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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芝


陳寶芝

簡介:
陳寶芝
(Chen,Baozhi), 男 , 68歲 , 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片警蔡航與另一名警察,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深夜,闖入家中,將陳寶芝夫妻倆劫持到派出所,審訊了一晚。第二天,又將夫妻倆劫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陳寶芝被非法關押七十七天,於七月中旬釋放。張園珍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釋放。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陳寶芝在北京上訪,遭北京警察綁架到北京西城監獄,由於不報姓名、單位,遭監獄警察拳打腳踢、銬在四面不靠牆的椅子上(怕用頭撞牆)用幾萬伏的高壓微型電棍電擊頭部太陽穴、風池穴及身體敏感穴位部位,一直電到電棍沒電。在西城監獄非法關押了三天後,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陳寶芝被押上囚車送到遼寧阜新監獄。

在返回南昌途中住在錦州一家高級賓館時,陳寶芝走脫。為此,南站派出所副所長李群、周海港等警察為了抓捕陳寶芝,曾經先後四次於凌晨二點左右到陳寶芝女兒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入室騷擾(三次騷擾)、抄家(一次抄家)在返回南昌途中住在錦州一家高級賓館時,陳寶芝走脫。為此,南站派出所副所長李群、周海港等警察為了抓捕陳寶芝,曾經先後四次於凌晨二點左右到陳寶芝女兒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入室騷擾(三次騷擾)、抄家(一次抄家)。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晚上十點多鐘,西湖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嚴翊佳及西湖刑偵大隊大隊長丁之華帶領一伙便衣警察在郊外出租房破門而入、將法輪功學員陳寶芝(當年五十二歲)、張殿真(當年四十八歲)等四人非法綁架並抄家。抄去手機數只、PP機數個、現金數千元等物品,他們將陳寶芝、張殿真等人帶到西湖公安分局地下室(專門行刑之處)進行審訊。

陳寶芝、張殿真抵制刑警的審訊,刑警們對陳寶芝進行了自二月七日晚上至二月十三日凌晨為止的五天六夜不間斷的酷刑逼供(部份):

酷刑二:將陳寶芝背靠牆,雙手高抬過肩,分別用活口銬子(越動越緊的刑具銬子)將其雙手銬在牆上固定,雙腳用鐵鏈子鏈著(該鐵鏈短,不足四十公分),一個光頭刑警就用牛皮帶抽打陳寶芝頭面部,被他先後打斷了兩根牛皮帶(刑警原先已准備了一根,另一根是陳寶芝自身用的),然後,惡警胡翊文(當年任中隊長,現在任西湖刑警大隊長)就解下自己身上的用牛筋編制的牛皮帶狠命的抽打陳寶芝頭面部;當陳寶芝提出要去衛生間,胡翊文不但不准去,反而用雙手抓住其雙肩,用膝蓋使勁頂撞受刑人的小腹膀胱處。並且逼迫他蹲騎馬樁,用煙頭燒他的面部。

酷刑四:將陳寶芝背靠牆,雙手高抬過肩分別銬在牆上固定的銬子上,雙腳用鐵鏈子鏈著。派出所警察李群(當年任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副所長,後提升為所長,現調紅谷灘派出所任所長),用穿著皮鞋的腳,由幾米外沖過去狠命地踢陳寶芝的右肋,踢得他肋骨骨裂、肝髒嚴重損傷。

酷刑五:用幾萬伏的高壓電棍電擊陳寶芝背部大椎穴及其它要害部位,用方木棍(桌子腳)敲打頭部、四肢。用拳頭擊打前胸、後背。陳寶芝當時被打的昏死過去,屎尿拉身上都不知道。當他倒在地上時,胡翊文還用腳踩他的頭面部。

酷刑六:熬鷹:在遭受酷刑迫害的五天六夜中,惡警分三班輪流當班進行迫害,而片刻不讓陳寶芝合眼,一直遭受惡警的無休止的非法酷刑迫害。

酷刑七:拔指甲(犯罪中止):胡翊文手持專用老虎鉗,正要准備對陳寶芝動手拔指甲時,被一位尚存良知的領導看見,對胡翊文用眼神及手勢制止。

由於邪惡的“六一零”、惡警的酷刑迫害,導致陳寶芝當年牙齒被打落四個、右耳失聰、右肋肋骨骨裂、雙臂、雙手喪失功能(雙臂不能抬起,雙手指不能捏握,兩手拿不住一只飯碗,右手不能拿筷子。下肢行走困難,多次摔倒,腿部時常抽筋,過了幾年才逐漸康復)。

二零零一年初,正是中共開動一切宣傳機器造謠污蔑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最瘋狂之時,南昌地區法輪功學員為了使本地區民眾了解法輪功真相、明白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的好功法,不被中共造謠誣陷的謊言所欺騙,他們采用放真相小喇叭、懸掛“法輪大法好”橫幅、散發真相資料、張貼真相不干膠、噴塗大法標語等形式向民眾傳播真相。

這些做法都是法輪功學員面對嚴酷迫害、在中共“一言堂”統治,不給公民任何申辯機會的特殊情況下,自己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也是在維護其他民眾的知情權,是完全正當的合法行為。

江西省“六一零”操控指揮成立了所謂“二零一”項目小組,由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西湖區法院充當犯罪工具,先後綁架三十余名南昌法輪功學員,大搞嚴刑逼供、非法判案,二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冤判。

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向西湖區法院提起所謂“公訴”,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王義樹、何德敏、代理檢察員楊小寧出庭支持“公訴”。繼而南昌市西湖區法院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非法開庭,炮制了所謂“(2011)西刑初字第236號刑事判決書”,對二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大肆進行冤判;判決書上的責任人是:審判長陳敏平、審判員肖書江、代理審判員余珊、書記員江舸。

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向南昌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南昌市中級法院炮制所謂“(2001)洪刑一終字第221號刑事裁決書”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所謂“終審裁定”,裁定書上的責任人為:審判長黃淑彬,審判員李洪保,代理審判員葉京,書記員莊嚴。

二零零一年九、十月份,西湖區檢察院一位科長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提審時,曾告訴陳寶芝:你們這個案子判刑的刑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由於你是第一被告,應該會判七年。而到了十月中旬,由於中共邪黨“六一零”頭目、政法委書記羅干親自來南昌關注這個案子,於是在省、市六一零的操控下,把該偽案中的最高刑期非法“定”為十一年。

陳寶芝被冤判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陳寶芝與孫文章、羅文斌、賴輝、黃東安、張殿真、王元鶴、劉禮明、曾衛春一道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江西省豫章監獄關押。

調到一大隊後,每天超強度、超時間的做米燈(每天強制勞動十多個小時),所有法輪功學員都被先後強行關進洗腦班,采取熬鷹(不讓睡覺)、酷刑迫害等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

豫章監獄的禁閉室由獄偵科管轄,科長程其錦為人凶狠殘忍、被犯人稱為“頭號殺手”。禁閉室號稱“牢中牢”,整天籠罩著極度恐懼緊張的氣氛,每天都能聽到獄警及助紂為虐的刑事犯,對禁閉室裡被關押犯人的毒打喝斥聲及遭受刑罰犯人的慘叫聲!

陳寶芝一入獄就被直接關進禁閉室迫害,在裡面被長期囚禁一年半時間。程其錦指派四名刑事犯對他不分晝夜進行監控、包夾,不准與其它犯人接觸、講話,剝奪購買生活日用品的正當權利。因陳寶芝拒絕轉化,程其錦、盛姓監獄長及教育改造科龔吉生科長以“談話教育”為名對陳寶芝進行偽善洗腦,監獄還頻繁安排各地的“猶大”等多方人員對他進行所謂的“幫教”。為了尋找他傳遞法輪功“經文”的證據,獄警對他居住的監室多次進行明抄暗查,對他進行方方面面的施壓和刁難。

二零零二年下半年,陳寶芝給被關禁閉的另一法輪功學員傳遞一份“經文”時,被一位刑事犯人發現並向獄警惡告,獄警進行“抄監”,以尋找所謂“物證”。在沒抄到任何物證的情況下,程其錦卻對陳寶芝記“大過”處罰。

禁閉室的奴役勞動是手工剪褲頭的線。有一次,一個包夾監控刑事犯將自己剪壞了的褲頭以次充好偷偷掖藏到陳寶芝已完工的褲頭中。獄警在驗收褲頭成品時,明知剪壞褲頭的另有其人,卻對陳寶芝給予款罰五十元的懲罰處理。

有一次,陳寶芝坐在監室的床上閉目休息,包夾犯趙某向程姓獄警隊長說他在煉功,程隊長不問青紅皂白就將陳寶芝關小號“禁閉”十多天。

一次,監獄將一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關到禁閉室實施酷刑迫害,陳寶芝及時將此事想方設法轉告給了該法輪功學員的妻子,其妻子遂向監獄的分管監區領導,就丈夫被酷刑迫害之事討個說法。事後,獄偵科的張群指導員、程隊長倆人立即對陳寶芝“提審”,欲以“洩露機密”罪對他進行懲罰。陳寶芝用在法輪大法中修出的智慧,理智的回答並處理好了此事,使獄方的“懲罰”不了了之。

因禁閉室內種滿了各種花草樹木,天熱時室內隱藏的蚊蟲特別多。禁閉室內全是上下兩層的雙層床,包夾監控他的十幾名刑事犯都被允許睡下舖且可以吊掛蚊帳,而陳寶芝卻只被允許睡上舖且不能吊掛蚊帳,獄警聲稱是為了防止陳寶芝煉功。被逼無奈之下,陳寶芝只好在酷熱的盛夏穿著長衣長褲睡覺,以防止蚊蟲的叮咬。然而每天晚上,無法遮蓋的兩手和臉部卻依舊被毒蚊蟲蜂擁叮咬,令陳寶芝痛癢難忍、輾轉反側而根本無法入睡。在他晚上得不到睡眠休息、極度困倦的情況下,白天還被逼完成奴工生產任務。

陳寶芝出獄後,於二零零九年九月找單位書記胡新民(已患肺癌死亡)辦理退休養老金,由於單位的百般刁難,致使陳寶芝無法正常辦理退休養老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陳寶芝及妻子張園珍共同控告江澤民給他們及家庭帶來的十幾年的災難,要求中國司法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晚五點多鐘,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西湖區公安局刑偵六中隊等二十余名便衣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陳寶芝,抄家,抄走了一百多本書,電腦,2.8萬元現金與所有的銀行卡。兩間房間的東西全部被搬空,裝了一兩車走,包括有好幾台打印機,電腦,刻錄機,資料和書籍,甚至很多錢。刑偵大隊通過天網攝像頭秘密跟蹤監控半個多月,他們有備而來,直接用鑰匙打開陳家的門與資料點的門,對周圍情況,環境非常熟悉,整個抓捕持續了兩個多小時。正好來串門的江蘭英也被綁架。

非法訊問後,國保大隊長萬俊將陳寶芝送往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在看守所門口,萬俊對陳寶芝進行威脅恐嚇:如果不配合公安機關,不僅對他本人要從重處理,還要抓捕他的老伴,他大女兒開辦的外語培訓機構、小女兒開辦的幼兒園都要被停辦,此外他兩個正上大學的外孫(女)也要被停學。

江西省南昌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陳寶芝回到家中,他使用的明慧內部郵箱已經被監控。

南昌市西湖區法院欲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上午11點星期天,對江蘭英、張莉、張文濤、胡水英、陳寶芝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視頻庭審。視頻庭審是迫於當前武漢肺炎疫情下的一種遠距離庭審方式,即劉玉芳法官、律師、旁聽的親朋好友等人在西湖區法院,而法輪功學員江蘭英等人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視頻接待室(位於看守所接待大樓一樓左側),雙方通過遠程視頻開庭。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對江蘭英、張莉、胡水英、張文濤、陳寶芝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視頻庭審。庭審時沒有通知家屬,庭審結束時當庭沒有宣判。

目前,張文濤、陳寶芝兩位男性法輪功學員被“取保候審”,江蘭英、張莉、胡水英三位女性法輪功學員仍然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她們自二零一九年七月被非法抓捕後,已在第一看守所關押了一年多的時間。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張莉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十萬;張文濤三年、勒索罰款四萬;江蘭英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胡水英兩年、勒索罰款三萬; 陳寶芝三年緩刑五年、勒索罰款五萬。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綁架/劫持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審訊毒打/毆打燒燙其它酷刑電刑剝奪睡眠非法判刑非法關押非法勞教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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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西湖公安分局副局長兼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丁之華:(現在已調任為南昌市刑偵總隊隊長):0791-86502990(宅)、13970006188(手機) 西湖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嚴翊佳0791-86264258(宅)13807918596(手機)0791-86233437(辦) 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胡翊文0791-88191199(宅)13907004068(手機) 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所長李群:(現在已調任為紅谷灘派出所所長):0791-86598333(宅)13970057222(手機) 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檢察員王義樹、何德敏、代理檢察員楊小寧。 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審判長陳敏平、審判員肖書江、代理審判員余珊、書記員江舸。 南昌市中級法院:審判長黃淑彬,審判員李洪保,代理審判員葉京,書記員莊嚴。 江西省南昌市國保大隊長萬俊手機:13507913084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昌市公安局總機: (+86 791)6772115<br>局長:塗建生0791-88892001辦、6813363、13970887299<br>[南昌市國保大隊]<br>大隊長:張言(音)<br>國保警察:陳文革13907050073、徐連根13879524598 、盧顯明13879514919
西湖區法院
豫章監獄地址:江西省新建縣長綾鎮長征路---郵編:330100<br>電話:0791-83711242  0792-83710118<br>監獄長:鄒林根<br>教育科科長:余標<br>一監區長:杜松平<br>一監區專管教導員:項輝 電話: 15270860183 : 張群程其錦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西湖公安分局 : 丁之華嚴翊佳胡翊文
南站派出所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所長 李群(現在已調任為紅谷灘派出所所長):(宅)0791-86598333 (手機)13970057222 : 李群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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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7月6日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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