索八千元後,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四日,她與本縣其它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縣公安政保股楊峰與縣派出所所長和單位負責人在北京火車站出口處攔截,將她們全體劫持到縣看守所拘留所。法輪功學員歐克順因患白血病煉功痊愈,與她們同上訪。在回縣途中給他戴上腳鐐,他在看守所背經文受酷刑折磨,撕心裂肺的喊叫聲傳遍整個看守所。她為此絕食控告。十多人一個月前後每人被公安白條勒索幾千元放回家,而她則被以組織者為由非法判刑三年。 她不服而上訴後維持原判,二零零三年三月轉入湖南女子監獄洗腦折磨。早上由夾控輪流推拉跑步繞操場八十大圈,鞋底跑斷了不准買鞋,雙腳打起了血泡水泡爛成一片,疼痛鑽心,雙腿雙腳腫大,膝關節僵硬,抬腿邁步相當艱難。她堅持不轉化,隊長便罰她站馬步三個小時,她咬緊牙關,以超人的毅力堅持,才免遭電棒電擊。後來,她寫控告反迫害被嚴管,罰坐丁字凳七天七夜、戴銬批斗,雙手前銬後銬、上下背銬、日夜床頭床頂銬、鐵門鐵窗銬、腳尖落地背劍吊銬等非人道的酷刑折磨,先後數次達一個多月。吊銬時,人體重量全在手銬的手腕上,時間一長手腕腫大,鐵銬嵌入皮肉骨頭中,最後幾名隊長輪番開銬卻打不開,又指令一名犯人把她向上抱起來,好不容易才打開了鐵銬。此時,雙手烏黑腫大,血肉模糊,可見白骨。過後半個月之內雙臂痛得不能翻身。至今過去十六年手腕疤痕還清晰可見。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金新春三年冤獄到期,她姐姐從廣州趕往長沙接她回家,可被縣“六一零”警察和單位劫持到常德洗腦班超期非法關押兩個月。利用背叛大法的猶大日夜洗腦圍攻,還以繼續長期關押為恐嚇,唆使丈夫打罵,兒子下跪,以企圖摧毀金新春對大法堅信堅守堅強意志。兩個月後未得逞,只得逼她丈夫寫出監視、轉化的保證才放人回家。 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縣“六一零”惡警楊峰再次將金新春綁架關押到津市看守所,金以絕食平和抗議迫害。絕食第五天,惡警楊峰、楊飛、龍雲飛與津市女警周麗四人對金新春強行野蠻灌食,她(他)們凶狠地將金按倒在地,四人分別壓腿壓手、按頭掐鼻、捏嘴、用筷子撬牙暴力灌水灌食,導致金全身泥水,幾乎窒息。 同年九月,縣邪黨公、檢、法官員昧著良心,以祝自楚告發金新春向親友宣揚“真善忍好,法輪功能祛病健身”為由,再次枉判她三年半冤獄。 在長沙女子監獄,金新春又一次遭受強迫隔離洗腦、嚴管,超時超量奴役折磨。二十四小時專人管制,每天從早到晚在監房用刀片滾剝蠶豆,雙手結滿水泡血泡,食指、大拇指時有被刀片劃傷劃破,雙手經常血淋淋。熱天,浸泡過的蠶豆發出酸臭味,雙手長期浸泡在臭水中,長出水泡層層脫皮,雙手紅腫奇癢難受,夜裡難以入睡。冬天,冷水污水浸手,雙手紅腫麻木變形。 二零零六年臘月,在一次“作業”中寫了大法經文,中隊警察以違規為由,丈夫在寒冬送毛衣毛褲不准接見,停止買日用品,停止給家人通信,還對夾控挨批扣分,挑起夾控犯人對她的仇恨。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出監回家後,小兒子正讀大學,學費都是靠親友資助。丈夫單位破產,工殘退休工資少,大兒子讀書少在外打工只能自食其力。她在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後,單位已除名。經她多次申請,半年後,雖然辦理了退休,但只是同等職工生活費的一半,並且要扣除非法關押期間和在鄉政府工作八年的保險金一萬二千多元。她為了爭取合法的生命生存權,以講真相救人為目的,寫了一份申訴信公開送發有關單位。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惡警楊峰,單位邪黨書記陳應生等突然闖入家中,再次抄家綁架。三十多天後又非法勞教一年半。六月四日,看守所所長劉姚波,強行給金新春戴上腳鐐手銬,送往株洲白馬?勞教所迫害。 在白馬?女子勞教所,金新春又經受了單獨隔離,強迫洗腦,日夜夾控等迫害。因害怕曝光,警察將所有夾控毒犯隱去真名實姓,胸前名號全改為數碼代號,她們的身份成了名符其實的“特務”。為了獎分減刑,她們失去良知道德,做著見不得人的蠢事惡事。夜裡睡在床上架腿睡覺,都遭到毒犯的無理拖拉,上廁所也經常遭到破口大罵。大熱天,在三樓頂層,關窗閉門,鐵窗鐵床地面桌椅全是火烤般滾燙,日夜如鍋中煎熬。有時迫害得血壓偏高,頭暈胸悶,全身熱出紅疹,奇癢難受。 臨澧縣廣播電視局長易銅生,是參與迫害金新春的主要人員之一者。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單位財務人員電話通知她領取單位生活補貼,誰知是縣公安指使單位行騙將她強行塞進車內,送往常德洗腦班。她絕食四天,不吃、不喝、不洗、喊口號、講真相。丈夫、兒子這次也站到她的一邊,到縣政法委正念講真相要人。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單位領導只得接她回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清晨七點多鐘,在常德市“六一零”、縣“六一零”操控下,臨澧縣公安局、國安高仕華、高仕華、劉宏模、楊峰等惡警,大規模綁架了法輪功修煉者30多人,並抄家搶劫電腦、打印機、書畫、手機等私人財物,法輪功學員傅建平、祁開香、張金文、金新春、楊明風、徐芬芳、胡月英、王華英、聖任年、周二妹,還有八十多的趙婆婆,等被綁架到看守所、拘留所逼供。 金新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一年多,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底在法院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刑,傅建平8年、張金文8年、祁開香6年、何華珍6年、金新春5年、徐芬芳3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五名女法輪功學員,同時被轉送湖南女子監獄強迫洗腦。入監隊指使犯人將她們的衣物搜走,就連換洗的內衣內褲以打黃巾條為由扣押了一個多月。晚間,她在被拖往洗腦班的路上喊「法輪大法好」,幾個夾控便捂嘴扭臂壓肩,對她拖拉恐嚇。進洗腦班後,她們被隔離每人關一個小房間,由兩到四個夾控看守攻心。沒幾天,就要她們寫年終總結,她拒絕後,隊長指使夾控罰她日夜靜坐軍姿。由三名夾控輪換監督,標准是抬頭挺胸,兩手搭膝,雙腳並攏,腳跟靠凳,手腳不准移動,從早上六點坐到晚上十二點,不准眨眼,違規一次延時靜坐十分鐘,日夜二十四小時只准上四次廁所。 長期的靜坐精神高度緊張,體能消耗極大,導致了血壓偏高,肛門下垂大出血,這明明是迫害是折磨造成的傷害,惡人便有了攻擊法輪功的理由,隊長指使夾控強行灌藥,晚上靜坐冷水盆。此後的八個月洗腦,她如任人抽打的陀螺任人擺布宰割。每天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一、二點,都要按規定看、聽、讀、寫、抄、背各種法律、無神文化、近代歷史、攻擊大法師尊和轉化法輪功學員的謊言錄像、書刊,所有的「作業」,「四書」信件都必須按規定標准由夾控田甜數次修改後再抄寫。 二零一六年的六、七月間,她還有冤刑近一年時間,萬萬沒想到,三十四歲的大兒子高彬,承受不了長期的精神痛苦和壓力,在六月一日,為患癌症的父親到醫院送中飯,上班遲到,受到縣金帝酒店保安負責人的指責批評後,悲苦氣憤至極,一怒之下從酒店最高層十六樓跳下……她丈夫高平安悲痛交加,在兒子走後的七月二十七日也含恨離世。三十歲的小兒子高飛面對如此慘重的打擊,媽媽還在監獄,孤苦伶仃的他憂郁、悲傷中一度神志不清,也要輕生。幸有姨媽收留關照才免遭不幸! 金新春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堂堂正正回家。可丈夫和大兒子在長期痛苦的壓力面前難以承受,先後在二零一六年六、七月悲慘離世。 金新春出獄後,縣社保局停發她所有養老金,經多次報告申請,單位每月發生活費由591元增加到700元。她已采取行政訴訟的方式投訴法院,正在依法維護自己的基本養老生存權利。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金新春、吳傳英乘公共汽車到修梅鎮剛下車,被縣公安國保大隊熊某某、安福鎮派出所喬立等多個警察攔截,綁架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二樓非法審訊,收繳了二人背包和包中的60多份大疫中救人命的真相資料。據悉,二人遭綁架是因安福路治保主任黃玉舫監控誣告所致。 當天金、吳二人被強行進行身體檢查。下午安福鎮派出所所長高峻將二人帶到安福派出所辦公室。當晚深夜所長高峻給二人左右手銬上聯銬後,指定到警察休息室床位休息。次日上午,人民醫院醫生開車到派出所對金、吳二人取樣進行武漢肺炎核酸檢查。經查無異樣後,下午所長高峻、幾名警察等將金、吳二人開車送往桃源縣拘留所關押,沒有出示拘留證。 非法關押15天後,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所長高峻、警察何彬開車到桃源拘留所接她們,金新春、吳傳英五點後回到家。 金新春、吳傳英回家後,發現家中的大法經書《轉法輪》、《洪吟》,大法師父的法像等被抄走。金新春的家人說是十三日警察來抄走的,警察來家出示了警察證,但沒有給家人被拘留的通知書。二人先後到安福鎮派出所、縣國保、縣政法委講真相,並出示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廢除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五十號令文件,聲明個人擁有大法書及大法資料是合法的,講明公安部二零零零年39號文件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要求歸還所有大法書、師父法像及真相數據。國保大隊長邢某某當時在筆記本上記下了五十號令文件,表示他只能服從上級,執行錯了他也願意承擔責任。他說你們的書和相片不會燒毀,但要按要求上交市610,你們對處理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提出行政復議。 金新春、吳傳英已寫《行政復議申請書》給有關單位。 二零一六年起被停發養老金的法輪功學員有金新春、祁開香、張金文、徐慧芳。金新春、祁開香為維護生存權利,依法行政上訴法庭。按要求經數次修改受理後,二零二零年六月,法庭卻以訴訟時效期已過一年為由,於二零二零年六月澧縣法庭已裁決駁回二人上訴。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金新春女士對自己三次被枉判入冤獄(二零零一年、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三年臨澧法院分別以46號、54號、99號刑事判決書,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3年半、5年。上訴後,常德市中級法院都先後以22號、60號、50號刑事裁定書維持原判),依法提出申訴,請求依法撤銷三次刑事裁定書,改判她無罪。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多,臨澧縣融媒中心廣播電台副台長沈紹貴、播音員匡林林、國保副隊長熊某某與縣六一零副主任嚴輝到金新春家騷擾問話。 單位從二零一二年起、社保局從二零一六年起停發她的退休金、養老金,還極其惡劣地倒追已發給她多年的四萬多元養老金。 金新春在二零一七年最後一次出獄時,面對的是家破人亡,一無所有。三年中,她為生存先後向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報告申請、行政訴訟,要求補發退休金、養老金。二零二零年六月,卻被澧縣行政訴訟庭以“訴訟已過一年時效期”為由,裁定駁回訴求。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金新春再次向臨澧縣融媒體中心、臨澧縣社保中心等相關部門遞交了行政復議申請書,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美好以及中共迫害她的事實,她堅持自己信仰真善忍無罪,並充分論述了法律依據,要求當地官員維護和捍衛《憲法》、《立法法》,依法恢復、補發她應有的退休金、養老金,還她老有所養的生存權利。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湖南省臨澧縣公安局、安福鎮派出所、望城鄉派出所出動大量警力,到法輪功學員家進行瘋狂的非法搜查、抓人,如土匪一般。 這些公安都是清一色的年輕警察,當天上午被警察非法帶走的共有7人,其中一人是常人。他們分別是金新春、胡月英、吳傳英、蔣宗電、周翠蘭、祁開香、高飛。高飛是金新春的兒子,他未修煉法輪大法,因為他給他母親郵寄申訴狀用手機付款,留下信息,故而把他也非法抓到了公安局。 金新春、胡月英、高飛三人被送到常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說是因疫情先隔離14天。 金新春(女,69歲)、祁開香(女,75歲)、胡月英(女,62歲)三人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被送往湖南省長沙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金新春被枉判五年、祁開香三年半、胡月英兩年半。
迫害類型:
抄家;
勒索錢財;
罰蹲;
嚴管;
上手背銬 ;
坐小板凳 ;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剝奪睡眠 ;
強行施藥 ;
非法審訊;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手銬/腳鐐 ;
騷擾;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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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湖南省女子監獄
常德市610辦公室
:
楊鋒
常德市看守所
常德洗腦班
桃源縣拘留所
臨澧縣公安局
:
高仕華,
劉長彩,
劉宏模
臨澧縣法院
臨澧縣看守所
:
劉姚波
臨澧縣廣播電視局
:
易銅生
臨澧縣社保局
臨澧縣安福鎮派出所
望城鄉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18日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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