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紅
簡介:
朱紅(Zhu,Hong),
女 ,
33歲 ,
石家莊大法學員,個體經營者。她畢業於石家莊市某美術學校,畫油畫。。1999年7月1日,她獨身一人去國辦信訪局上訪; 1999年7月20日,進京上訪,22日在府右街口被抓,被押到石景山體育場,又送至廊坊被非法關押24小時左右,7月24日晨送回石家莊市一招,後在派出所留置幾小時後釋放,以後在家受人監視; 1999年10月9日,她再次進京去國辦信訪局上訪,受到接待後,被押往石家莊駐京辦事處,於當晚12點左右押回石市裕華東路派出所,關押2天後處以行政拘留15天; 10月28日,她又進京去信訪局上訪,在門口被詢問後,負責人想把她帶走,後因沒有車了,讓她改日再來,她便於當日返石; 11月4日,她進京去國辦上訪,在門口被抓上了警車,押往駐京辦,當晚被送回石市裕東派出所,又送至東焦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15天; 12月2日,她又進京上訪,被抓回駐京辦,關押27小時後,被押回石市東焦派出所,後被送往石市第一看守所,被處以刑事拘留30天;30天後被送往勞教所,勞教三年。在石市第一看守所拘留半個月後,曾被派出所提審:先送到石市第五醫院,說檢查她是否有精神病,便強行給其做了CT、腦電圖、心電圖,均無異常現象。然後又把她投入看守所。這次檢查,她家人共出檢查費用1500多元。 2000年1月6日,她被送往勞教所四大隊,在這裡行動有人監視,她因煉功被銬在大樹上,被監控犯人打罵多次。 2000年3月8日至五月一日這段時間,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同時有十八位大法學員被從四大隊轉到五大隊非法關押,每天被奴役,頂著星星出工,頂著星星收工,強度極大。 大概4月份左右的一天,每個大法學員都被單獨叫進辦公室,惡警強迫跪下,不跪的,就被踹倒,4、5個惡警邊上繩邊打,用膠皮棍打臀部,上繩松了就往上提,接著打,每提一次,就墊東西緊一次,有的人被打的暈了過去。 2000年12月20日中共把執筆寫信的兩個人--大法弟子朱紅、劉菊華,從勞教所四大隊騙到五大隊,在五大隊關禁閉室,上銬,並隔離關押1個月後,在勞教所五大隊下 “逮捕令”,於2001年1月21日非法關押於石家莊第二看守所,2001年3月19日,石家莊新華區檢察院辦理非法起訴,給大法弟子朱紅、劉菊華扣以“莫須有”的罪名,4月20日在新華區法院秘密開庭,不通知家屬及有關證人到場,不許自請律師,由新華區法院單方面指定律師,並讓指定律師告訴大法弟子在法庭上要少說話,少為法輪功辯解,這樣會判得輕些……,而且長期非法關押大法弟子們。 2001年大年三十的晚上,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很多學員都在喊“法輪大法好”“師父過年好”,學員們被毒打,有的被打斷了胳膊。不久後,大法弟子們集體聯名告了首惡江澤民,並公布於明慧網上。整整九十九個人,惡黨把大法弟子朱紅和劉菊花判了四年。 2001年3月15日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大法弟子劉菊花剛從小號裡被放出來,朱紅還在小號關著。 2002年3月20日,又給大法弟子們下判決,強行定罪,羅織罪名。 朱紅:石家莊市槐北路27號省安裝公司院內宿捨(僅一座樓)3-402 宅電:0311-6016070;石市中華北大街永泰街民旺裡11號2-4-402(母)趙英(父)朱鵬 宅電:0311-7814335.因與大法弟子劉菊華遞交狀告江澤民的起訴狀被非法關押在石市第二看守所,後被非法轉捕。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雲曼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轉入新看守所。在那裡獄警為了掙錢,就迫使犯人做奴工,讓年輕人上縫紉機,做帆布手套,每人每天七百雙,逐步加數,經常深夜兩點才干完,還有撿辣椒或黑豆等也都是包干活。王雲曼一直不配合他們干活。 其他法輪功學員也遭到迫害,白玉枝在非法關押絕食期間,經常被強行輸不明藥物;法輪功學員珠紅、劉菊花被“上架子”(固定在牆上的銬,把兩手一邊一個銬上。)吃喝等都在上邊,後來劉菊花被迫害的神志不清。新進去的法輪功學員,只要不配合,就被 “上架子” 迫害,趕上來例假也沒人管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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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華區檢察院
石家莊市檢察院
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公室
河北省女子勞教所(石家莊女子勞教所)
石家莊市勞教所
石家莊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4年11月9日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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