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法弟子
簡介:
天津大法弟子(Tianjindafadizi,None),
女 ,
年齡未知 ,
天津市大法弟子。因從小身患頑疾,被病痛攪擾, 98年10月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 1999年4月23日晚在中國天津市教育學院,被武警打,並被四名武警拽著四肢扔出教育學院,往返三次。天津公安局負責人當時在天津電視台造謠說沒有打人,也沒抓人。 1999年10月8日,她獨自去天安門煉功,被幾名警察拽著四肢扔上警車,被天津市紅橋區雙環村派出所送去紅橋區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其間因拒絕悔過及不背監規,被十幾個犯人毒打,導致頸部不能動,頭不住抖動。後又因教一女孩煉功,遭到管教警察毒打。被惡警拖出毒打,那女孩手腳被上百斤鐐銬,又被精神摧殘,難以承受,導致自殺未遂。 1999年10月28日進京上訪,在信訪辦被中國天津紅橋區分局非法劫持,並遭毒打,後被非法勞教2年。 2000年1月初,因沒有背隊規所紀,被強迫在雪地站一天一宿,也不讓穿外套。1月中旬,整理勞教所迫害大法的材料,被強迫在雪地站了一天一宿,又被下到嚴管班嚴管。1月25日因煉功,被2名警察及六、七個犯人毒打,並被一警察強行把鼻子掰折,又被強行銬在雪地裡,惡警用2個警棍進行電擊。因手銬上得緊,深陷腕中,至今留下傷痕,小手指麻木。這樣一天後,又被強行在一寒冷房間(獨居)站了六天六宿,其間不許洗漱,不許睡覺,一天偶爾給一個冷饅頭,導致全身腫痛,一只手銬後變形,口腔內膜全部脫落,牙齒松動,無法站立,精神近乎崩潰。 2000年2月中旬惡警給她進行造謠中傷,孤立打擊。2000年8月,天津市紅橋區分局法制科姓崔的惡警給她家打電話,逼她去當特務,並威脅如不干,將再把她弄進去折磨死。迫於無奈,她夜間離開了家,從此流離失所,風餐露宿。 2000年9月在天安門廣場,被數名警察非法劫持,因拒絕上車,被毒打,導致除雙臂外,上半身整個不能動,在天安門派出所見機走脫了。11月18日又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劫持至天津紅橋看守所,進行絕食抗爭,被強行灌食,並被勞教2年。 2001年1月,勞教犯人和2名惡警逼迫看破壞大法的東西,她告訴她們法輪大法好,這樣做對你們沒有好處。她們給她造謠並進行毒打,並強迫她站一天一宿。第二天早上,不法人員們又對所有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因為她說“我們雖然在這裡被押,可我們也有講話的權利。”警察命幾個犯人捂住她的嘴,把她拖到一房間後,命十幾個犯人毒打導致她上半身不能動彈,嘴角出血,昏倒在地。 2001年1月中旬後,因拒寫保證悔過等,被強迫站2個月(早六點到晚十二點),導致雙腳大腳趾甲壞死,後逼迫洗腦。4月初不法人員逼迫洗腦,並把她的四肢銬於床,2犯人按住她,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導致精神近乎崩潰,難以自控。4月底,把她關入洗腦班強迫轉化,後又調班進行高強度勞動迫害。 2001年中旬調班,她拒絕洗腦、被銬,犯人用她衣服擦皮鞋,並使用下流手段在她胸前用皮鞋蹭,並把痰吐在臉上,在雙腳大腳趾上用力踩捻,並在她身上連珠炮一樣的狠掐。2001年5月,在攻擊誹謗大法的會上,她站起來告訴她們,這些都是謊言時,被幾個值班犯人捂著嘴拖走,並被毒打。2001年6月調班,犯人受警察命令,強迫她背豆子,共20多包左右,導致上半身無法動彈。 2001-2003年這三年裡,犯人受惡警命令,對她進行包夾嚴管,不許任何人與她講話,並進行精神折磨,例如:時常在不注意的時候突然重打一拳,或不許去廁所,不斷進行造謠中傷等等。她被強迫揀豆子,三四天睡半天覺,來車卸豆子,都是100斤、120斤、160斤的麻袋包,十幾包的卸,經常如此。 2002年11月19日被非法加期半年,惡警造謠說她自己不想走,因在眾人面前講清真象,被打,被銬三天三夜,又因拒絕干活,被打,被銬幾天幾夜。 2003年5月2日薩斯病期間,半夜裡可聞慘叫聲,打罵聲,因抗議勞教所用暴力強迫法輪功學員們悔過,她被銬55天,其間不給打開手銬,被打,不許洗漱,不能睡覺,不許去廁所,同時強迫洗腦,並把她的衣物進行踐踏,來例假期間也強迫不讓去廁所。她的精神及肉體上遭受的打擊極大,人的基本權利完全被強行剝奪了,痛苦無法言狀。5月20日被銬期間,又被加期半年,理由是違反隊規所紀。6月26日解銬時,她已不會走路,才沒有再銬。 2003年7月-8月,惡警唆使邪惡犯人曹麗娜、龔遠鶴對她進行無理毒打,不讓她寫接見信,她堅持寫遭毒打,臉被惡徒們抓爛,嘴裡也被抓爛,頭發被揪下2大把。她爭得寫信的自由,惡警卻在背地裡把她的信扣下了,沒有發。後又遭毒打,頭發被抓下2大把,這2個犯人後被提升為大值班作為獎勵。 2003年8月勞教所調班強行洗腦。9月中旬惡警說:“從現在開始,你不屬於勞教人員了”。另一惡警說:“你可以回家了”。但卻到10月份也未放人。於是10月7日,她走出勞教所,被大值班推了回來,於是她又跑出勞教所,大門鎖了,她被抓回毒打、上銬子。她把跑的理由說了,惡警們無言以對,第二天中午才解了銬子。後來有人對我說:“你一跑我們才知道真象,勞教所警察挨班造謠說告訴你走,你自己不想走。”惡警在背後造謠中傷。 2003年11月21日出所時,惡警韓金玲非法強行命幾個犯人剝光她衣服進行拍照,目地是檢查有沒有傷,怕出去告她們。如果發現我身上有抹不去的重傷痕,就不放她出去了。出來時,她已無法進行正常生活,精神幾乎崩潰,但盡力控制自己。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
逼迫放棄信仰;
地上拖 ;
綁架/劫持;
電刑 ;
銬在某處上 ;
不准上廁所;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嚴管;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毒打/毆打 ;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罰站;
洗腦/送洗腦班;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威脅/恐嚇;
人身侮辱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天津市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經歷
天津大法學員自述在勞教所的慘痛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廣場警察
紅橋分局
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天津女子勞教所,天津板橋農場)
:
韓金玲,
曹麗娜,
龔遠鶴
天津市國保大隊
天津市紅橋區雙環村派出所
紅橋區看守所
天津市紅橋區分局法制科
:
崔某
更新日期: 2005年6月26日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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