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梅
簡介:
王蘭梅(Wang,Lanmei),
女 ,
75歲 ,
山西省太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 日下午十五時至十八時,由山西省太原市610、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萬柏林公安分局刑警隊、太原市萬柏林派出所組成的惡警,分別闖入大法弟子榮美琴、張鳳英、王蘭梅家中進行非法抄家,搶劫走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大法師父的法像、電子書、mp3及孩子的游戲機等物品。 十月十一日下午三點至六時,由山西省太原市“610”、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萬柏林公安分局刑警隊、太原市萬柏林派出所組成的惡警,分別闖入法輪功學員榮美琴、張鳳英、王蘭梅家中進行非法抄家,搶劫走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大法師父的法像、電子書、mp3及孩子的游戲機等物品。當晚8時許,王蘭梅的兒子去萬柏林派出所索要自己的工資卡、MP3,遭派出所惡警掄起銬子暴打並叫囂:“打的就是法輪功”,並被惡警反銬雙手,直到晚上十一點多才放回。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下午,假冒成其他人員的便衣兩次敲太原市法輪功學員王蘭梅的家門。王蘭梅不認識他們,沒有開門。過了一段時間,在王蘭梅下樓扔垃圾時,躲藏在樓道內的這群便衣撲出綁架了王蘭梅。不讓王蘭梅在家裡,非法抄家。綁架王蘭梅時警察拿著批捕證。 這起綁架案是太原市迎澤公安分局、迎澤公安分局長風東街派出所聯合干的。警察(便衣)跟蹤監視王蘭梅,最後到家裡直接綁架、抄家。長風東街派出所把王蘭梅送到古交看守所,體檢血壓220/190,兩次沒有送進去,二十日王蘭梅回家,但被監視居住。由太原市萬柏林公安分局興華派出所執行監視居住。 二零一九年二月王蘭梅被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構陷到迎澤區法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上午十一點,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王素平(67歲)、羅保軍(62歲)、孫志芬(60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王蘭梅(72歲)等九人庭審。 九名法輪功學員平均年齡60多歲,多數是老太太,出庭時全部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 王素平自我辯護時提到,法輪大法開傳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傳統回歸、福益社會,如今法輪功弘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普遍受到歡迎,唯獨在中國卻遭到打壓。公訴人任欣貴與法官郭曉琴多次打斷她的發言,不讓多提法輪功。 一位家屬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安警察偽造證人,在沒開具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及綁架,所有“證據”都是後補的,整個過程都是非法的,整個案件都是在構陷。最後案件總結階段,公訴人任欣貴還惡語謾罵大法,法輪功學員孫志芬出言進行制止,反被法官令法警按住,孫志芬當庭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太原市迎澤區法院恢復了對王蘭梅案子的審理,法院叫王蘭梅的律師到法院,網上開庭。迎澤公安分局長風東派出所副所長趙長青(參與綁架王蘭梅),辦案警察原本忠、王立到王蘭梅家在網上開庭。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迎澤區法院下判決書為(2019)晉0106邢初44-1號。王蘭梅被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迎澤區法院審判長(本案法官)郭曉琴,陪審員付磊、李弦,書記員薛瑋澤。檢察院公訴人:任欣貴。
迫害類型: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綁架/劫持;
監視/跟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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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太原市迎澤區法院
:
郭曉琴
萬柏林公安分局
:
吳長安
太原市公安局
太原市610
迎澤分局
古交市看守所
萬柏林區龍泉派出所
:
包紅斌
迎澤區檢察院
:
任欣貴
長風東街派出所
興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9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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