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桂芬
簡介:
黃桂芬(Huang,Guife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威海榮成市大法弟子。2007年5月10日,黃桂芬與兒媳婦正在曬海帶,5-6名男惡警竄入,把黃桂芬綁架到山東榮成尋山鎮青魚灘派出所,宣稱她煉法輪功非法。惡警又劫持黃桂芬兒媳婦,回到其家中搶劫。其中一個惡警恐嚇黃桂芬兒媳婦說,如果你不配合我們,就報告說你們全家都煉法輪功,給你們全家都弄走。 接著,派出所恐嚇黃家人說,不給錢就不讓接見黃桂芬,用這種方法分兩次勒索黃桂芬家人現金1078元。第一次勒索800元,說用於拘留期間用,第二次勒索400元,說是要送到勞教所用。 21天後,中共惡黨人員把黃桂芬劫持到勞教所繼續關押迫害,派出所只還了122元。 被非法抓捕、關押的大法弟子黃桂芬,由於堅修大法,被非法判勞教2年,送往山東王村女子勞教所迫害。黃桂芬被關押到四大隊三班。此後,勞教所惡警楊金紅、吳秀麗、孫華、王慧英、孫海英、李芙蓉等先後強迫黃桂芬放棄法輪功修煉,還指派三名邪悟人員曲淑敏、趙靜、高文淑包夾黃桂芬,協助她們迫害。她們采取暴力手段折磨黃桂芬,不讓睡覺,不讓洗涮,不讓洗澡,讓她長期坐小板凳,並派幫助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猶大”王梅霞看管黃桂芬不許說話,盯著她上廁所。同時,不斷的用播放邪黨誹謗大法的錄音、錄像等辦法洗腦黃桂芬及其他法輪功學員。 在山東女子第二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受到殘酷的精神壓迫,每天長時間的勞作,每天被迫干活時間為11小時以上,很多學員被迫害的身體上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傷。法輪功學員黃桂芬右手大拇指至今不能伸直,已被勞教所的醫生認定為嚴重勞損,並通知惡警換個活干,但是每天仍被強制長時間工作。有一次搬完貨她剛坐下來,惡警尹翠平惡狠狠的說:黃桂芬你怎麼不出去搬貨?黃桂芬回答說:我搬回來剛坐下,我這右手大拇指不能動。尹翠平則氣急敗壞的說:說你是病你是病,說你不是你就得干! “猶大”王梅霞送禮給惡警王慧英被舉報,王慧英與王梅霞認為是黃桂芬舉報的,於是王慧英指使王梅霞加倍迫害黃桂芬。而事後過了一段時間,一警察透漏舉報人的筆跡不是黃桂芬的。 在非法關押期間,惡警孫華曾經不懷好意的問黃桂芬,“(2001年天安門)自焚”是不是假的?黃桂芬說,是。孫華惱羞成怒,將黃桂芬關入小號,不讓睡覺,不讓洗涮,白天叫邪悟人員曲淑敏看管,晚上由“猶大”王敏敏看管,殘酷迫害了十余天。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川大地震後,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蒙在鼓裡,直到有一天,勞教所的上級部門要求各單位捐款時,才不得不把這個消息告訴大家,並要求捐款。這時黃桂芬只剩下2元錢了,無法捐款,惡警就以此為由把她關入小號。惡警王慧英訓斥黃桂芬時威脅,你要是不捐款,下次地震一定要讓你們攤上。 此後,仍用不讓睡覺,不讓洗涮的方式連續迫害黃桂芬二十多天,後來將黃桂芬放出小號後,繼續隔離,不讓她與其他人接觸,上廁所也要被看管。 在非法勞教將到期的時候,黃桂芬不配合惡警的轉化,拒絕寫所謂“周記”,被非法加期數天。 黃桂芬父親在女兒被非法綁架、關押的嚴重精神打擊下,於2008年7月含恨離世,離世前嘴裡不停的喊著女兒黃桂芬的名字。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勒索錢財;
迫害親屬;
騷擾;
威脅/恐嚇;
看管/蹲坑;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剝奪睡眠;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坐小板凳;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尋山鎮青魚灘派出所的騷擾法輪功學員於東蘭
山東省榮成市黃桂芬遭綁架勞教迫害紀實
山東女子第二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幕
山東威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情況綜述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山東女子第二勞教所(前王村勞教所)
:
楊金紅,
李福榮,
孫華,
孫海英,
吳秀麗,
王慧英,
尹翠平
威海市拘留所
威海環翠區610辦公室
:
劉金虎,
劉傑
青魚灘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6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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